八字论小儿之命法则;小儿命总断;八字论命细法
一、论小儿之命法则
人之八字,以年为根,月为苗,日为花,时为果,其理皆然,故推小儿八字,要日干有气,月令生扶,年上栽根,印绶无伤,气禀中和,不值刑冲破害,此则易养长寿之命。当论时辰为正,先看关煞,次看格局。日主强财官旺有关无杀;日主弱财官少常病易养;日主弱财官多有煞有关难养。
二、小儿命总断
关煞:偏官为关,偏财为杀,专以日干为主,取生成之数断之(一六水,二七火等,阳单阴双)甲日见庚为九岁关;丁日见癸为六岁关;戌日见甲为三岁关;丙日见壬为一岁关;壬日见成为五岁关;癸日见己为半岁关;庚日见丙为七岁;乙日见庚为四岁;己日见乙为八岁;辛8见丁为二岁。非特干头七煞关,中隐者亦紧。
凡小儿生时是辰成丑未,又四柱中多墓主过房,带午未多者,名执拗煞。主性执拗。戌多者亦然。带子亥多者,主疝气偏坠。
是子时者无不应,壬子丙子尤紧。生时与胎同在辰上者亦然。
带火多主少年浓血之灾。带丁午多有未字者,主头大害疮节,或疤痕,或秃疮,大人脑疽。金水多主晚语,见木主早言。五行一位生三位,幼失乳。胎年同位及胎生元命者,主先克母。
四水生船中,三金生逆族,三土生时近琢,堤堰积土处,或有土工动作之事。三火邻家有丧祸事,或家中有忧恐离别之事。三金者,或闻钟鼓金器声,或有孝子作白衣,妇人相看。三木闻喧呼惊怪,或不在正堂,或近林园村庄庭舍。若胎元坐生年驿马,主在胎中频频动跃。生时有脐带缠头。时带劫煞,主顶有双旋,或纵顶旋;带亡神,主母有惊恐及难产,或有有讼。带正印者,少惊哭,自襁褓无惊恐易养。满盘羊刃,多养不成,更时带刑害者,决死。女儿差慢,终不免产厄而亡。重叠见空亡,主惊颠失坠,克父母。胎犯空亡主左眼园小。凡同一日时所生者,以日主阴阳分之,即六阳日生人先生者贵,六阴日生人,后生者贵。
诗曰:
双生之法有奇门,欲验荣枯视日辰;
阴日弟强兄必弱,阳时兄贵弟须贫。
凡小儿之命犯戊寅、戊申癸巳日时,主与父母不相保守,带四孟或四季多者背父生方不克,四孟母先亡,辰戌丑未克父母,辰戌克父,丑未克母,犯巳午多者主十八九前克父母,巳午时尤紧。或食神重叠,或偏印太旺主无乳。四柱财多主偏生庶出,或过房螟蛉或妨克父母。若幼年运行财旺之乡,亦如此类。
三、论命细法
过房七杀带三刑,父明母暗是偷生;
我明我暗从他象,父死之时不送灵。
庚金化成火相克,父亡见血不须疑;
比肩三合族人害,三刑零落及离妻。
比肩暗损及门房,兄弟无情被罔欺;
如带比肩成别象,弟兄不睦报君知。
妻带三合及坐妻,妻曾认得是亲友;
坐妻透妻成别象,定主离妻再娶妻。
多透妻财须怕妇,妻归绝地不生儿;
天时地利生过月,七杀兼行顶上偏。
印归杀地母有病,丙丁双者顶双灵;
日禄归时须应梦,小儿无乳食多刑。
壬子乙酉对偏生,丙戌丁丑妻获灵;
背父而生甲乙卯,此时须应记分明。
土厚多逢火,归金旺遇秋;
冬天水木泛,名利总虚浮。
火忌西方酉,金沉怕水乡;
木神休见午,水到卯中伤。
有杀只论杀,无杀方论用;
只要去杀星,不怕堤纲重。
时.上胞胎格,月逄印绶通;
杀官行动助,职位至三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