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百家集解

易经百家集解:否卦详解,天地否卦名、卦画、卦辞、爻辞、彖传、象传及否卦象数理占。


[卦辞详解]

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。大往小来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否之匪人”者,言否闭之世,非是人道交通之时,故云“匪人”。“不利君子贞”者,由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,故不利君子为正也。阳气往而阴气来,故云“大往小来”。阳主生息,故称“大”;阴主消耗,故称“小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阴消乾,又反泰也。谓三。比坤灭乾,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,故曰“匪人”。阴来灭阳,君子道消,故“不利君子贞”。阴信阳诎,故“大往小来”。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,与比三同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天地交而万物生于中,然后三才备,人为最灵,故为万物之首。凡生天地之中者,皆人道也。天地不交,则不生万物,是无人道,故曰匪人,谓非人道也。消长阖辟,相因而不息。泰极则复,否终则倾。无常而不变之理,人道岂能无也?既否则泰矣。夫上卜交通,刚柔和合,君子之道也。否则反是,故不利君子贞。君子正道否塞不行也。大往小来,君子道消之象,故为否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否,备鄙反。否,闭塞也,七月之卦也。正与《泰》反,故曰匪人,谓非人道也。其占不利于君子之正道。盖乾往居外,坤来居内,又自《渐》卦而来,则九往居四,六来居三也。或疑“之匪人”三字衍文,由《比》六三而误也。《传》不特解,其义亦可见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阳上升。阴下降。乃阳即在上。阴即在下。愈去愈远。故天地不交而为否。否闭也。泰上六象传云其命乱也。言泰极反否。乃天地自然之命运。必至之理。非人力所能为。此曰否之匪人。仍其义也。阳往外而诎。阴来内而信。故不利君子贞。贞卜问。其以正为说者。无论若何斡旋。皆不能通。


[彖辞详解]

彖曰: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,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,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。内阴而外阳,内柔而外刚,内小人而外君子。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天地之道,各守其所,上下不相通志,而非人道之治。隂在内而阳失时,内其柔邪而外其刚直,小人争内而君子踈逺也。时否闭矣。无复人之道也。小人道长,不利君子正,为小人疾也。是以大善之事往,而小恶之事来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”者,与泰卦反也。《泰卦》云“上下交而其志同”,此应云“上下不交则其志不同”也。非但其志不同,上下乖隔,则邦国灭亡,故变云“天下无邦”也。“内柔而外刚”者,欲取否塞之义,故内至柔弱,外御刚彊,所以否闭。若欲取“通泰”之义,则云“内健”“外顺”。各随义为文,故此云“刚柔”,不云:“健顺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崔觐曰:否,不通也。于不通之时,小人道长,故云“匪人”。君子道消,故“不利君子贞”也。大往小来,蜀才曰:此本乾卦。大往,阳往而消。小来,阴来而息也。 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。何妥曰:此明天道否也。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。 何妥曰:此明人事否也。泰中言志同,否中云无邦者,言人志不同,必致离散,而乱邦国。崔觐曰:君臣乖阻,取乱之道,故言“无邦”。 内阴而外阳,内柔而外刚,崔觐曰:阴、柔,谓坤。阳、刚,谓乾也。内小人而外君子。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也。崔觐曰:君子在野,小人在位之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夫天地之气不交,则万物无生成之理。上下之义不交,则天下无邦国之道。建邦国所以为治也。上施政以治民,民戴君而从命,上下相交,所以治安也。今上下不交,是天下无邦国之道也。阴柔在内,阳刚在外,君子往居于外,小人来处于内,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之时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天地相交,是生万物,其卦为泰,人于其中,为天地万物之主。观之人则天地相交,万物咸备,故三偶在上,三奇在下,鼻口居天地之中,交泰也。天地当交而否之,匪人道也。圣人位乎两间,以立人道,否之则人道绝灭矣。故曰否之匪人。泰初、三、四、上得位,二五以正相易,正者众,君子多也。否初、二、四、上不正,二五独正,正者少,不正者众,小人多也。泰多君子,否多小人,岂降之才有殊哉?否时君子消,小人长,自中人以下,化之为不正,虽有君子,寡徒少偶,难乎免于衰世,于是有善人载尸,哲人之愚,括囊无咎无誉。故曰不利君子贞。大者自内而往,小者自外而来,乾坤不交,震反成艮。艮者,万物之终也,故曰万物不通也。坤在上为邦,在下为邑,治天下之道,自庶人达于大夫,大夫达于诸侯,诸侯达于天子。上下不交,坤反于下,则民困而主不恤,下怨而上不知,俗已败而政不修,虽有邦国,内外塞矣,故曰天下无邦也。以气言之,内阴而外阳,乾阖而坤也。以形言之,内柔而外刚,气反而死也。一阴自姤,长而为遯、为否,小人之道日长,君子之道日消,其祸至于空国,而无君子。极坤疑乾,君臣相伤,故圣人于此终言之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辟,音避。难,去声。收敛其德,不形于外,以避小人之难。人不得以禄位荣之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天气本上腾而在外。地气本下降而在内。愈去愈远。故气不交。气不交故万物不通而死矣。坤为万物为邦国。乾上坤下。君民不亲。上下闭塞。而邦必乱。故曰无邦。否七月卦。阴长阳消。故曰小人道长。君子道消。


[大象详解]

象曰:天地不交,否;君子以俭德辟难,不可荣以禄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上下隔塞,其志不通,其道不行也。则动而见疑矣。故晦道薄德,惧时之用,以避其患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君子以俭德辟难”者,言君子于此否塞之时,以节俭为德,辟其危难,不可荣华其身,以居禄位。此若据诸侯公卿言之,辟其群小之难,不可重受官赏;若据王者言之,谓节俭为德,辟其阴阳已运之难,不可重自荣华而骄逸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宋衷曰:天地不交,犹君臣不接。天气上升,而不下降;地气沉下,又不上升。二气特隔,故云“否”也。 君子以俭德辟难,不可荣以禄。 虞翻曰:君子谓乾,坤为营,乾为禄,难谓坤为弑君故以“俭德辟难”。巽为入伏,乾为远,艮为山,体遁象,谓辟难远遁入山,故“不可营以禄”。营,或作荣。俭,或作险。 孔颍达曰:言君子于此否时,以节俭为德,辟其危难,不可荣华其身,以居禄位。若据诸侯公卿而言,是辟时群小之难,不可重受官爵也。若据王者言之,谓节俭为德,辟阴阳厄运之难,不可自重荣贵而骄逸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天地不相交通,故为否。否塞之时,君子道消,当观否塞之象,而以俭损其德,避免祸难,不可荣居禄位也。否者,小人得志之时,君子居显荣之地,祸患必及其身,故宜晦处穷约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天地不交,上下否塞也。泰坤吝啬俭也,兑泽险难也,震蕃鲜荣也。否反泰乃有君子,当天地不交之时,以俭德避难,不食而遯去,虽有厚禄不可荣之之象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乾为德。俭约也。坤闭故曰俭德。言敛抑自守也。互巽为伏。故曰辟难。坤为患为难。言遁世不出。以避世难。乾为禄。艮为荣。巽伏故不可荣以禄位。言当否之时。遁人山林。高隐不出也。


[初爻详解]

初六:拔茅茹,以其彙。征贞,亨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居否之初,处顺之始,为类之首者也。顺非健也,何可以征?居否之时,动则入邪,三阴同道,皆不可进。故“茅茹”以类,贞而不谄,则“吉亨”。 志在于君,故不苟进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拔茅茹”者,以居否之初,处顺之始,未可以动,动则入邪,不敢前进。三阴皆然,犹若拔茅牵连其根相茹也。己若不进,馀皆从之,故云“拔茅茹”也。“以其汇”者,以其同类,共皆如此。“贞吉亨”者,守正而居志在于君,乃得吉而亨通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拔茅茹,取其相连,汇者,类也。合体同包,调坤三爻同类相连,欲在下也。贞者,正也。谓正居其所则“吉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泰与否皆取茅为象者,以群阳群阴同在下,有牵连之象也。泰之时,则以同征为吉。否之时,则以同贞为亨。始以内小人外君子为否之义,复以初六否而在下,为君子之道,易随时取义,变动无常。否之时,在下者君子也。否之三阴,上皆有应,在否隔之时,隔绝不相通,故无应义。初六能与其类贞固其节,则处否之吉,而其道之亨也。当否而能进者小人也,君子则伸道免祸而已。君子进退,未尝不与其类同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三阴在下,当否之时,小人连类而进之象,而初之恶则未形也,故戒其贞则吉而亨。盖能如是,则变而为君子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阴皆有应。故辞与泰同。泰茅茹象。指应爻。此则用本象也。


[初爻象传]

象曰:拔茅征吉,志在君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易也者,圣人所以体其时,而利其行也。天地不交,君子不荣以禄。夫吉凶生乎动,动其始,则其终不能禁矣。处否初位,而愼其动,得君乃行。故牵类而守正,终?其吉亨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志在君”者,释“拔茅贞吉”之义。所以居而守正者,以其志意在君,不敢怀谄苟进,故得“吉亨”也。此假外物以明人事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阴志在下,欲承君也。案:初六,巽爻。巽为草木,阳爻为木,阴爻为草。初六阴爻,草茅之象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爻以六自守于下,明君子处下之道,象复推明以象君子之心。君子固守其节以处下者,非乐于不进,独善也,以其道方否,不可进,故安之耳,心固未尝不在天下也。其志常在得君而进,以康济天下,故曰志在君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初六自下引九四以退,有艮巽,九四应初,巽成震,艮为手,拔也,巽为白,震为蕃鲜,上柔下刚而洁白者,茅也。茹,九四之刚也,三阳同类,以其彙也。四应初,正也,能与其类,退而守正,得处否之吉,身虽退伏,其道亨矣。五为君,四近君,志中也。屈伸进退相为用也。君子之退,以小人得志,故安于下,以俟其复。未甞一日忘君也。君子所以屈而能伸,退而能进,此否所以为泰之本欤。故曰拔茅贞吉,志在君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小人而变为君子,则能以爱君为念,而不计其私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志。乾为君。志在君。言上应四也。


[二爻详解]

六二:苞承,小人吉,大人否亨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居“否”之世,而得其位,用其至顺,包承于上,小人路通,内柔外刚,大人“否”之,其道乃“亨”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包承”者,居“否”之世而得其位,用其志顺,包承于上。“小人吉”者,否闭之时,小人路通,故于小人为吉也。“大人否亨”者,若大人用此“包承”之德,能否闭小人之“吉”,其道乃亨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二与四同功,为四所包,故曰“包承”也。小人,二也。谓一爻独居,间象相承,得系于阳,故“吉”也。大人,谓五。乾坤分体,天地否隔,故曰“大人否”也。二五相应,否义得通,故曰“否,亨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六二,其质则阴柔,其居则中正。以阴柔小人而言,则方否于下,志所包畜者,在承顺乎上以求济,其否为身之利,小人之吉也。大人当否,则以道自处,岂肯枉己屈道,承顺于上,唯自守其否而已,身之否,乃其道之亨也。或曰:上下不交,何所承乎?曰:正则否矣,小人顺上之心,未尝无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阴柔而中正,小人而能包容承顺乎君子之象,小人之吉道也。故占者小人如是则吉,大人则当安守其否而后道亨。盖不可以彼包承于我,而自失其守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苞今本作包。依唐石经及释文。下同。包苞古通用。禹贡。草木渐包。注包丛生。释文。字亦作苞。是包苞古不分。尔雅释言云苞稹也。疏。孙炎曰。物丛生曰苞。诗唐风。集于苞栩。亦以苞为丛。是苞有多意。众义。坤为众。苞承者。言下三爻皆承阳有应也。小人谓二。二得中有应。故小人吉。凡阴得阳应必吉。阳得阴应不皆吉。而否卦阳气上腾。不能下降。故大人否亨。大人谓五。否不。言五虽得二应而不亨也。朱升释承为脀。卦既无此象。荀爽谓二为四所包。朱震谓二为五所包。夫四五若能下施包二。则大人不否亨矣。非也。


[二爻象传]

象曰:大人否亨,不乱群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柔履顺中,承其上,小人得一时之中,故获一时之吉。君子得其大中也,当其否也。不能包承于上,亦不能非小人,必避世异俗,安卑保命而已,故虽否而终通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此释所以大人“否亨”之意,良由否闭小人,防之以得其道,小人虽盛,不敢乱群,故言“不乱群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否,不也”物三称群,谓坤三阴乱弑君,大人不从,故“不乱群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大人于否之时,守其正节,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,身虽否而道之亨也,故曰否亨。不以道而身亨,乃道之否也。不云君子而云大人,能如是则其道大矣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五包二,二承之,包承也。顺以承上,小人之正也。六二在否之时,得位在内,小人也,故曰小人吉。九五中正在外,包小人而容之,虽包小人,而亦不乱于小人之群。坤为乱,三阴,小人羣也。包则和,不乱群则不流,此大人处否而亨欤。不曰君子者,处否而亨,非大人不能,若同流合污,则否而已,焉得亨?天地相函,阴阳相包,否六二、六三,姤九三皆以阳包阴,大者宜包小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言不乱于小人之群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众放曰群。坤为乱。乱杂也。不乱群。言五不能下施应二。俾天地相杂也。故否亨。虞翻谓坤三阴。乱弑君。大人不从。故不乱群。岂知不乱群。即仍天地不交之义。言五不能交二也。群义即释苞义也。


[三爻详解]

六三:苞羞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俱用小道以承其上,而但不当,所以“包羞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包羞”者,言群阴俱用小人之道包承于上,以失位不当,所包承之事,唯羞辱己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卦性为否,其义否隔。今以不正,与阳相承,为四所包,违义失正,而可羞者,以“位不当”故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三以阴柔,不中不正而居否,又切近于上,非能守道安命,穷斯滥矣,极小人之情状者也。其所包畜谋虑,邪滥无所不至,可羞耻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阴居阳而不中正,小人志于伤善而未能也,故为包羞之象。然以其未发,故无凶咎之戒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此苞字与上同义。仍坤众坤群象也。羞。说文进献也。左传隐三年。润溪沼沚之毛。可荐于鬼神。可羞于王公。杜注羞进也。国语楚语下。于是乎每朝设脯一束。以羞子文。注亦作进。苞羞者众进也。否本阴长之卦。故群进而消阳也。


[三爻象传]

象曰:苞羞,位不当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位阳也,而隂处之。包承,柔佞之过也。是以羞辱及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包羞”者,言群阴俱用小人之道包承于上,以失位不当,所包承之事,唯羞辱己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阴柔居否,而不中不正,所为可羞者,处不当故也。处不当位,所为不以道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三得时,进而处上,九四辞尊,退居于下,见六三则包容之,而六三始有处不当位之羞。何以知其羞乎?体巽而自动,是以知其羞也。管仲谓齐侯恭而气下,言则徐见臣有慙色是也。六二、六三,小人之致否者也,君子与之力争则否,结而不觧矣。自古君子不忍于小人,以及祸害者常多,故易为君子谋,必包容之,使下者知所承,上者知所愧,庶几有泰之渐也。三四相易,巽成离,离为目,羞愧之象与。恒九五或承之羞同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六三不当位。进至于四。或与上相上下。则当位矣。言所以进者。以不当位也。释苞羞之故也。自荀爽释为羞耻。朱升释为膳羞。位不当之义。皆莫知所指矣。


[四爻详解]

九四:有命无咎,畴离祉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夫处“否”而不可以有命者,以所应者小人也。有命于小人,则消君子之道者也。今初志在君,处乎穷下,故可以有命无咎而畴丽福也。畴谓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有命无咎”者,九四处否之时,其阴爻皆是小人。若有命于小人,则君子道消也。今初六志在于君,守正不进,处于穷下。今九四有命命之,故“无咎”。“畴离祉”者,畴谓畴匹,谓初六也。离,丽也。丽谓附著也。言九四命初,身既无咎,初既被命,附依祉福,言初六得福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巽为命。谓受五之命,以据三阴,故“无咎”。无命而据,则有咎也。畴者,类也。谓四应初据三,与二同功,故阴类皆离祉也。离,附。祉,福也。阴皆附之,故曰有福。谓下三阴离,受五四之福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四以阳刚健体,居近君之位,是有济否之才,而得高位者也,足以辅上济否,然当君道方否之时,处逼近之地,所恶在居功取忌而已。若能使动必出于君命,威柄一归于上,则无咎,而其志行矣。能使事皆出于君命,则可以济时之否,其畴类皆附离其福祉。离,丽也。君子道行,则与其类同进,以济天下之否,畴离祉也。小人之进,亦以其类同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否过中矣,将济之时也。九四,以阳居阴,不极其刚,故其占为有命无咎,而畴类三阳,皆获其福也。命,谓天命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命。说文使也。广韵召也。有命言有所使命也。巽为命。周语襄王锡晋文公命。盖四履群阴之上。万民(坤为民)顺承。故有所锡命。四不当位。宜有咎。得群阴使命。故无咎。颐上九云。利涉大川。与此义同也。畴俦同。荀子劝学篇云。草木畴生。注畴同俦。前汉韩信传。其畴十三人。义亦同俦。俦众也。下坤为众。离附着。祉福。畴离祉者。言众阴同附阳。得主而受福也。孔疏训畴为匹。匹谓初。言初得阳应而受福。然象释曰志行。荀爽谓志行于群阴。固统三阴言。不专指初也。


[四爻象传]

象曰:有命无咎,志行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上近至尊,下据其民,咎以专也。五之休否,有命任已,卑以奉上,正以率下,其志得行,亦又何咎。谁丽其福乎。乃巳之致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有命无咎”之义,所以九四有命,得无咎者,由初六志意得行,守正而应于上,故九四之命得无咎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谓志行于群阴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有君命则得无咎,乃可以济否,其志得行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九四否道已革,故于此言济否之道。四为朝廷,五为君,巽为命,畴颠也,祉福也。九四刚而履位,有济否之才,而近君能下,君命于朝廷,五锡以六二之祉福,则阳德亨矣,否可以济矣。人谁咎之哉?四应初,三应上,君子之类附丽其祉以进,九四之志行乎下矣。五锡二成离,离,丽也,志者中也。荀諝谓志行乎群阴也。易传曰:君道方否,据逼近之地,所恶在居功,取忌若动,必出于君命,威福一归于上,则无咎而其志行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四履重阴。得行其志。故曰志行。


[五爻详解]

九五:休否,大人吉。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居尊得位,能休否道者也。施否于小人,否之休也。唯大人而后能然,故曰“大人吉”也。处君子道消之时,已居尊位,何可以安?故心存将危,乃得固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九五休否”至“系于苞桑”。○正义曰:“休否”者,休,美也。谓能行休美之事于否塞之时,能施此否闭之道,遏绝小人,则是“否”之休美者也,故云“休否”。“大人吉”者,唯大人乃能如此而得吉也,若其凡人,则不能。“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”者,在道消之世,居于尊位而遏小人,必近危难,须恒自戒慎其意,常惧其危亡,言丁宁戒慎如此也。“系于苞桑”者,苞,本也。凡物系于桑之苞本则牢固也。若能“其亡其亡”,以自戒慎,则有“系于苞桑”之固,无倾危也。○注“心存将危”。○正义曰:“心存将危”,解“其亡其亡”之义。身虽安静,心意常存将有危难,但念“其亡其亡”,乃得固者,即“系于苞桑”也。必云“苞桑”者;取会韵之义。又桑之为物,其根众也。众,则牢固之义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否者消卦,阴欲消阳。故五处和居正,以否绝之。乾坤异体,升降殊隔,卑不犯尊,故“大人吉”也。其亡其亡,荀爽曰:阴欲消阳,由四及五,故曰“其亡其亡”。谓坤性顺从,不能消乾使亡。系于包桑。 荀爽曰:包者,乾坤相包也。桑者,上玄下黄,以象乾坤也。乾职在上,坤体在下,虽欲消乾,系其本体,不能亡也。 京房曰:桑有衣食人之功,圣人亦有天覆地载之德,故以喻。陆绩曰:包,本也。言其坚固不亡,如以巽绳系也。 案:其亡其亡,近死之嗟也。其与几同。几者,近也。九五居否之时,下包六二。二互坤艮,艮山坤地,地上即田也。五互巽木,田上有木,莫过于桑。如曰“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”。言五二包系,根深蒂固,若山之坚,如地之厚者也。虽遭危乱,物莫能害矣。 郑玄曰:犹纣囚文王于羑里之狱,四臣献珍异之物,而终免于难,系于包桑之谓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五以阳刚中正之德,居尊位,故能休息天下之否,大人之吉也。大人当位,能以其道休息天下之否,以驯致于泰。犹未离于否也,故有其亡之戒。否既休息,渐将反泰,不可便为安肆,当深虑远戒,常虞否之复来,曰其亡矣,其亡矣。其系于苞桑,谓为安固之道,如维系于苞桑也。桑之为物,其根深固,苞谓丛生者,其固尤甚,圣人之戒深矣。汉王允、唐李德裕,不知此戒,所以致祸败也。系辞日:“危者安其位者也,亡者保其存者也,乱者有其治者也。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,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。”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苞,与包同。古《易》作“包”。阳刚中正以居尊位,能休时之否,大人之事也。故此爻之占,大人遇之则吉。然又当戒惧如《系辞传》所云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说文人依木则休。休者憩息也。休否者。言当否之时。而休息以俟也。盖初四三上相上下。则既济成。五当位居中。宜静俟也。旧解释为休美。与其亡义背。似非也。九五为大人。故曰大人吉。九五巽体。巽为桑。坤为多。故曰苞桑。陆绩京氏易传注云。苞桑则丛桑也。巽为绳。为系。故曰系于苞桑。乃巽为陨落。五虽居中得正。而风陨在下。故有其亡之惧。盖系在大木。方能巩固。桑而丛生。其柔可知。系于柔木。其危可知。其亡其亡。系于苞桑者。言时时虑亡。如系于苞桑之不足恃也。王陶庐云。唐石经初刻作包。后增改作苞。按禹贡草木渐包。传释为丛生。仍与苞同。自风陨象失传。后儒不知危亡之故。在五履巽。于是旧解皆以坚固为说。遂与易象不协矣。


[五爻象传]

象曰:大人之吉,位正当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大人者知存亡之道也。羣小竝进虽可全正,虽得尊位忧其危亡。顺而从之,不敢以力,息于否之时也。其道乃固矣。正当其位,物犹不陵,故保其吉,而终遇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大人吉”之义,言九五居尊得位,正所以当遏绝小人得其吉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崔觐曰:得位居中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有大人之德,而得至尊之正位,故能休天下之否,是以吉也。无其位,则虽有其道,将何为乎?故圣人之位,谓之大宝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休,息也,九四否道已革,九五息否之时,二五相易,阴息于五,故曰休否,言九五之动也。大人居尊位正也,中正而健,德当乎位也。位者,圣人之大宝,虽有其德,无其位,不可也。有其位,无其时,不可也。息天下之否者,其惟有其位,有其德,又有其时乎?故曰大人之吉,位正当也,言九五之不动也。然未离乎否也,故又戒之。九五不动,不能与二相易,则安其位者也,保其存者也,有其治者也。安其位者必危,保其存者必亡,有其治者必乱,故曰其亡。其亡此又因九五不动,以明戒也。苞桑其叶,丛生者也。巽为木,上玄下黄,三阳积美而根于坤土,其根深固,苞桑也。巽为绳,繫也,维也,虑其危亡且乱,当繫之维之,使其根深固以防否之复。故曰繫于苞桑,如是则大人吉,非位正德,当能无凶乎?易传曰:汉之王允,唐之李德裕,不知此所以致祸败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五位尊而中正。故曰位当。


[六爻详解]

上九:倾否,先否后喜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先倾后通,故“后喜”也。始以倾为“否”,后得通乃喜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处否之极,否道已终,此上九能倾毁其否,故曰“倾否”也。“先否后喜”者,否道未倾之时,是“先否”之道;否道巳倾之后,其事得通,故曰“后有喜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侯果曰:倾为覆也。否穷则倾矣。倾犹否,故“先否”也。倾毕则通,故“后喜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上九,否之终也。物理极而必反,故泰极则否,否极则泰。上九否既极矣,故否道倾覆而变也。先极,否也;后倾,喜也。否倾则泰矣,后喜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阳刚居否极,能倾时之否者也。其占为先否后喜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侯果曰:倾覆也。上应在三。三巽为陨落。故曰倾否。言倾否而出之尽也。然当未覆之先。则仍否也。故曰先否。上反下则成震。震为乐为后。故曰后喜。


[六爻象传]

象曰:否终则倾,何可长也!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否之终否,其倾矣。极终则变,何可以久。君子当其极,故先否也。困极以道通也。故后喜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倾否”之义。否道巳终,通道将至。故“否”之终极,则倾损其否,何得长久?故云“何可长也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否终必倾,盈不可久,故“先否”。下反于初,成益,体震,民说无疆,故“后喜”。以阴剥阳,故不可久也。崔觐曰:否终则倾,故同于人。通而利涉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否终则必倾,岂有长否之理?极而必反,理之常也。然反危为安,易乱为治,必有刚阳之才而后能也。故否之上九则能倾否,屯之上六则不能变屯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上九否之终,天运极矣,人情厌矣。君子动于上六,三应于下,否毁兑成,如决积水而倾之,莫之能御也。始也否塞先否也,终也倾否后喜也。兑为说,阴阳得位为喜,巽为长,理极必反,否终则倾,何可长也?易传曰:反危为安,易乱为治,必有刚阳之才,故否之上九则能倾否,屯之上六则不能变屯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否终则倾。言否终则泰复。不能长否。按否泰云。大小往来。无平不陂。无往不复。终则曰城复于隍。其命乱也。否则曰否之匪人。皆言天地否泰之运。循环往来。自然如此。不假人为。为上经天地水火之枢纽。明天道本如斯。不可易也。至下经第十卦之损益。则曰损益盈虚。与时偕行。曰损刚益柔。曰损下益上。损上益下。曰见善则迁。有过则改。所言皆履世之大经。修治之极轨。无丝毫委心任运之意。以为咸恒既未济之枢纽。明人事宜如斯也。尽人事。听天命。斯学易之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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