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感情

礼尚往来的人际关系之儒家的“礼教”关于婚嫁

人在社会中生活,不论做什么事,从来都不是孤立的。因此,人与人的接触,便产生一种互动的关系;由于利害得失的不同,这种关系可能是良性的,也可能相反。人们在处理这些关系时,“礼"是最好的润滑剂。俗说“礼多人不怪”“有礼好说话”,不论是谁,在礼面前都要让三分的。

“礼”最早的概念是从敬神兴起的,后来引申为表示敬意,也就是礼貌。为了表示敬意所举行的仪式即是礼仪。古代儒家提倡“礼”,是当成一种治理国家的手段,并非是一般的礼貌,然而两者又是互为影响的。在人与人之间,彬彬有礼,互尊互敬,以礼相待,几千年来,形成了文明的礼仪之邦。

儒家的“礼教”

孔子谈“礼”,以夏代为先,“夏造殷因”,但夏的后代和殷商的后代已经说不清了。周代的礼制已有明文规定。其内容有朝聘会亨、田猎戎师、冠婚丧祭、饮食起居等,已涉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,其形式和用具、礼品等也很具体。但儒家所制定的礼法过于烦琐,所谓“优优大哉!礼仪三百,威仪三千,待其人而后行”。(《礼记·中庸》)真正实行起来,每个细微的动作都有规定,不能有任何主动,你会感觉自己像是一颗棋子,随人摆布。齐景公曾问政于孔子,两人谈得很投机,景公称善,却遭到齐国大夫的反对。晏婴进言说:“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,倨傲自顺,不可以为下,崇丧遂哀,破产厚葬,不可以为俗;游说乞贷,不可以为国。……今孔子盛容饰,繁登降之礼,趋详之节,累世不能殚其学,当年不能究其礼。君欲用之以移齐俗,非所以先细民也。”他的一番话,讲得齐景公以后“敬见孔子,不问其礼”。(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)因为强调礼节,使人望而生畏,倒也是一种本领。

礼尚往来的人际关系之儒家的“礼教”关于婚嫁

古代儒家的礼制中有所谓“九礼”者。据《大戴礼记·本命》:“冠、昏、朝、聘、丧、祭、宾主、乡饮酒、军旅,此之谓九礼也。”这九种礼节的具体内容是:冠:成年之礼。《礼记·曲礼》:“人生十年日幼,学。二十日弱,冠。”“弱”即成年而未壮,“冠”即加冠之礼。因此,男子二十称为“冠岁”,要进行加冠之礼。贵族子弟的加冠仪式在宗庙内进行,由父或兄主持,事先要占卜选定吉日和负责加冠的人。给冠者加冠要进行三次:先加用黑布做的缁布冠,表示从此有治人的权力;次加皮弁,表示从此要服兵役;最后加爵弁,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。以后是“礼宾”和进行一系列的拜见活动,也有不同的规则。

古代女子成年为“笄礼”,但不列入九礼之内。笄,即簪。女子十五及簪。行笄礼时要改变发式,把原来的垂发绾成一个髻,用绷(一块黑布)把发髻包住,然后用笄固定发髻。女子行笄礼后即被视为成人,可以许嫁了。昏:婚娶之礼。古时娶妻之礼,于黄昏举行,故婚字原作“昏”。《说文解字》:

“婚,妇家也。礼,娶妇以昏时。妇人.阴也.故曰婚。从女。昏,昏亦声。”《礼记·昏义》孔颖达疏:“娶妻之礼,以昏为期,因名焉。必以昏者,取其阴来阳往之义。日入后二刻半为昏。以定称之。”《礼记·郊特牲》说:“婚礼不用乐,幽阴之义也。乐,阳气也。昏礼不贺,人之序也。”又《礼记·曾子间》:“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,思相离也。

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,思嗣亲也。”这是最早的婚礼仪式,后来才变成张灯结彩,时间也不在晚上而在白天进行了。后来演变的婚礼,有“六礼”之说,即婚姻的六种手续和礼仪,为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婚礼下达纳采,用雁。”贾公彦疏:“昏礼有六,五礼用雁,纳采、间名、纳吉、请期、亲迎是也,唯纳征不用雁。”《白虎通·嫁娶》:“女子十五许嫁,纳采,问名、纳吉、请期、亲迎以雁为贽。纳征用玄绩,故不用雁也。纳征,玄醺、束帛、离皮,玄三法天、继二法地也。阴奇阳偶,明阴道之大也。离皮者,两皮也。以为庭实。庭实,偶也。”一-这段话很费解,考据学家喜欢追根究底,读起来头昏眼花;儒家礼制的烦琐加上考据学的追究,会把一般问题复杂化。作为“贽礼”,就是礼物,由大雁换成了玄曛。什么是“玄缥”呢?简单地说,就是黑色的币帛,带有钱币性质的丝绸,古人用作贵重的聘礼。它的颜色,黑中带有红黄色,染色时需多次投入黑色染缸中,使其逐渐加深,染三道为燻。至于奇数和偶数,象征天与地,恐怕不会想得那么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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