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筮法与儒道本体论:筮法哲学中对天的认识完全是自然之天,而不是主宰之天

中国哲学的可见源头在于两大哲学流派一一儒学与道家。这两大哲学流派具有代表性的哲学著作是道家的《老子》与儒家五经之首的《周易》,特别是孔子为《周易》所作的《易传》。正是《周易》筮法中包含的深刻哲学思维,使儒家哲学的宇宙本体论与道家学说发生最根本的差异。因此,我们在研究《周易》筮法时,就不能不涉及儒、道本体论与筮法的关系。

筮法与儒道本体论:筮法哲学中对天的认识完全是自然之天,而不是主宰之天

就天道观来说,筮法哲学与老子的哲学确实有相同之处。《周易·系辞传》中说:“生生之谓易”,又说“易与天地准”,“易无思也,无为也”,“天地设位而易立乎其中矣”,易“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”,都是肯定天、地与易一样,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运动变化的过程,而且是真实存在的,不是虚幻的。筮法中把完成“分而为二以象两”,“挂一以象三”,“揲之以四以象四时”,“归奇于执以象闰”这四个步骤称之为一“易”,也就是完成了一个回合的变化。可见,以筮法的具体方式抽象地表达出来的思想内容,与《周易·系辞传》中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思想内容是完全一致的。筮法哲学中对天的认识完全是自然之天,而不是主宰之天。

正如孔子所说的“天何言哉,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!”老子运用的天的概念也是自然之天,它讲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,显然认为天地是没有意志的自然之物。在《道德经》中,天道一词多次出现,如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”,“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”,“功成名遂身退,天之道”,“天之道,其犹张弓与?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与之。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也”,等等,无不把天道看成是自然规律,完全否定了主宰之天。

筮法与儒道本体论:筮法哲学中对天的认识完全是自然之天,而不是主宰之天

由此可见,在承认天道即自然规律,否定主宰之天这个问题上,筮法哲学与道家哲学的观点是一致的。但是,在宇宙本原是什么这个哲学的基本问题上,筮法哲学与道家哲学却表现出观点的截然分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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