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百家集解

易经百家集解:升卦详解,地风升卦名、卦画、卦辞、爻辞、彖传、象传及升卦象数理占。


[卦辞详解]

升:元亨,用见大人。勿恤,南征吉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巽顺可以升,阳爻不当尊位,无严刚之正,则未免于忧,故用见大人,乃“勿恤”也。 以柔之南,则丽乎大明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“升,元亨”者,“升”,卦名也。升者,登上之义,升而得大通,故曰“升,元亨”也。“用见大人,勿恤”者,升者,登也。阳爻不当尊位,无刚严之正,则未免于忧,故用见大德之人,然后乃得无忧恤,故曰“用见大人,勿恤”。[疏]正义曰:非直须见大德之人,复宜适明阳之地。若以阴之阴,弥足其闇也。南是明阳之方,故云“南征吉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郑玄曰:升,上也。坤地巽木,木生地中,日长而上,犹圣人在诸侯之中,明德日益高大也,故谓之“升”。升,进益之象矣。 虞翻曰:临初之三,又有临象;刚中而应,故“元亨”也。 虞翻曰:谓二当之五,为大人,离为见,坎为恤,二之五得正,故“用见大人勿恤,有庆也”。 虞翻曰:离,南方卦,二之五成离,故“南征吉,志行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升者,进而上也。升进则有亨义,而以卦才之善,故元亨也。用此道以见大人,不假忧恤,前进则吉也。南征,前进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升,进而上也。卦自《解》来,柔上居四,内巽外顺,九二刚中而五应之,是以其占如此。南征,前进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阳遇阴则通。故名曰升。归藏曰称。牧誓称而戈。注称举也。又誉人曰称扬。升者升而上。举者亦扬之使上。故归藏曰称。周易曰升。其义并同。阳上升。故元亨。元谓乾元也。大人谓二。二为三所阻格。故不曰利见大人。而曰用见。言二宜升五也。坤为忧为恤。二升五大人得位。故曰勿恤。震为南。为征。三临群阴。故南征吉。左传成十六年。晋筮遇复。曰南国戚(左足)。以震为南。明夷九三曰南狩。亦以震为南。自震南象失传。清儒皆用虞氏法。以二升五互离为南。


[彖辞详解]

彖曰:柔以时升,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用见大人,勿恤,有庆也。南征吉,志行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柔,卑道也。巽,木道也。其道升而大也。见可而升得,其时也。内体巽而外顺于物,刚中而上应之,是以亨也。合大人之徳,用见之,而勿恤有庆者也。南征吉,出诸幽而升于明也。志获于此矣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柔以其时,乃得升也。 纯柔则不能自升,刚亢则物不从。既以时升,又“巽而顺,刚中而应”,以此而升,故得“大亨”。 巽顺以升,至于大明,“志行”之谓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升”之为义,自下升高,故就六五居尊,以释名“升”之意。六五以阴柔乏质,起升贵位,若不得时,则不能升耳,故曰“柔以时升”也。[疏]正义曰:此就二体及九二之爻,释“元亨”之德也。“纯柔则不能自升,刚亢则物所不从”。卦体既巽且顺,爻又刚中而应于五,有此众德,故得“元亨”。[疏]正义曰:“用见大人,勿恤有庆”者,以大通之德,“用见大人”,不忧否塞,必致庆善,故曰“有庆也”。“南征吉,志行”者,之于闇昧,则非其本志。今以柔顺而升大明,其志得行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柔谓五,坤也。升谓二。坤邑无君二当升五虚,震兑为春秋;二升,坎离为冬夏。四时象正,故“柔以时升”也。 荀爽曰:谓二以刚居中,而来应五,故能“大亨”。上居尊位也。 荀爽曰:大人,天子,谓升居五。见为大人,群阴有主,无所复忧,而有庆也。 虞翻曰:二之五,坎为志。震为行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以二体言,柔升谓坤上行也。巽既体卑而就下,坤乃顺时而上升以时也,谓时当升也。柔既上而成升,则下巽而上顺,以巽顺之道升,可谓时矣。二以刚中之道应于五,五以中顺之德应于二,能巽而顺,其升以时,是以元亨也。彖文误作大亨,解在大有卦。凡升之道,必由大人。升于位则由王公,升于道则由圣贤。用巽顺刚中之道以见大人,必遂其升。勿恤,不忧其不遂也。遂其升,则己之福庆,而福庆及物也。南,人之所向。南征,谓前进也。前进则遂其升,而得行其志,是以吉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升者,萃之反,柔在下者也。以时而升乎上,上巽乎下者,坤可升之时也。故曰柔以时升,此以坤体在上言升之时也。卑巽在下而顺乎理,刚中自守而应乎上,其升以时,不为富贵利达动其心,则得位而大亨矣。故曰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此合两体以二五相易明升之才也。大人者,九二之五也,二之五成离,离目为见,二升于五,刚中正得位,以此见大人,其升必矣。故曰用见大人,恤忧也。九二失位为忧,之五得位,虽有坎险,勿恤也。所谓恤者,二阳欲升,阴道凝盛,未可遽进,以人事言之,小人犹在上也。然九二、六五应也,巽下顺上,升之时也。虽坤阴在上,何忧乎不遂?遂往而升,有庆及物矣,阳为庆也。夫日之初升,阴固未退,及其清风戒旦则群阴解駮尽矣。,夫何忧哉?故曰勿恤有庆也。大则虞舜升闻在上,小则文子同升,诸公与学以聚之,自下而上,达而升之道,皆趋乎明也。离,南方也,征以正而行,正则吉,二之五之谓也。二动于中,以正而行,以见大人,往而有庆,则其志上行。故曰南征吉,志行也。此复以九二之五勉其升也。在卦气为小寒,故太玄准之以上干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二升五。故有庆。坤为志。三临重坤。故曰志行。


[大象详解]

象曰:地中生木,升;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木生浸而大也。刚中而柔顺也。君子欲其升也。立本以愼徳,巽于卑顺于上,则能积小而至于大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地中生木,升”者,“地中生木”,始于细微,以至高大,故为升象也。“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”者,地中生木,始于毫末,终至合抱。君子象之,以顺行其德,积其小善,以成大名,故《系辞》云:“善不积不足以成名”,是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地谓坤。木谓巽。地中生木,以微至著,升之象也。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小谓阳息复时。复小,为德之本。至二成临。临者,大也。临初之三,巽为高。二之五,艮为慎。坤为积,故“慎德积小成高大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木生地中,长而上升,为升之象。君子观升之象,以顺修其德,积累微小,以至高大也。顺则可进,逆乃退也。万物之进,皆以顺道也。善不积不足以成名。学业之充实,道德之祟高,皆由积累而至。积小所以成高大,升之义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木根于地中乃升而上者,顺也。君子以顺为德,不弃小善,积卑成高,积小成大,其德日跻,亦以根于心者,顺也。否则无本,安能积之以成高大乎?扬子云所谓木渐是也。易传曰:万物长进,皆以顺道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王肃本“顺”作“慎”。今按他书引此,亦多作“慎”,意尤明白,盖古字通用也。说见上篇《蒙》卦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巽为高为长。故为高大。坤为小为积。积小以高大者。言以坤阴柔顺之德。积累以成其高大也。象卦形也。


[初爻详解]

初六:允升,大吉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允,当也。巽卦三爻,皆升者也。虽无其应,处《升》之初,与九二、九三合志俱升。当升之时,升必大得,是以“大吉”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允,当也。巽卦三爻,皆应升上,而二、三有应于五、六升之不疑。惟初无应于上,恐不得升。当二、三升时,与之俱升,必大得矣,故曰“允升,大吉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谓一体相随,允然俱升。初欲与巽一体,升居坤上,位尊得正,故“大吉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初以柔居巽体之下,又巽之主,上承于九二之刚,巽之至者也。二以刚中之德,上应于君,当升之任者也。允者,信从也。初之柔巽,唯信从于二,信二而从之同升,乃大吉也。二以德言,则刚中;以力言,则当任。初之阴柔,又无应援,不能自升,从于刚中之贤以进,是由刚中之道也,吉孰大焉?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初以柔顺居下,巽之主也。当升之时,巽于二阳,占者如之,则信能升而大吉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允施氏作A 。说文同。云A 进也。晋六三云。众A 。即众进也。兹曰A 升。仍前进而升也。进遇阳。故大吉。


[初爻象传]

象曰:允升大吉,上合志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巽者刚。巽柔,柔顺刚也。上承于刚,诚信相与,升而合徳,其升矣,故大吉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上谓二、三也,与之合志俱升,乃得“大吉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谓初失正,乃与二阳允然合志,俱升五位,上合志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与在上者合志同升也。上谓九二。从二而升,乃与二同志也。能信从刚中之贤,所以大吉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允,施氏易作[山本允],进也。四坤为众、为顺,二三四兑为口,众口顺之,允也。初六巽之主,以一柔承二刚,能巽者也。在升时九二、九三俱升,六四当位合众之欲,志在于初,而初未应六四,顺而正,初动则正,从九三,九三进而升于四,与上合志,允升也。是以大吉。荀爽曰:一体相从,允然俱升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上谓二三。九家谓上交。非。巽伏故为志。


[二爻详解]

九二:孚乃利用禴,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与五为应,往必见任。体夫刚德,进不求宠,闲邪存诚,志在大业,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九二与五为应,往升于五,必见信任,故曰“孚”。二体刚德,而履乎中,进不求宠,志在大业,用心如此,乃可荐其省约于神明而无咎也,故曰“孚乃利用禴,无咎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禴,夏祭也。孚谓二,之五成坎,为孚;离为夏,故“乃利用禴无咎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二阳刚而在下;五阴柔而居上。夫以刚而事柔,以阳而从阴,虽有时而然,非顺道也。以暗而临明,以刚而事弱,若勉于事势,非诚服也。上下之交不以诚,其可以久乎?其可以有为乎?五虽阴柔,然居尊位。二虽刚阳,事上者也,当内存至诚,不假文饰于外,诚积于中,则自不事外饰,故曰利用禴,谓尚诚敬也。自古刚强之臣,事柔弱之君,未有不为矫饰者也。禴,祭之简质者也。云孚乃,谓既孚乃宜不用文饰,专以其诚感通于上也。如是则得无咎。以刚强之臣而事柔弱之君,又当升之时,非诚意相交,其能免于咎乎?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义见《萃》卦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二孚五。五坤为吝啬。故曰抡。仑(左示)夏日薄祭敢。兑为祭。巽为夏。故曰军乃利用抡。无咎矣。


[二爻象传]

象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刚而能正,中而无私,应上以升之象,岂假丰物而后享焉。上应其诚,下升而大,虽非其位得其道也。故有喜而无咎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有喜也”者,上升则为君所任,荐约则为神所享。斯之为喜,不亦宜乎?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升五得位,故“有喜”。 干宝曰:刚中而应,故“孚”也。又言“乃利用禴”于春时也。非时而祭曰“禴”。然则文王从俭以恤民,四时之祭,皆以禴礼。神享德与,信不求备也。故既济九五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。实受其福。九五坎,坎为豕。然则禴祭以豕而已,不奢盈于礼,故曰“有喜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二能以孚诚事上,则不唯为臣之道无咎而已,可以行刚中之道,泽及天下,是有喜也。凡象言有庆者,如是则有福庆及于物也;言有喜者,事既善而又有可喜也,如大畜童牛之牿元吉,象云有喜,盖牿于童则易,又免强制之难,是有可喜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升,萃之反也。升之九二即萃之九五,故升萃二爻反复同象,明二五之孚也。凡人从上,或出于势位,则虽恭巽,未免有咎,况望行道乎?诚不足也。二刚上应五,柔纳之刚,柔相与而孚,其为巽也。尽诚敬而已,非外饰也。是以道行于上,泽被于下,此九二所以喜欤?喜发于中心,形于面目者也。阳得位为喜,故曰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禴,夏祭,五纳二成离,离为夏,震为声、为长子,上为宗庙,艮为门阙,二升五有长子,升自门阙,奉祭之象。禴薄祭以声为主,用诚敬也。二五相孚乃利,用诚敬无咎,乃难辞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升五故有喜。


[三爻详解]

九三:升虚邑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履得其位,以阳升阴,以斯而举,莫之违距,故若“升虚邑”也。 往必得邑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九三履得其位,升于上六,上六体是阴柔,不距于己,若升空虚之邑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坤称邑也。五虚无君,利二上居之,故曰“升虚邑,无所疑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三以阳刚之才,正而且巽,上皆顺之,复有援应,以是而升,如入无人之邑,孰御哉?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阳实阴虚,而坤有国邑之象。九三,以阳刚当升时,而进临于坤,故其象占如此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马云虎丘也。按左传僖二十八年。晋侯登有莘之虚。诗卫风升彼虚矣。虚者高丘。巽为高。故曰虚。坤为邑。升虚邑者。言升邑之高处也。正巽上象也。与同人九四之乘其庸。取象正同。荀爽作空虚解。后来诸家。以虚为坤象。多宗荀说。非。


[三爻象传]

象曰:升虚邑,无所疑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上体顺也。应而升之,虚邑以待也,升何疑哉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无所疑”者,往必得邑,何所疑乎?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坎为疑,上得中,故“无所疑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入无人之邑,其进无疑阻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九三升上六,六坤之三,坤在下为邑,阴为虚,升虚邑也。九三上六相应以正,下巽而上顺,如升无人之邑,孰御哉?巽为不果,三升上巽,无所疑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迷为疑。阳遇阴。故无所疑。


[四爻详解]

六四:王用亨于岐山,吉,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升之际,下升而进,可纳而不可距也。距下之进,攘来自专,则殃咎至焉。若能不距而纳,顺物之情,以通庶志,则得“吉”而“无咎”矣。岐山之会,顺事之情,无不纳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王用亨于岐山”者,六四处升之际,下体二爻,皆来上升,可纳而不可距,事同文王岐山之会,故曰“王用亨于岐山也”。“吉无咎”者,若能纳而不距,顺物之情,则得吉而无咎,故曰“吉无咎也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此本升卦也。巽升坤上,据三成艮。巽为歧,艮为山。王,谓五也。通有两体,位正众服,故“吉”也。四能与众阴退避当升者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四柔顺之才,上顺君之升,下顺下之进,己则止其所焉,以阴居柔,阴而在下,止其所也。昔者文王之居岐山之下,上顺天子,而欲致之有道,下顺天下之贤,而使之升进,己则柔顺谦恭,不出其位,至德如此,周之王业,用是而亨也。四能如是,则亨而吉,且无咎矣。四之才固自善矣,复有无咎之辞,何也?曰:四之才虽善,而其位当戒也。居近君之位,在升之时,不可复升,升则凶咎可知,故云如文王则吉而无咎也。然处大臣之位,不得无事于升,当上升其君之道,下升天下之贤,己则止其分焉。分虽当止,而德则当升也,道则当亨也。尽斯道者,其唯文王乎!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义见《随》卦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震为王。兑为亨。震为陵为皈。而形上歧。故曰歧山。王用亨于歧山者。言望二升五。四得承阳。阴顺阳。犹臣事君。望二升五。犹望工至歧山。而有所亨献也。象曰顺事。顺承也。二若不升五。四如何得承阳哉。故望之也。此正文王服事殷之本旨。乃后儒谓文王作爻辞。不合自称为王。若为殷王。又无至歧山之理。以爻辞为周公作。此无讼易辞皆由象生。故韩宣子不谓为易辞。而曰易象。即只以人事言。纣尚能国文王。何不可到歧山。且文王于此事数言之。服事忠诚。溢于言表。又岂必实有其事。乃谓王为文王。无理甚矣。李过西谷易说云。若以此王为文王。则王用三驱。王假有庙。亦文王耶。驳旧说至详尽。


[四爻象传]

象曰:王用亨于岐山,顺事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位辅乎尊,而不待诸升者,通上下,安险阻之任,难之地也。而顺以当位,恭以事上,得其吉矣,亦又何咎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顺事”者,顺物之情,而立功立事,故曰“顺事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崔觐曰:为顺之初,在升当位。近比于五,乘刚于三。宜以进德,可修守。此象太王为狄所逼,徒居岐山之下,一年成邑,二年成都,三年五倍其初,通而王矣,故曰“王用享于歧山”。以其用通,避于狄难,顺于时事,故“吉无咎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四居近君之位,而当升时,得吉而无咎者,以其有顺德也。以柔居坤,顺之至也。文王之亨于岐山,亦以顺时而已。上顺于上,下顺乎下,己顺处其义,故云顺事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四柔顺,谦恭而正,上顺六五柔暗之君,下顺九三刚正之贤,升之于五,以事其君亦恭也已,则不出乎诸侯之位者,正也。三者皆顺事也,文王可谓至德也已,故能用此以亨于岐山。三升五,乾为王,兑为西方,艮为山,四以诸侯居于西山之下,岐山也。正则吉且无咎。坤为顺,巽为事,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,顺事也。毛公言:文王率诸侯以朝聘于纣,则升九三可知。崔憬谓:此大王避狄徙岐之爻,误矣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顺而升,登祭于山之象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顺。言二升五。四得承阳。故曰顺事。


[五爻详解]

六五:贞吉,升阶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升得尊位,体柔而应,纳而不距,任而不专,故得“贞吉,升阶”而尊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贞吉,升阶”者,六五以柔居尊位,纳于九二,不自专权,故得“贞吉,升阶”。保是尊贵而践阼矣,故曰“贞吉,升阶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二之五,故“贞吉”。巽为高,坤为土,震升高,故“升阶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五以下有刚中之应,故能居尊位而吉,然质本阴柔,必守贞固,乃得其吉也。若不能贞固,则信贤不笃,任贤不终,安能吉也?阶,所由而升也。任刚中之贤,辅之而升,犹登进自阶,言有由而易也。指言九二正应,然在下之贤,皆用升之阶也,能用贤则汇升矣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阴居阳,当升而居尊位,必能正固,则可以得吉而升阶矣。阶,升之易者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贞吉。卜问吉也。坤为土为重。故有阶级之象。升阶言二升五也。五阳。故象曰大得志。


[五爻象传]

象曰:贞吉升阶,大得志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以柔道而至于中也。升阶而就其位,正之吉也。可谓大志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大得志”者,居中而得其“贞吉”,处尊而保其“升阶”,志大得矣,故曰“大得志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阴正居中,为阳作阶,使升居五,已下降二,与阳相应,故“吉而得志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倚任贤才,而能贞固,如是而升,可以致天下之大治,其志可大得也。君道之升,患无贤才之助尔,有助则犹自阶而升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五虚中降位而接九二,九二阶之以升则五正而吉,不正则信贤不笃,用贤不终,其能吉乎?五正而吉者,以二升阶也。五正二升,君臣道行,由是而致治,故五大得志也。坤土自上际下,巽为高,升阶之象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志。阳升五。故大得志


[六爻详解]

上六:冥升,利于不息之贞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贞之极,进而不息者也。进而不息,故虽冥犹升也。故施于不息之正则可,用于为物之主则丧矣。终于不息,消之道也。 劳不可久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冥升”者,冥犹暗也。处升之上,进而不已,则是虽冥犹升也,故曰“冥升”。“利于不息之贞”者,若宴升在上,陵物为主,则丧亡斯及;若洁已脩身,施于为政,则以不息为美,故曰“利于不息之贞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坤性暗昧,今升在上,故曰“冥升”也。阴用事,为消。阳用事,为息,阴正在上,阳道不息,阴之所利,故曰“利于不息之贞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六以阴居升之极,昏冥于升,知进而不知止者也,其为不明甚矣。然求升不已之心,有时而用于贞正,而当不息之事,则为宜矣。君子于贞正之德,终日乾乾,自强不息,如上六不已之心,用之于此则利也。以小人贪求无已之心,移于进德,则何善如之?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阴居升极,昏冥不已者也。占者遇此,无适而利,但可反其不已于外之心,施之于不息之正而已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为晦冥为夜。故曰冥升。得阳应。故曰利于不息之贞。与利永贞同偕。盖上六为同性之四五所格。不能应三。故有此象。


[六爻象传]

象曰:冥升在上,消不富也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上而不已,昧于升也。时消也。安所息乎,利以守正,不求孳孳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消不富”者,虽为政不息,交免危咎,然劳不可久,终致消衰,故曰“消不富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阴升失实,故“消不富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昏冥于升,极上而不知已,唯有消亡,岂复有加益也?不富,无复增益也。升既极,则有退而无进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坤为冥晦阴虚,为不富,上六利已极矣,犹升而不息,不知升极当降,长极当消,消则不富矣。岂复更有增益之理?四时之进退,万物之盛衰皆然。上六不知冥于升也,不息之贞者,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是也。惟施于此为利,若施于公卿大夫,可已而不已,不利。易传曰:以小人贪求无已之心,移之于进德,则何利如之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坤消故不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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