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下经
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可以大获吉祥”,是因为九二能够守中不偏。

说明: 九二有阳德,当“巽”之时,当以正道顺从于上,不可卑屈于威势。故爻辞以“事神”为勉,《象传》申“得中”之旨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巽乎下也,而又隂居牀下之巽,犹得其中。巽下通上方,于祭祀之用史巫,虽多于敬事,达其命不任于已,则吉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得中”者,用卑巽于神祗,是行得其中,故能致纷若之吉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谓二以处中和,故能变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二以居柔在下,为过巽之象,而能使通其诚意者众多纷然,由得中也。阳居中,为中实之象。中既诚实,则人自当信之。以诚意,则非谄畏也,所以吉而无咎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巽初,坤变乾也,巽为木,坤西南方,乾为人,设木于西南之奥,而人即安焉者,牀也。巽股变艮,股见手伏,蒲伏于林下之象。九二不正,卑巽如此,宜有咎,然九二刚中,其动也正,卑巽者非为利也,将以诚意感动九五而已。故用史巫纷若吉,吉者,正也。九二之动,上之五成震,震为声,五之二成兑,兑为言,上九宗庙,兑口出声,祝史道人之意以达于鬼神之象。六降于二,巫以鬼神之意告乎人之象。史巫皆尚口而巽故也。四巽离为丝,二五升降,史巫纷若,则卑巽之意达于上下,巽在牀下,何咎之有?此子游重服立诸臣之位以感悟文子之道也。二五相应,九五未应则巽在牀下,用史巫纷若乃为得中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二无应。失位。遇敌。然下孚于阴得中故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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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巽卦 象曰 纷若之吉 得中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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