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百家集解

易经百家集解:晋卦详解,火地晋卦名、卦画、卦辞、爻辞、彖传、象传及晋卦象数理占。


[卦辞详解]

晋: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晋”者,卦名也。“晋”之为义,进长之名。此卦明臣之昇进,故谓之“晋”。“康”者,美之名也。“侯”谓昇进之臣也。臣既柔进,天子美之,赐以车马,蕃多而众庶,故曰“康侯用锡马蕃庶”也。“昼日三接”者,言非惟蒙赐蕃多,又被亲宠频数,一昼之间,三度接见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观四之五。晋,进也。坤为康。康,安也;初动体屯,震为侯,故曰“康侯”。震为马,坤为用,故“用锡马”。艮为多,坤为众,故“繁庶”。离日在上,故“昼日”。三阴在下,故“三接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晋为进盛之时,大明在上,而下体顺附,诸侯承王之象也,故为康侯。康侯者,治安之侯也。上之大明,而能同德,以顺附治安之侯也,故受其宠数,锡之马众多也。车马,重赐也;蕃庶,众多也。不唯锡与之厚,又见亲礼,昼日之中,至于三接,言宠遇之至也。晋进盛之时,上明下顺,君臣相得。在上而言,则进于明盛;在臣而言,则进升高显,受其光宠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晋,进也。康侯,安国之侯也。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,言多受大赐,而显被亲礼也。盖其为卦上离下坤,有日出地上之象,顺而丽乎大明之德,又其变自《观》而来,为六四之柔进而上行以至于五。占者有是三者,则亦当有是宠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离出地居五。南面响明而治。故曰晋。晋进也。四诸侯。康美也。大也。礼祭统。康周公注。康犹褒大也。易林随之恒云。实沉参虚。封为康侯。康侯略如大侯。为诸侯之美称。犹诗之言齐侯。言平王也。坎为马。坤亦为马。坎为众。坤亦为众。故曰用锡马蕃庶。艮为手故曰锡。锡予也。言康侯恭顺。来宾于王。锡贲众多。杂卦。晋昼也。艮为手。数三。离为昼。故曰昼日三接。 侯果曰:大行人职曰。诸公三晌三问三劳。诸侯三响再问再劳。于男三晌一问一劳。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。昼日三接。即一昼三觌也。


[彖辞详解]

彖曰:晋,进也,明出地上。顺而丽乎大明,柔进而上行,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明出地上,圣人顺民而丽于大明,光于天下,方无滞于幽也。故柔进而上行,附于大明之中,极一臣之位,任为治之主,故谓为康侯锡以多马,昼日之间而叁接也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凡言“上行”者,所以在贵也。 康,美之名也。顺以著明,臣之道也。“柔进而上行”,物所与也。故得锡马而蕃庶。以“讼受服”,则“终朝三褫”。柔进受宠,则“一昼三接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《彖》曰晋进也”至“进而上行”。○正义曰:“晋,进也”者,以今释古,古之“晋”字,即以进长为义,恐后世不晓,故以“进”释之。“明出地上”者,此就二体释得“晋”名。离上坤下,故言“明出地上”。明既出地,渐就进长,所以为“晋”。“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”者,此就二体之义及六五之爻,释“康侯用锡马”巳下也。“坤”,顺也;“离”,丽也。又为明坤能顺从而丽著於大明,六五以柔而进,上行贵位,顺而著明臣之美道也。“柔进而上行”,君上所与也,故得厚赐而被亲宠也。[疏]“是以康侯”至“三接也”。○正义曰:释讫举《经》以结君宠之意也。○注“康美之名也”至“一昼三接也”。○正义曰:举此对释者,盖讼言终朝,晋言一昼,俱不尽一日,明黜陟之速,所以示惩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崔觐曰:浑天之义,日从地出,而升于天,故曰“明出地上”。坤,臣道也。日,君德也。臣以功进,君以恩接,是以“顺而丽乎大明”。虽以卦名,晋而五爻为主,故言“柔进而上行”也。 蜀才曰:此本观卦。案:九五降四,六四进五,是柔进而上行也。 荀爽曰:阴进居五,处用事之位。阳中之阴,侯之象也;阴性安静,故曰“康侯”。马,谓四也。五以下,群阴锡四也。坤为众,故曰“蕃庶”矣。 侯果曰:康,美也。四为诸侯,五为天子,坤为众,坎为马。天子至明于上,公侯谦顺于下,美其治物有功。故蕃锡车马,一昼三觌也。《采菽》刺幽王侮诸侯诗曰:虽无与之,路车乘马。《大行人职》曰:诸公:三飨,三问,三劳;诸侯:三飨,再问,再劳;子男:三飨、一问、一劳,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晋,进也,明进而盛也。明出于地,益进而盛,故为晋。所以不谓之进者,进为前进,不能包明盛之义。明出地上,离在坤上也。坤丽于离,以顺丽于大明,顺德之臣上附于大明之君也。柔进而上行:凡卦,离在上者,柔居君位,多云柔进而上行,噬磕、睽、鼎是也。六五以柔居君位,明而顺丽,为能待下宠遇亲密之义,是以为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也。大明之君,安天下者也。诸侯能顺附天子之明德,是康民安国之侯也,故谓之康侯,是以享宠锡而见亲礼,昼日之间,三接见于天子也。不曰公卿而曰侯:天子治于上者也,诸侯治于下者也,在下而顺附于大明之君,诸侯之象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明出地上,进而不已,至于盛明,故曰晋进也。明出地上,此合离坤两体言晋也。晋自临来,蹇之变也。离者,坤易乾也。离为明,自六五言之,为大明,乾阳为大也。人君有明德,居尊位,照天下之象,坤顺离丽也。人臣之道,主于顺而不知其所丽,则其道不能以上行,顺而丽乎大明,然后蹇。六三之柔进,而与君同德,故曰顺而丽乎大明。柔进而上行,此以六五一爻言晋也。五为天子,四为诸侯,康襃大之,与《礼记》康周公之康同。六四进而之五,以诸侯近天子之光,王明而受福。九五用是降心以襃大之锡马蕃庶也。乾变坎为美脊之马,坤变乾为牝马,坤为众,蕃息庶多言不一种也。周官校人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,邦国六闲马四种,凡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。锡马蕃庶,亦进之意也。日在中天为昼,艮为手,坤三爻三接,三,极数也,不唯锡予又亲礼之大行,人之职诸公,三飨三问三劳,昼日访问之时,三接极盛之礼,所以康诸侯者至矣,非顺而丽乎大明?柔进而上行,何由至是哉?故曰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也。此以六五兼两体而言处晋之道。或曰:午为马,火畜也,故古者差马以午,出入马以日中,而说卦以乾坎震为马,何也?曰:乾离同位,日与天同体,金与火相守则流。以五行言之,火为马,以八卦言之,乾为马,观诸天文,七星为马,离也。离者,午之位,汉中之四星曰天驷,东壁之北四星曰天厩,建星六星曰天马,乾坎也。房为天驷,东一星为天马,震也。故马以三卦言之。昔者国有戎事,各服其产,而冀比之马独为良,马者,乾也。震为龙,其究为健。健,乾也。辰为角,亢与房及尾共为苍龙之次,故马八尺以上曰龙,世传大宛余吾之马出于龙种。龙飞天者,离也;马行地者,乾也。而马政禁原蚕,蚕以火出而浴龙星之精,与马同气,察乎此,则知乾离同位矣。在卦气为二月,故太玄准之以进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释卦名义。「上行」之上,时掌反。以卦象、卦德、卦变释卦辞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明出地上谓离。顺谓坤。柔进而上行谓五。进居地上。得君位也。


[大象详解]

象曰:明出地上,晋;君子以自昭明德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明出地上,大明之道,可进之时也。君子着其明徳,求上知之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以顺著明,自显之道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《象》曰”至“以昭明德”。○正义曰:“自昭明德”者,昭亦明也,谓自显明其德也。周氏等为“照”以为自照己身。《老子》曰:“自知者明。”用明以自照为明德。案:王《注》此云:“以顺著明自显之道。”又此卦与明夷正反。《明夷·象》云:“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。”王注彼云:“莅众显明,蔽伪百姓。”“藏明於内,乃得明也。”准此二注,明王之《注》意以此为自显明德。昭字宜为昭,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郑玄曰:地虽生万物,日出于上,其功乃著,故君子法之,而“以明自昭其德”。 虞翻曰:君子谓观乾。乾为德,坤为自,离为明。乾五动,以离日自照,故“以自昭明德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昭,明之也。《传》曰:“昭德塞违,昭其度也。”君子观明出地上而益明盛之象,而以自昭其明德。去蔽致知,昭明德于己也;明明德于天下,昭明德于外也。明明德在己,故云自昭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乾曰自强,晋曰自昭,二者自已为之,人力无所施,天行日进,谁使之哉?明德者己之所自有也。进而不已,其德自昭,如日有光,出则被乎万物,非有心于昭昭也。易传曰:去蔽致知,昭明德于己也。明明德于天下,昭明德于外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昭,明之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明出地上。自然显著德不求明而自明。故学易之君子。取法乎此。以自昭明德。言明德在已。自然昭朗。视能进与否耳。苟进而上行。未有不显著者。昭正义云。周氏等作。


[初爻详解]

初六:晋如摧如,贞吉。罔孚,裕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顺之初,应明之始,明顺之德,於斯将隆。进明退顺,不失其正,故曰“晋如、摧如、贞吉”也。处卦之始,功业未著,物未之信,故曰“罔孚”。方践卦始,未至履位,以此为足,自丧其长者也。故必“裕”之,然后“无咎”。 未得履位,“未受命也”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初六晋如摧如”至“无咎”。○正义曰:“晋如摧如贞吉”者,何氏云:“摧,退也。裕,宽也。如,辞也。”初六处顺之初,“应明之始,明顺之德,於斯将隆”,进则之明,退则居顺,进之与退,不失其正,故曰“晋如摧如贞吉”也。“罔孚”者,处卦之始,功业未著,未为人所信服,故曰“罔孚”。“裕无咎”者,裕,宽也。“方践卦始,未至履位”,不可自以为足也,若以此为足,是“自丧其长”也。故必宜宽裕其德,使功业弘广,然后“无咎”,故曰“裕无咎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晋,进。摧,忧愁也。应在四,故“晋如”。失位,故“摧如”。动得位,故“贞吉”。应离为罔,四坎称孚,坤弱为裕,欲四之五成巽,初受其命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初居晋之下,进之始也。晋如,升进也。摧如,抑退也。于始进而言遂其进,不遂其进,唯得正则吉也。罔孚者,在下而始进,岂邃能深见信于上?苟上未见信,则当安中自守,雍容宽裕,无急于求上之信也。苟欲信之心切,非汲汲以失其守,则悻悻以伤于义矣,皆有咎也。故裕则无咎,君子处进退之道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阴居下,应不中正,有欲进见摧之象。占者如是,而能守正则吉。设不为人所信,亦当处以宽裕,则无咎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初阴。二三亦阴。得敌。故进而见摧。有应故贞吉。然初虽应四。以为二三所隔。应之甚难。故曰罔孚。裕缓也。言初与四终为正应。缓以俟之。则无咎也。与屯六二。十年乃字义同也。旧解皆不知得敌之理。虞翻以失位诂摧如。以罔罟诂罔孚。遂歧误百出矣。


[初爻象传]

象曰:晋如摧如,独行正也。裕无咎,未受命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有应于上,可以进也。应近于五,未获于情,虑其得之薄,故摧如。不进,以柔守下也。復以自知,正之吉也。未为上信,未受上命,故修徳自煺,寛以居之,终无咎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《象》曰“至”未受命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独行正”者,独犹专也,言进与退,专行其正也。“裕无咎未受命也”者,进之初,未得履位,未受锡命,故宜宽裕进德,乃得“无咎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初动震为行。初一称独也。 虞翻曰:五未之巽,故“未受命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无进无抑,唯独行正道也。宽裕则无咎者,始欲进而未当位故也。君子之于进退,或迟或速,唯义所当,未尝不裕也。圣人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,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,故特云初六裕则无咎者,始进未受命当职任故也,若有官守,不信于上而失其职,一日不可居也。然事非一概,久速唯时,亦容有为之兆者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晋之始见,有应则动而进,故晋如。动而九四不应,知其不可进则自抑而退,故摧如。摧者,抑其动也。始进未孚,戒在不正,以求四之知,唯独行正道乃获贞吉。积诚不已,未有不孚者,故曰贞吉罔孚。初坤体顺其进也,不汲汲以失,守其退也,不悻悻以伤,义绰然有馀,裕卒归于无咎,故曰裕无咎。然裕无咎者,以进之始未受命也。若已仕而有官,守上不见信,不得其职,致为臣而去可也。裕安得无咎。四艮为手,受也,巽为命,初动震见巽伏,未受命。易传曰:若夫有官守而不孚于上,废职失守以为裕,则一日不可居矣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初居下位,未有官守之命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初阴遇阴得敌。故曰独行。有应故曰正未受命者。言初居勿用之位。尚未膺官守之命也。


[二爻详解]

六二:晋如愁如,贞吉。受兹介福,于其王母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进而无应,其德不昭,故曰“晋如愁如”。居中得位,履顺而正,不以无应而回其志,处晦能致其诚者也。修德以斯,闻乎幽昧,得正之吉也,故曰“贞吉”。“母”者,处内而成德者也。“鸣鹤在阴”,则“其子和”,之立诚於暗,暗亦应之,故其初“愁如”。履贞不回,则乃受兹大福于其王母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六二晋如愁如”至“于其王母”。○正义曰:“晋如愁如”者,六二进而无应於上,其德不见昭明,故曰“进如愁如”,忧其不昭也。“贞吉”者,然履顺居於中正,不以无应而不脩其德,正而获吉,故曰“贞吉”也。“受兹介福于其王母”者,介者,大也。母者,处内而成德者也。初虽“愁如”,但守正不改,终能受此大福於其所脩,故曰“受兹介福於其王母”。○注“进而无应”至“于其王母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鸣鹤在阴”,则“其子和之”者,此王用《中孚》九二爻辞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震谓应,在坎上,故“愁如”。得位处中,故“贞吉”也。 虞翻曰:乾为介福,艮为手,坤为虚,故称“受”。介,大也。谓五已正中,乾为王,坤为母。故“受兹介福于其王母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六二在下,上无应援,以中正柔和之德,非强于进者也,故于进为可忧愁,谓其进之难也。然守其贞正,则当得吉,故云晋如愁如贞吉。王母,祖母也,谓阴之至尊者,指六五也。二以中正之道自守,虽上无应援,不能自进,然其中正之德,久而必彰,上之人自当求之。盖六五大明之君,与之同德,必当求之,加之宠禄,受介福于王母也。介,大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六二,中正,上无应援,故欲进而愁。占者如是,而能守正则吉,而受福于王母也。王母,指六五,盖享先妣之吉占。而凡以阴居尊者,皆其类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二无应。进遇坎。坎为忧。故曰愁如。贞吉者。卜问吉也。介虞九家皆训为大。坤为母。伏乾为大为福为王。故曰受兹介福于其王母。王母谓二。言二虽不宜于进。然得中为坤本位。必受此大福也。旧解谓王母指六五。六五亦阴。焉能福二。故夫阴遇阴阳遇阳。敌应之理不明。说易无不误也。


[二爻象传]

象曰:受兹介福,以中正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得位而进,无应而愁如也。夫以谨顺中正,忧勤其进,非唯获吉,抑受其福也。五以阴而降徳也。茍能立身行道,当时大明,何必待于应乎。王母,阴尊而幽逺者,犹知福之况其明王乎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五动得正中,故二受大福矣。大福,谓马与蕃庶之物是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受兹介福,以中正之道也。人能守中正之道,久而必亨,况大明在上而同德,必受大福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二得位,居晋之时而五不应,故晋如愁如。二至五有离目、艮鼻,坎加忧,吨蹙之象,故愁如,言进之难。知道未行,为天下忧之,然守贞则吉。王母,六五动也。柔得尊位,五动成乾,乾为王,坤为母,王母也。数亲自二为上,二为己,三为考,四为祖,五坤祖之配也,故祖母谓之王母。二虽难进,无援于上,然柔顺中正,履贞不回,久而必孚,况同德乎?未有五不动而应之者,故受兹介福于其王母。五动阳为福、为大,介大也。二中正,五动亦中正,是以二受五之福,故曰以中正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言二所以受兹大福者。以得此中正之位也。若六五则中而不正。各家因曰王母疑非五莫能当。岂知下坤方为母,伏乾故曰王母。易林此例甚多也。


[三爻详解]

六三:众允,悔亡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非其位,悔也。志在上行,与众同信,顺而丽明,故得“悔亡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六三处非其位,有悔也。“志在上行,与众同信,顺而丽明,故得其悔亡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坤为众。允,信也。土性信,故“众允”。三失正,与上易位,则“悔亡”,故《象》曰“上行也”。此则成小过,小过故有飞鸟之象焉。臼杵之利,见硕鼠出入坎穴,盖取诸此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以六居三,不得中正,宜有悔咎,而三在顺体之上,顺之极者也。三阴皆顺上者也,是二之顺上,与众同志,众所允从,其悔所以亡也。有顺上向明之志,而众允从之,何所不利?或曰:不由中正,而与众同,得为善乎?曰:众所允者必至当也,况顺上之大明,岂有不善也?是以悔亡,盖亡其不中正之失矣。古人曰:“谋从众,则合天心。”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三不中正,宜有悔者,以其与下二阴皆欲上进,是以为众所信而悔亡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施氏于升初六允升。读作允(A:左上山左下卒)。就允(A)进也。此允字当与之同。故吴澄亦读作众允(A)。众斯允(A)者众进。坤为众。言群阴并进而承阳也。故曰悔亡。虞翻诂允为信。朱子从之。与象传上行之义不合。


[三爻象传]

象曰:众允之志,上行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处上又进悔之道也。衆允志合,故进不非,故悔亡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居晋之时,众皆欲进,巳应於上,志在上行,故能与众同信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坎为志。三之上成震,故曰“上行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上行,上顺丽于大明也。上从大明之君,众志之所同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坤为众,三不当位,众所未允,宜有悔。晋之时,三阴在下,同顺乎上,三顺之极而有应,三志上行则二阴因之,得丽乎大明。上九应之成兑,兑为口,三得正,众允之也。众允则悔亡,此大臣因众之愿而效之上者也。以此居位虽柔必强,何忧乎不胜其任哉?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坎为志。上行谓进而承阳。即释允(A)义。可见施读合也。


[四爻详解]

九四:晋如鼫鼠,贞厉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履非其位,上承於五,下据三阴,履非其位。又负且乘,无业可安,志无所据,以斯为进,正之危也。进如鼫鼠,无所守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九四晋如鼫鼠,贞厉”。○正义曰:“晋如鼫鼠”者,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。九四履非其位,上承於五,下据三阴,上不许其承,下不许其据,以斯为进,无业可安,无据可守,事同鼫鼠,无所成功也。以斯为进,正之危也,故曰“晋如鼫鼠,贞厉”也。○注“履非其位”至“无所守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晋如鼫鼠无所守也”者,蔡邕《劝学篇》云:“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。”《注》曰:“能飞不能过屋,能绿不能穷木,能游不能度谷,能穴不能掩身,能走不能先人。”《本草经》云:“蝼蛄一名鼫鼠”,谓此也。郑引《诗》云:“硕鼠硕鼠,无食我黍。”谓大鼠也。陆机以为“雀鼠”。案:王以为“无所守”,盖五伎者当之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硕鼠,喻贪,谓四也。体离欲升,体坎欲降。游不度渎,不出坎也。飞不上屋,不至上也。缘不极木,不了离也。穴不掩身,五坤薄也。走不先足,外震在下也。五伎皆劣,四爻当之。故曰“晋如硕鼠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以九居四,非其位也。非其位而居之,贪据其位者也。贪处高位,既非所安,而又与上同德。顺丽于上。三阴皆在己下,势必上进,故其心畏忌之。贪而畏人者,鼠也。故云晋如鼠。贪于非据,而存畏忌之心,贞固守此,其危可知。言贞厉者,开有改之道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鼫,音石。不中不正,以窃高位,贪而畏人,盖危道也。故为鼫鼠之象。占者如是,虽正亦危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释文子夏传作硕鼠。云五技鼠也。古盖音同通用。艮为鼠。为穴。坎为盗。鼠居穴中。伺隙盗窃。昼伏夜动。四失位。前临夷主。下拥万民。而坎为隐伏。为畏怯。欲进居五。恐下民生疑。欲下应初。又恐失五位。进退周章。有类于硕鼠。故贞厉也。


[四爻象传]

象曰:鼫鼠贞厉,位不当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上奉于五,下据其民,刚强处卑,进不当位,其窃位也。如大鼠焉,贪而无礼,不能终矣。以之为重危之道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翟元曰:硕鼠昼伏夜行,贪猥无已。谓虽进承五,然潜据下阴,久居不正之地,故有危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贤者以正德,宜在高位,不正而处高位,则为非据。贪而惧失则畏人,固处其地,危可知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鼫鼠,子夏传作硕鼠,硕,大也。艮坎为鼠,阳为大,鼠昼伏夜动者也。坎为加忧,九四刚而不正,处晋明之时,窃据上位,忧畏而不安,硕鼠也。大明在上,三阴进而丽乎明,四处位不当而不知退于正,为厉,知非而去,未失为虞。丘,子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位不当。即谓不中不正。


[五爻详解]

六五:悔亡,矢得勿恤.。往吉,无不利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柔得尊位,阴为明主,能不用察,不代下任也。故虽不当位,能消其悔。“失得勿恤”,各有其司,术斯以往,“无不利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《象》曰鼫鼠”至“无不利”。○正义曰:“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”者,居不当位,悔也。“柔得尊位,阴为明主”,能不自用其明,以事委任於下,故得“悔亡”。既以事任下,委物责成,失之与得,不须忧恤,故曰“失得勿恤”也。能用此道,所往皆吉而无不利,故曰“往吉无不利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五从坤动而来为离。离者,射也。故曰“矢得”。阴居尊位,故有悔也。以中盛明,光照四海,故“悔亡勿恤,吉无不利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六以柔居尊位,本当有悔,以大明而下皆顺附,故其悔得亡也。下既同德顺附,当推诚委任,尽众人之才,通天下之志,勿复自任其明,恤其失得,如此而往,则吉而无不利也。六五,大明之主,不患其不能明照,患其用明之过,至于察察,失委任之道,故戒以失得勿恤也。夫私意偏任不察则有蔽,尽天下之公,岂当复用私察也?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阴居阳,宜有悔矣。以大明在上,而下皆顺从,故占者得之,则其悔亡。又一切去其计功谋利之心,则往吉而无不利也。然亦必有其德,乃应其占耳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六五得尊位。晌明而治。故侮亡。矢辅嗣作失。兹从孟马荀虞郑王肃诸家。坎为矢。五坎体。是得矢也。坎为恤。得矢为用。故勿恤。承阳故往吉。坎矢象。噬嗑九四云得金矢。以坎为失也。易林常用。乃至汉末竟失传。


[五爻象传]

象曰:矢得勿恤,往有庆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臣当君任,正之道也。以明盛而进弼成王化而为治主也。夫以明正为治者,则天下各当其才矣,何恤乎失得哉。以斯而往,吉其冝也。故无不利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有庆”者,委任得人,非惟自得无忧,亦将人所庆说,故曰“有庆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动之乾乾,为庆也。矢古誓字。誓,信也。勿,无。恤,忧也。五变得正,坎象不见,故“誓得勿恤,往有庆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以大明之德,得下之附,推诚委任,则可以成天下之大功,是往而有福庆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五柔不当位,有悔者于进德为失,不刚故也。坎为加忧,恤也。五能舍己,往而从上九,上正其君于道,柔者刚矣,则悔亡,失者得而坎毁。故曰悔亡,失得勿恤。五明之主,患在于矜,智遂非以失为耻,故戒以失得勿恤。不惮从人,不留情于既失,则往正而吉,无所不利,邦国之庆也。悔者,亡失者,得忧者,喜庆之谓也。阳为庆,故辞曰往吉无不利,象曰往有庆也。易传曰:不患不能明,患其用明之过,故戒以失得勿恤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往遇阳。故曰往有庆。虞翻强命五变得乾为有庆。岂知六五上下皆乾阳。五居其中。往承阳故有庆。若五变为阳。往遇阳得敌。尚能有庆哉。


[六爻详解]

上九:晋其角,维用伐邑,厉吉,无咎。贞吝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进之极,过明之中,明将夷焉,已在乎角,在犹进之,非亢如何?失夫道化无为之事,必须攻伐,然后服邑,危乃得吉,吉乃无咎。用斯为正,亦以贱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上九,晋其角”至“贞吝”。○正义曰:“晋其角”者,西南隅也。上九处晋之极,过明之中,其犹日过於中,巳在於角而犹进之,故曰“进其角”也。“维用伐邑”者,在角犹进,过亢不巳,不能端拱无为,使物自服,必须攻伐其邑,然后服之,故云“维用伐邑”也。“厉吉无咎贞吝”者,兵者凶器,伐而服之,是危乃得吉,吉乃无咎,故曰“厉吉无咎”。以此为正,亦以贱矣,故曰“贞吝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五已变之乾,为首。位在首上,称角。故“晋其角”也。 虞翻曰:坤为邑。动成震,而体师象,坎为心。故“维用伐邑”。得位乘五,故“厉吉,无咎”而“贞吝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角,刚而居上之物。上九以刚居卦之极,故取角为象,以阳居上刚之极也。在晋之上,进之极也。刚极则有强猛之过,进极则有躁急之失。以刚而极于进,失中之甚也。无所用而可,维独用于伐邑,则虽厉而吉,且无咎也,伐四方者,治外也;伐其居邑者,治内也。言伐邑,谓内自治也。人之自治,刚极则守道愈固,进极则迁善愈速。如上九者,以之自治,则虽伤于厉,而吉且无咎也。严厉非安和之道,而于自治则有功也。复云贞吝以尽其义:极于刚进,虽自治有功,然非中和之德,故于贞正之道为可吝也。不失中正为贞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角刚而居上。上九刚进之极,有其象矣。占者得之,而以伐其私邑,则虽危而吉且无咎。然以极刚治小邑,虽得其正,亦可吝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爻例上为角。故曰晋其角。坤为邑。离上九云。王用出征。有嘉折首。是离有征伐象。盖离为甲兵。故维用代色。然下应柔爻。故必振厉方吉元咎。以不全吉。故贞吝。


[六爻象传]

象曰:维用伐邑,道未光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以柔徳治者,不能威肃天下也。故其终多用师焉。进过于礼,故曰角。进极于终,民或叛也。明正久着,人多恊焉,犹用伐邑,虽危吉也。则咎自免矣。治物不以徳,以之为政,可惜之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道未光也”者,用伐乃服,虽得之,其道未光大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阳虽在上,动入冥豫,故道未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维用伐邑,既得吉而无咎,复云贞吝者,贞道未光大也,以正理言之,犹可吝也。夫道既光大,则无不中正,安有过也?今以过刚,自治虽有功矣,然其道未光大,故亦可吝。圣人言尽善之道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上九前刚,角象也。上晋之极,至于角穷矣。犹进而不止,危厉之道,维用于伐邑则可,虽危厉而吉。伐邑者,自治也。若施之征伐,则凶有咎,穷兵故也。上穷反三,入于坎险,坤在内为邑。邑,己之自有,故此伐邑有自治之意。伐邑则九得正,厉者吉,吉则于自治为无咎,亦犹冥升利于不息之贞。所以自治者于进道有未光也。上反三,坎离毁,未光之象。易传曰:人之自治刚极则守道固,进极则还善速。六三之行,六五之往,皆不曰晋者,三行则上反三,五往则上反五,反非进也,故二爻不言晋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离为光明。至上光将熄矣。夫王道大光。则无用征伐。用征伐必未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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