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百家集解

易经百家集解:观卦详解,风地观卦名、卦画、卦辞、爻辞、彖传、象传及观卦象数理占。


[卦辞详解]

观盥而不荐,有孚顒若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王道之可观者,莫盛乎宗庙。宗庙之可观者,莫盛于盥也。至荐简略,不足复观,故观盥而不观荐也。孔子曰:“禘自既灌而往者,吾不欲观之矣。”尽夫观盛,则“下观而化”矣。故观至盥则“有孚颙若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观盥而”至“颙若”。○正义曰:“观”者,王者道德之美而可观也,故谓之观。“观盥而不荐”者,可观之事,莫过宗庙之祭盥,其礼盛也。荐者,谓既灌之后,陈荐笾豆之事,故云“观盥而不荐”也。“有孚颙若”者,孚,信也。但下观此盛礼,莫不皆化,悉有孚信而颙然,故云“有孚颙若”。○注“王道之可观”至“有孚颙若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尽夫观盛则下观而化”者,“观盛”谓观盥礼盛则休而止,是观其大,不观其细,此是下之效上,因“观”而皆化之矣。故“观至盥则有孚颙若”者,颙是严正之貌,“若”为语辞,言“下观而化”,皆孚信容貌俨然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郑玄曰:坤为地,为众。巽为木,为风。九五,天子之爻。互体有艮。艮为鬼门,又为宫阙。地上有木。而为鬼门宫阙者,天子宗庙之象也。 王弼曰:王道之可观者,莫盛乎宗庙。宗庙之可观者,莫盛乎盥也。至荐简略,不足复观,故“观盥而不荐”也。 马融曰:盥者,进爵灌地,以降神也。此是祭祀盛时,及神降荐牲,其礼简略,不足允也。国之大事,唯祀与戎。王道可观,在于祭祀。祭祀之盛,莫过初盥降神。故孔子曰:谛自既灌而往者,吾不欲观之矣。此言及荐简略,则不足观也。以下观上,见其至盛之礼,万民信敬,故云“有孚颙若”。孚,信。颙,敬也。 案:鬼神害盈,祸淫福善。若人君修德,至诚感神。信则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故“观盥而不观荐”,飨其诚信者也。斯即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,实受其福,是其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予闻之胡翼之先生曰:“君子居上,为天下之表仪,必极其庄敬,则下观仰而化也。故为天下之观,当如宗庙之祭,始盥之时,不可如既荐之后,则下民尽其至诚,顺然瞻仰之矣。”盥,谓祭祀之始,盥手酌郁于地,求神之时也。荐,谓献腥献熟之时也。盥者事之始,人心方尽其精诚,严肃之至也。至既荐之后,礼数繁缛,则人心散,而精一不若始盟之时矣。居上者,正其表仪,以为下民之观,当庄严如始盥之初,勿使诚意少散,如既荐之后,则天下之人,莫不尽其孚诚,颙然瞻仰之矣。颙,仰望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观,官奂反。下“大观”、“以观”之“观”,《大象》“观”字,并同。观者,有以示人而为人所仰也。九五居上,四阴仰之,又内顺外巽,而九五以中正示天下,所以为观。盥,将祭而洁手也。荐,奉酒食以祭也。顒然,尊敬之貌。言致其洁清而不轻自用,则其孚信在中,而顒然可仰。戒占者当如是也。或曰:“有孚顒若”,谓在下之人,信而仰之也。此卦四阴长而二阳消,正为八月之卦,而名卦系辞,更取他义,亦扶阳抑阴之意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五得尊位。下临万民。民为庙堂。万民瞻仰。故曰观。易林以艮为观为视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治盖即本此也。国之大事。在把与戎。礼之可观。莫盛乎宗庙。宗庙之可观。莫盛乎祭祀。初漱降神也。马融云。进爵灌地以降神也。卦巽为白茅。茅在地上。坤水沃之。缩酒之象也。灌地降神。其诚敬之心。孚于神明。禺(右页)敬也。及至荐牲则扎简略。一孔子曰帝(左衣)自既灌而往者。吾不欲观之矣。与此义同也。


[彖辞详解]

彖曰:大观在上,顺而巽,中正以观天下。观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,下观而化也。观天之神道,而四时不忒,圣人以神道设教,而天下服矣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观上观下也。下顺上巽,观上之风从而化之。上巽下坤,观下之情而设敎也。刚德上行,为天下之大。观得其中正大顺,而巽以从之也。古者,先王之治天下,为风之首者,非他也。礼之谓欤敬,其礼之本,欤宗庙,其敬之大。欤盥,其祭之首。欤取,诸洁敬者也。礼也者,物得其履,而不谬也。措之天下无所不行,本于其敬也。敬发乎情者也。尽则诚信,诚积中而容作于外,施于人而人顺也。敬之尽者,莫大于孝,莫大于尊,亲爱之。故贵之。贵之故尊之。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。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,天下无不敬其亲者,此不令而民化上矣。宗庙之始者,盥也。得其始,尽其敬,诚其孝,然后能事宗庙鬼神也。其先祭也,散斋叁日,以定志。致斋叁日,以一虑。其将祭也,恫恫乎,恐惧如将见之。诗云:明发不寐,有怀二人,思之深也。其敬斋也,先祭而告,恸哭反矣。况至于盥乎。盥者,祭之道可观其首敬也。荐者,养之道,故尽其敬,竭其情,则能备物矣。所以假外物而成孝子之心也,非礼之本也,故不在于荐矣,观其诚信颙若而已。民知其敬上也,圣人申其情,行其事,而成敎于天下。虽天子必有尊也。则神道报其情也。此先王设敎之端,而天下大服也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下贱而上贵也。 统说观之为道,不以刑制使物,而以观感化物者也。神则无形者也。不见天之使四时,“而四时不忒”,不见圣人使百姓,而百姓自服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谓大为在下,所观唯在于上,由在上既贵,故在下大观。今大观在于上。[疏]“顺而巽”至“天下服矣”。○正义曰:顺而和巽,居中得正,以观于天下,谓之“观”也。此释观卦之名。“观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,下观而化”者,释“有孚颙若”之义,本由在下,观效在上而变化,故“有孚颙若”也。“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”者,此盛名观卦之美,言“观盥”与天之神道相合,观此天之神道而四时不有差忒。“神道”者,微妙无方,理不可知,目不可见,不知所以然而然,谓之“神道”,而四时之节气见矣。岂见天之所为,不知从何而来邪?盖四时流行,不有差忒,故云“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”也。“圣人以神道设教,而天下服矣”者,此明圣人用此天之神道,以“观”设教而天下服矣。天既不言而行,不为而成,圣人法则天之神道,本身自行善,垂化于人,不假言语教戒,不须威刑恐逼,在下自然观化服从,故云“天下服矣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蜀才曰:此本乾卦。案:柔小浸长,刚大在上,其德可观,故曰“大观在上”也。 虞翻曰:谓阳息临二,直方大。临者,大也。在观上,故称“大观”。顺,坤也。中正谓五。五以天神道观示天下,咸服其化,宾于王庭。 虞翻曰:观,反临也。以五阳观示坤民,故称“观”。盥,沃盥。荐,羞牲也。孚,信,谓五。颙颙,君德,有威容貌。若,顺也。坎为水,坤为器,艮手临坤,坎水沃之,盥之象也。故“观盥而不荐”。孔子曰:谛自既灌,吾不欲观之矣。巽为进退,容止可观,进退可度,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。上之三,五在坎中,故“有孚颙若,下观而化”。《诗》曰:颙颙卬卬,如珪如璋。君德之义也。 虞翻曰:忒,差也。神道谓五。临,震兑为春秋,三上易位,坎冬离夏,日月象正。故“四时不忒”。 虞翻曰:圣人谓乾,退藏于密,而齐于巽,以神明其德教,故“圣人设教”,坤民顺从,而天下服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五居尊位,以刚阳中正之德,为下所观,其德甚大,故曰大观在上。下坤而上巽,是能顺而巽也。五居中正,以巽顺中正之德为观于天下也。为观之道,严敬如始盥之时,则下民至诚瞻仰而从化也。不荐,谓不使诚意少散也。天道至神,故曰神道。观天之运行,四时无有差忒,则见其神妙。圣人见天道之神,体神道以设教,故天下莫不服也。夫天道至神,故运行四时,化育万物,无有差忒。至神之道,莫可名言,惟圣人默契,体其妙用,设为政教,故天下之人涵泳其德而不知其功,鼓舞其化而莫测其用,自然仰观而戴服,故曰:“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。”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观成卦之义在于九五,九五刚大,履至尊之位,四阴观之,大者在上,而下为小者之所观。坤为众,巽为多白眼,有观上之象,故曰大观在上。此以九五释观也。下顺上巽,顺物之理,巽而施之也。九五无偏党,反侧建极立表,天下注目,故曰顺而巽,中正以观天下。此合坤巽言九五大观在上之道也。观临之覆临,兑为泽,艮为手,上为宗庙,巽入也,入宗庙而泽手,盥也,与内则沃盥之盥同。坤为牛,兑为刑杀,杀于下,手荐之于上,荐也。孚者,九五之诚信孚于下也。乾为首,兑变之,肃然在上,庄而不惰,有敬顺之貌,顒若也。 观之道至简而不烦,其要在诚而已,无待于物也。故明之以宗庙之礼焉,宗庙之礼,所以致诚敬也。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,祭之初迎尸,尸入庙,天子洗手而后酌酒涚,谓之盥;酌酒献尸,尸得之灌地而祭,谓之祼;祼之后三献而荐腥,五献而荐熟,谓之荐。故献之属莫重于祼,而盥者未祼之时,精神专一,诚意未散,不言之信,发而为敬顺之貌者,顒顒如也。故下观而化金声而玉色,莫不有敬顺之心,及其荐献,礼文繁缛,人之精一,不若始盥之时,虽强有力者,犹有时倦惰矣。以此见下之观上,在诚而不在物,其道岂不至简而不烦乎?是以观盥而不观荐也。 巽眼视艮而兑伏,观盥而不观荐之象也。巽,巽也,坤,顺也,二应于五,化为巽顺,故曰观盥而不荐,有孚顒若,下观而化也。圣人尝观诸天也,四时本于阴阳,阴阳合而为一,一则神,神者天之道也。故阴阳自行,四时自运,人见其始于艮,终于艮,无有差忒而已。孰为此者?一也。圣人观天设教,亦一而已矣。一则诚,诚则明,明则变,变则化,不假强聒人自服从,亦岂知所谓一哉?惟天下至诚为能化,故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,圣人以神道设教,而天下服。此推原观卦之始,要其终而言之以明,大观在上,其道止于诚,诚则顺而巽,中正以观天下矣。以卦气言之,八月节也,故太玄准之以视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卦体、卦德释卦名义。观,如字。下“观天”、《大象》“观民”之“观”、六爻“观”字,并同。〇释卦辞。极言观之道也。四时不忒,天之所以为观也。神道设教,圣人之所以为观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天下。天下化则服矣。此圣人所以以神道设教也。观亦候卦。故曰四时。临曰元亨利贞。亦四时也。


[大象详解]

象曰:风行地上,观;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先王以省方,观民设敎,草木从上之风而偃也。故先王察其方,所观其俗性。不易其素履。则民自行其道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风行地上”者,风主号令行于地上,犹如先王设教在于民上,故云“风行地上观”也。“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”者,以省视万方,观看民之风俗,以设于教,非诸侯以下之所为,故云“先王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先王谓五。应天顺民,受命之王也。风行地上,草木必偃,枯藁朽腐,独不从风,谓应外之爻。天地气绝,阴阳所去,象不化之民,五刑所加,故以省察四方,观视民俗,而设其教也。言先王德化,光被四表,有不宾之民,不从法令,以五刑加之,以齐德教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风行地上,周及庶物,为由历周览之象,故先王体之为省方之礼,以观民俗而设政教也。天子巡省四方,观视民俗,设为政教,如奢则约之以俭,俭则示之以礼是也。省方,观民也。设教,为民观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风行地上,无所不周,观也。先王以巡省四方,象风之行;观民设教,象风行于地上,巽而顺万物也。巽为多白眼,观也,坤为民。易传曰:观民设教,如奢者,示之以俭,俭者,示之以礼。省方观民也,设教为民观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省,悉井反。〇省方以观民,设教以为观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方为民。艮为观。故曰省方。曰观民。巽为命。故曰教。先王巡狩四方。观风问俗。宣布教化。亦若风行地上也。


[初爻详解]

初六:童观,小人无咎,君子吝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于观时,而最远朝美,体于阴柔,不能自进,无所鉴见,故曰“童观”。巽顺而已,无所能为,小人之道也,故曰“小人无咎”。君子处大观之时而为“童观”,不亦鄙乎?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童观”者,处于观时而最远朝廷之美观,是柔弱不能自进,无所鉴见,唯如童稚之子而观之。为“小人无咎君子吝”者,为此观看,趣在顺从而巳,无所能为,于小人行之,才得无咎,若君子行之,则鄙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艮为童。阴,小人。阳,君子。初位贱,以小人承君子,故“无咎”。阳伏阴下,故“君子吝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六以阴柔之质,居远于阳,是以观见者浅近,如童稚然,故曰童观。阳刚中正在上,圣贤之君也,近之则见其道德之盛,所观深远。初乃远之,所见不明,如童蒙之观也。小人,下民也,所见昏浅,不能识君子之道,乃常分也,不足谓之过咎,若君子而如是,则可鄙吝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卦以观示为义,据九五为主也,爻以观瞻为义,皆观乎九五也。〇初六,阴柔在下,不能远见,童观之象。小人之道,君子之羞也。故其占在小人则无咎,君子得之,则可羞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释文。马云童犹独也。郑云樨(左禾)也。而虞翻以艮为童。诂与郑同。按马说是也。太玄玄冲云。童寡有也。而易林每以坤为寡。初坤体。上无应。阴遇阴失类。孤寡极矣。故曰童观。其在小人。独行踽蹈(左同)。尚可无咎。若君子则狭隘为病矣。故吝。盖童之象不在艮。而在坤。初何以孤寡。则以上无应而行失类也。


[初爻象传]

象曰:初六童观,小人道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柔而无位,逺于大观,童蒙而无所观,小人之道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王弼曰:失位处下,最远朝美,无所鉴见,故曰“童观”。处大观之时,而童观趣顺而已。小人为之,无可咎责。君子为之,鄙吝之道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所观不明,如童稚,乃小人之分,故曰小人道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初六坤冥不正而往观,五小人之观君子也。乌覩所谓正哉,不足咎。小人不足以知君子,犹童稚之观成人也。艮为少男,故曰童观,初九动则正,以正而往观者,君子之观君子也。然不动焉,吝也,故曰小人无咎,君子吝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道行也。


[二爻详解]

六二:窥观,利女贞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在于内,无所鉴见。体性柔弱,从顺而已。犹有应焉,不为全蒙,所见者狭,故曰“闚观”。居观得位,柔顺寡见,故曰“利女贞”,妇人之道也。处“大观”之时,居中得位,不能大观广鉴,闚观而已,诚“可丑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象曰”至“利女贞”。○正义曰:“闚观利女贞”者,既是阴爻,又处在卦内,性又柔弱,唯闚窃而观。如此之事,唯利女之所贞,非丈夫所为之事也。注“处在于内”至“诚可丑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犹有应焉,不为全蒙”者,六二以柔弱在内,犹有九五刚阳与之为应,则为有闚窃,不为全蒙。童蒙如初六也,故能闚而外观。此童“观”、闚“观”,皆读为去声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临兑为女。窃观称窥兑女反成巽。巽四五得正,故“利女贞”。艮为宫室,坤为阖户,小人而应五。故“窥观女贞利”,不淫视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二应于五,观于五也。五,刚阳中正之道,非二阴暗柔弱所能观见也,故但如窥规之观耳。窥规之观,虽少见而不能甚明也。二既不能明见刚阳中正之道,则利如女子之贞。虽见之不能甚明,而能顺从者,女子之道也,在女子为贞也。二既不能明见九五之道,能如女子之顺从,则不失中正,乃为利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阴柔居内而观乎外,闚观之象,女子之正也。故其占如此。丈夫得之,则非所利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说文窥闪也。倾头门中视也。二应五。坤为门。二在门中。上窥九五。而坤为闭为羞。故羞缩不敢正视而窥观也。圣人取象之精。非注视卦象。不知其微妙如此也。窥观乃妾妇之行。故利女占。若在丈夫。则可丑矣。


[二爻象传]

象曰:窥观女贞,亦可丑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当大观之时,不能逺于所观,而顾觊觎为正,施于女子,守正则可矣。君子之丑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侯果曰:得位居中,上应于五。窥观朝美,不能大观。处大观之时,而为窥观。女正则利,君子则丑也。 案:六二离爻,离为目,又为中女。外互体艮,艮为门。阙女目近门,窥观之象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君子不能观见刚阳中正之大道,而仅窥规其仿佛,虽能顺从,乃同女子之贞,亦可羞丑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大观在上六,二不往,阖户而观之,所见狭矣,故曰闚观。礼女不踰阈,守正不动,女之贞也,故曰利女贞。二离为女,为目,坤为阖户,女处乎内而闚外之象。九五以中正观天下,六二守闚观而为女贞,亦可丑也。阴为丑,此爻女子居之则利,君子为之则丑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在丈夫则为丑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丑谓不庄


[三爻详解]

六三:观我生,进退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居下体之极,处二卦之际,近不比尊,远不“童观”,观风者也。居此时也,可以“观我生,进退”也。 处进退之时,以观进退之几,“未失道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象曰”至“进退”。○正义曰:“观我生进退”者,“我生”,我身所动出。三居下体之极,是有可进之时;又居上体之下,复是可退之地。远则不为童观,近则未为观国,居在进退之处,可以自观我之动出也。故时可则进,时不可则退,观风相几,未失其道,故曰“观我生进退”也。道得名“生”者,道是开通生利万物。故《系辞》云“生生之谓易”,是道为“生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坤为我,临震为生。生,谓坤生民也;巽为进退,故“观我生进退”。临震进之五,得正居中,故《象》曰“未失道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三居非其位,处顺之极,能顺时以进退者也。若居当其位,则无进退之义也。观我生:我之所生,谓动作施为出于己者,观其所生而随宜进退,所以处虽非正,而未至失道也。随时进退,求不失道,故无悔咎,以能顺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我生,我之所行也。六三,居下之上,可进可退,故不观九五,而独观己所行之通塞以为进退。’占者宜自审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凡我生皆谓应与。诗小雅。虽有兄弟。不如友生。易以阴阳相遇为朋友。故谓应与为我生。三应在上。故曰观我生。进退。上巽为进退。进退者上下也。三与上相上下。谓三宜进居上。上宜退居三。各当位也。故象曰不失道。


[三爻象传]

象曰:观我生进退,未失道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大观在乎中正已,处下体之,上风化之,出而及于民,进其道也。柔以奉之,煺而谦也。故观我生之,风化进不凌上,煺不废职,或从正事,可谓不失其道矣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我,谓五也。生者,教化生也。三欲进观于五,四既在前,而三故退,未失道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观己之生,而进退以顺乎宜,故未至于失道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卦以九五为主,我谓九五也,生动也,五之三震为动,动谓之生者,阳刚反动,天地之生。五之三,三则进而上,五不动,三则退而止,进退动止,观九五而已。巽为进退,三不当位,在上下之际,故其象如此。六三不能自必其进退者,在九五,不在六三也。九五中正,其动必正,故六三虽不当位,未为失观之道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道行也。


[四爻详解]

六四: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居观之时,最近至尊,“观国之光”者也。居近得位,明习国仪者也,故曰“利用宾于王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最近至尊,是“观国之光”。“利用宾于王”者,居在亲近而得其位,明习国之礼仪,故曰利用宾于王庭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坤为国。临阳至二,天下文明。反上成观,进显天位,故“观国之光”。王谓五阳。阳尊宾坤。坤为用、为臣,四在王庭,宾事于五。故“利用宾于王”矣。《诗》曰:莫敢不来宾,莫敢不来王。是其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观莫明于近。五以刚阳中正,居尊位,圣贤之君也;四切近之,观见其道,故云观国之光,观见国之盛德光辉也。不指君之身而云国者,在人君而言,岂止观其行一身乎?当观天下之政化,则人君之道德可见矣。四虽阴柔,而巽体居正,切近于五,观见而能顺从者也。利用宾于王:夫圣明在上,则怀抱才德之人,皆愿进于朝廷,辅戴之以康济天下。四既观见人君之德,国家之治,光华盛美,所宜宾于王朝,效其智力,上辅于君,以施泽天下,故云利用宾于王也。古者有贤德之人,则人君宾礼之,故士之仕进于王朝,则谓之宾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六四,最近于五,故有此象。其占为利于朝觐仕进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艮为国为光。四独近五。故曰观国之光。曰宾于王。王谓五。巽为利。言利于朝觐天子作宾王家也。巽为旅客。故曰宾。


[四爻象传]

象曰:观国之光,尚宾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履极臣位,顺而承上,为上之巽,国之光也。焕乎可观,利于用也。为王者之上賔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观国之光”义。以居近至尊之道,志意慕尚为王宾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崔觐曰:得位比尊,承于王者。职在搜扬国俊,宾荐王庭,故以进贤为尚宾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君子怀负才业,志在乎兼善天下,然有卷怀自守者,盖时无明君,莫能用其道,不得已也,岂君子之志哉?故孟子曰:“中天下而立,定四海之民,君子乐之。”既观见国之盛德光华,古人所谓非常之遇也,所以志愿登进王朝,以行其道,故云观国之光尚宾也。尚谓志尚,其志意愿慕宾于王朝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四观五也,四侯位,坤为国,五王位,六四上宾于五,五降而接之成坎离,光也,故曰观国之光。四为朝廷,艮为门阙,乾五为王,动之四为金,坤为布帛,乾坤玄黄。币帛之文,升自门阙,陈于庭,王降而接宾,宾下升于西北,宾于王也。尚者主人以宾为上,尚之也。古者诸侯入见于王,王以宾礼之士而未受禄亦宾之。九五中正在上,六四体巽而正,观国之光,知尚宾忘势矣。尚宾者,国之光也。礼主人尊宾,故坐宾于西北,主人接人以仁厚之气,故坐于东南。易言宾位者,乾也,西北方也,主人位者,巽也,东南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尚宾者。言宾于上也。


[五爻详解]

九五:观我生,君子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居于尊位,为观之主,宣弘大化,光于四表,观之极者也。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,故观民之俗,以察己道,百姓有罪,在于一人。君子风著,己乃“无咎”。上为观主,将欲自观乃观民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九五居尊,为观之主。四海之内,由我而观,而教化善,则天下有君子之风;教化不善,则天下著小人之俗,故则民以察我道,有君子之风著,则无咎也。故曰:“观我生,君子无咎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我,身也,谓我生。生,谓生民。震生象。反坤,为死丧。嫌非生民,故不言民。阳为君子,在临二,失位之五,得道处中,故“君子无咎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九五居人君之位,时之治乱,俗之美恶,系乎己而已。观己之生:若天下之俗皆君子矣,则是己之所为政化善也,乃无咎矣;若天下之俗未合君子之道,则是己之所为政治未善,不能免于咎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九五,阳刚中正,以居尊位,其下四阴,仰而观之,君子之象也。故戒居此位、得此占者,当观己所行,必其阳刚中正亦如是焉,则得无咎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此我生谓二。五应在二。二坤为民。故象曰观民。九五为观之主。亦艮之主。艮为君子。下观万民。抚部(左血)教养。故无咎也。


[五爻象传]

象曰:观我生,观民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为观之尊,天下风化之首也。我之生化,备于民矣。观其民有君子之风,乃天下无所归,咎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谓观民以观我,故观我即观民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王弼曰:观我生,自观其道也。为众观之主,当宣文化,光于四表,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。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君子风著,已乃无咎。欲察已道,当观民也。 虞翻曰:坤为民,谓三也。坤体成,故观民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我生,出于己者。人君欲观己之施为善否,当观于民,民俗善则政化善也。王弼云:观民以察己之道,是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五自观也。五君也,坤为民,五动之二,坤变震为动,动谓之生,天动则地应,观天道之得失,观诸地可也。天为君,地为民,君者,民之所观,而时之治乱,风俗之美恶繫之。观其民则知君,君之自观其得失者,亦观诸民而已。中庸曰:君子之道,本诸身,徵诸庶民。故君道得其民,君子也,于已为无咎;君道失其民,小人也,必有失道之咎。有尧舜之君,必有尧舜之民矣。五之二,阳为君子,故曰君子无咎。成汤曰:万方有罪在予一人,先王省方,命太师陈诗观民风,乃所以自观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此夫子以义言之,明人君观己所行,不但一身之得失,又当观民德之善否,以自省察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观民即指二。二坤为民。


[六爻详解]

上九:观其生,君子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“观我生”,自观其道也。“观其生”,为民所观者也。不在于位,最处上极,高尚其志,为天下所观者也。处天下所观之地,可不慎乎?故君子德见,乃得“无咎”。“生”,犹动出也。 将处异地,为众所观,不为平易,和光流通,“志未平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上九”至“无咎”。○正义曰:“观其生”者,最处上极,高尚其志,生亦道也。为天下观其巳之道,故云“观其生”也。“君子无咎”者,既居天下可观之地,可不慎乎?故居子谨慎,乃得“无咎”也。注“观我生”至“动出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生犹劝出”者,或动、或出,是生长之义。故云“生犹动出”。六三、九五皆云“观我生”,上九云“观其生”,此等云“生”皆为“动出”,故于卦末,《注》总明之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应在三,三体临震,故“观其生”。君子谓三,之三得正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上九以阳刚之德处于上,为下之所观,而不当位,是贤人君子不在于位,而道德为天下所观仰者也。观其生,观其所生也,谓出于己者,德业行义也,既为天下所观仰,故自观其所生,若皆君子矣,则无过咎也;苟未君子,则何以使人观仰矜式,是其咎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上九,阳刚居尊位之上,虽不当事任,而亦为下所观,故其戒辞略与五同。但以“我”为“其”,小有主宾之异耳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诸家或释生为出为性为道。一人前后。诂即不同。似非。按其。谓五。生指三。上应在三。三坤体。坤民下附。皆五之民也。上贵而无位。高而无民。宜高尚其事矣。乃犹不忘情。欲应三而观其生焉。故象曰志未平。


[六爻象传]

象曰:观其生,志未平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过居无民之位,乘五之上,忧悔之地,志不得平也。亦在王敎而已自观,有君子之风,乃无咎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观其生”之义。以特处异地,为无所观,不为平易。和光流通,志未与世俗均平。世无危惧之忧,我有符同之虑,故曰“志未平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王弼曰:观其生,为人所观也。最处上,极天下所观者也。处天下所观之地,其志未为平易,不可不慎。故君子德见,乃得无咎。生,犹动出也。 虞翻曰:坎为志,为平,上来之三,故“志未平”矣。崔觐曰:言可观政于人,则有所合于刑矣,故曰“可观而有所合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虽不在位,然以人观其德,用为仪法,故当自慎省,观其所生,常不失于君子,则人不失所望而化之矣;不可以不在于位,故安然放意无所事也。是其志意未得安也,故云志未平也。平谓安宁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上观五也,上来之三,仰观九五,观其动之所自出,故曰观其生。三动于中,志也,坎险不平也,三观于五,有难焉,其志不能平,乃往于外。三动正也,君子也,正则无咎,上九过刚也,过则有咎。自古观其君而去者,以未平之志为忿世疾邪之事,多失之于矫激太过,岂能无咎?夫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,好讥议人也;辩博闳远而危其身者,好发人之过者也。梁鸿作五噫以显宗之贤,犹不能堪之,非失之过乎?夫子不合者多矣,进退无咎者,君子之道也。巽究为躁,故以君子戒之。易解曰:知微知彰,知柔知刚,然后能观其生,而不失进退之几焉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志未平,言虽不得位,未可忘戒惧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巽为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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