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法

从类型方面看道教科仪对易学之融摄:“玉皇十七慈光灯仪”与易学九八之数

考察道教科仪与易学之关系可以有不同的角度。本节拟从具体的操作仪式类型角度进行审视。同时,希望将这种考察尽可能同历史的进程结合起来。

道教科仪的种类依历史之进展而日趋完善。由于道教科仪是在中华传统文化的背景下产生的,科仪程序的整理者大部分都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开展活动,这就存在着将易学之内容与形式引人科仪之中的可能性。从现存道教各类科仪文献来看,这种可能性不是笔者的想象或者假设。因为此类文献资料的确可以提供证据,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说,可能性已经显现出现实性。让我们还是从古代文献中来追寻吧。

“玉皇十七慈光灯仪”与易学九八之数

顾名思义,“灯仪”就是以“灯”为基本象征物的一种仪式。出于情境条件的考虑,灯仪一般在日落之后举行。这可能与上古时期的“火祭”有一定关系。从《周礼》等书来看,“火祭”在先泰即已有之。“火”的发现给人的生活质量以极大的提升,这不仅表现于食物的熟化处理问题上,而且表现于照明方面。随着历史之推移,燃物生火的照明由“点灯”所代替。大约在秦汉时期,朝廷宫室已有灯的使用。两晋南北朝,灯开始进人士大夫和庶民的生活之中。梁朝的江淹作《灯赋》描写了“大王之灯”的气派:“铜华金擎,错质镂形,碧为云气,玉为仙灵,双流为枝艳帐充庭。”虽是寥寥数笔,却将灯的质地、形貌写得惟妙惟肖。而行文中的“云气”“仙灵”则已谱下了灯的神化基调。在灯的逐步普及背景下,道教把灯具引人了斋醮坛场之中。后来,这又逐步演变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科仪形式。南朝刘宋陆修静撰有《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》一书,记述该等仪式的实施步骤及有关职事。就书名而论,作者以“光烛戒罚灯”作为限定语,可知灯在该等仪式中乃具有中心的作用。隋唐以来,灯仪日趋成熟,此类著述也日渐增多。

从类型方面看道教科仪对易学之融摄:“玉皇十七慈光灯仪”与易学九八之数

《道藏》内有《玉皇十七慈光灯仪》一卷。从表面上,我们看不出该书引用什么易学的词句或者应用易学的卦象,但其中有许多数字却值得注意。如书名所出现的“十七”即很引人思考;而在行文中,“十七”也是个关键词。该书在入坛式念诵《净天地咒》之后即写道:

伏以燃灯十七,依稀开报喜之花。光透九重,仿佛觐通明之殿。首凭一炷,上格丛霄,具位臣姓某谨与奉道某暨合坛众等,诚惶诚恐,稽首顿首,遥望天阶,百拜上启。信礼无上大罗天十七慈光玉皇天尊。臣众等志心饭命大神通光玉皇大天尊、玄穹高上帝、圣父天尊、圣母元君、玉光会中一切诸灵官。

这里所引两段话都是以向神灵禀告的口吻说的。前一段大概是讲:我等信众身体前倾,点燃了十七盏灯,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灯芯爆开了“报喜”的花,而光辉透过了九重天,我等仿佛看见了天上的通明殿。将一炷香举过头顶,让这徐徐而上的香烟升到茫茫重霄,我等众人以对神灵无限景仰而又敬畏的心情,低下头颅,行跪拜之礼。遥望着天庭的阶梯,以百拜的礼仪向上天启奏。至于第二段则依照一般的禀告格式念诵诸位神灵的名称尊号。我们可以不必对那些神号作太多的纠缠。应该注重考索的就是“十七”的问题。初看起来,“十七”似乎没有什么值得考究的深意;但若考虑到卦象所具有的数码意义,那就不能将这个数字轻松放过。

关于数字“十七”的符号意义与易学的关系问题,日本学者已经注意到了。其研究的起因是“圣德太子十七条宪法”。这是在推古天皇十二年(公元604年)甲子之年,由圣德太子所制定的法律条文。这部宪法在日本社会历史上产生了比较重要的影响,故而许多学者都力图探究其背后的思想根基。冈田正之博士从中国自古所谓“辛酉为革命,甲子为革令”的文化背景渊源方面进行追溯,认为太子宪法“十七”这个数字是“阳”和“阴”的极数、“九”和“八”之和。冈田正之的考察还以《管子·五行》篇关于“天道以九制,地理以八制”,《楚辞·天问》唱天的“圆则九重,孰管度之”和唱地的“八柱何当,东南何亏”的资料,加以佐证。对此,吉野裕子提出《管子》及其它文献的“天九地八”的思想根底乃是“天圆地方”之思想理念,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以“天”的分野为九,以地之东西南北为“四极”,再加上“四隅”即东南、东北、西南、西北就成了“八极”。在这个基础上,吉野裕子又联系《五行大义》中所见到的“九”与“八”的数来发掘圣德太子“十七条宪法”的传统思想根基,从易学的“四象”关系进行考究。

日本学者关于圣德太子“十七条宪法”的易理象数底蕴之分析,对于我们考察《玉皇十七慈光灯仪》有关“十七”的问题是有裨益的。可以说,两者的“十七”乃是遵循着一种共同的理念,只是《玉皇十七慈光灯仪》是将“十七”隶属于神灵中的“皇”。我们知道,日本的宗教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的影响,这一点日本学者也是承认的。故而循着这样的思路,我们来追溯“十七”中的易学象数理趣也就有了一致的方向。

按《五行大义》的作者是萧吉,他与梁武帝萧衍同族。所著《五行大义》今存于《知不足斋丛书》内。他在这本书卷一里说:“凡万物之始,莫不始于无,而后有。是故《易》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序(即四象),四序,生之所生也。有万物滋繁然后万物生成也。"在说了一通“阴阳相感”的道理之后,萧吉就进人了“四序(四象)”之数“七八九六”关系的阐述:“变化之源者,详于著策之数也。七八为静,九六为动。阳动而进,变七之九,象气息也,明阳道之舒,以象君德,唱始不休,无所届后,去极一等,而犹进之,故九动也。阴动而退,变八之六,象气消也,以明臣法有所届后,唱和而已。”萧吉所说的两段话,前一段只是根据老子《道德经》“有生于无”和《易传》的“太饭”沦阐述万物生成之理数。至于后一段则进一步阐释了七八九六的变化关系。在他看来,变化的根源可以在《易经》占卜的然法上得到显示,“七”与“八”都是主静,而“九”与“六”则主动,阴受动就进展,从七进到了九,这是气的生长的数码写照,表明阳性的品德的舒张,象征君主之大德,像主歌手在前边领唱,联缩不断,这种情形到了极端的时候就发生变动了,所以“九”是代表变动的“爻”;至于“阴”动就要退,变八为六,这是气的衰退的写照,以表明臣子应该居后,好比在演唱中只是配合而已。这段论述的最为重要的言论,概括其思想,那就是“九”代表着“进”,而“八”乃代表着“退”,一进一退,就可以达到“和合”的妙境。

萧吉“四序”之论是符合易学“河图”数理的。河图以《易》天地之数一至十排列于东西南北中,七居于南方,九居于西方,八居于东方,六居于北方。阳数顺行,所以由七进而为九;阴数逆行,所以由八退而为六。由此可见,所谓“九”与“八”实际上是“进”与“退”相统一的数码代号。另外,从“后天八卦”的数来看,老阳之数“九”代表乾卦,而少阴“八则代表兑卦。乾卦为天,兑卦为泽,天在上,泽在下,构成一个“履卦”。该卦之《象》说:“上天下泽,;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”意思是说:上面是天,下面为泽,象征循礼节而行,尊卑有序。小心行走,君子因此辨别上下的名分,端正百姓的心志。既然履卦象征着行走,那么光的照射从根本上说也是“行走”,所以《玉皇十七慈光灯仪》中的“十七”蕴含着一个“履卦”,而“灯仪”是一种轨范,具备端正行为的数理。从这种数码的转换看,我们把《玉皇十七慈光灯仪》的“十七”看作是“老阳”与“少阴”的和合,进而看作是履卦精神的宗教仪式化应该是有其逻辑根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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