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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乾下离:同人卦、天火同人卦详解:原文及白话翻译

上乾下离:同人卦、天火同人卦详解:原文及白话翻译

上乾下离:同人卦、天火同人卦详解:原文及白话翻译

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初九,同人于门,无咎。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九五,同人,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 卦辞  初九  六二  九三

 九四  九五  上九  彖传注

【卦名】

今本:同人 帛书:同人 归藏:同人 秦简:同人 清华简:同人 海昏:同人

“同人”的“同”原本为与人相见、合会之义,现今则多引申作相同、和同。

传统以“同人”为“和同于人”,或“与人相同”,如王弼说的大同、大通,孔颖达疏:“同人,谓和同于人。”郑玄:“犹人君在上施政教,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。以是为人和同者。”至宋明儒则皆以与人相同解释同人,并加入了“大同”的概念。如程颐:“世之方否,必与人同,力乃能济。”“夫同人者,以天下大同之道,则圣贤大公之心也。”朱熹:“通天下之志,乃为大同;不然,则是私情之合而已。”

《说文》:“同,合会也。”“同人”即“与人合会”,也就是与人见面的意思。例如“同人于门”即是于门口或门外合会,“同人于郊”即与人于郊外见面。

清华简《筮法》中经常可见“相见”之象,如“妻夫相见”、“相见在上”,为左上和右上分别为“坤-乾”或“兑-艮”、“离-坎”、“巽-震”。另又有“金木相见”、“水火相见”之象。在《筮法‧得》又有“妻夫同人,乃得”,卦象为左上为坤右上为乾,这也是“妻夫相见”之象,由此可见,“同人”即“相见”的另一说法。(参考左图)

具体来说,“同人”卦讲的应该就是《周礼》的“朝觐会同”,也就是周王会见诸侯之礼。

《周礼》大宗伯:“以宾礼亲邦国。春见曰朝,夏见曰宗,秋见曰觐,冬见曰遇,时见曰会,殷见曰同。”“以宾礼亲邦国”即《杂卦》说的「同人,亲也」。郑玄注:

时见者,言无常期。诸侯有不顺服者,王将有征讨之事,则既朝觐,王为坛于国外,合诸侯而命事焉。《春秋传》曰“有事而会,不协而盟”是也。殷犹众也。十二岁王如不巡守,则六服尽朝,朝礼既毕,王亦为坛,合诸侯以命政焉。所命之政,如王巡守。殷见,四方四时分来,终岁则徧。

狭义来说,“同”指的是“殷见”之礼,广义的说,这六种周王与诸侯的相见之礼都谓之“同”,故同人卦六二有“同人于宗”,此当与“夏见曰宗”有关。而“同人于野”、“同人于郊”则是郑玄说的“则既朝觐,王为坛于国外,合诸侯而命事焉”。

朝宗觐遇为周王在春夏秋冬四季会见诸侯之礼的名称,《周礼》与《礼记》中经常简称为“朝觐”,这是举“春秋”两季来代表四季。通常朝觐是为了“会同”而来,并依来见周天子的季节不同而有不同的称呼。朝觐完之后再开始“会同”之礼。

“会同”则是周王会见顺服的诸侯以商讨如何讨伐不顺服者,通常是在朝宗觐遇之后在国外设坛,会见诸侯并分配任务,但亦有于国内会见者。

“会”与“同”的差别,“会”是不定期的会见,“有事则会,不协而盟”,只要有事就会见,有不协调的事就盟会。“有事”指的是“征讨之事”。而“同”则是定期的会见,每十二年周王要巡守一次,但如果因为有事(征伐之事)而不能巡守,那么就改为“同”,也就是四方诸侯依四季分别前来,如东方诸侯春季而来,南方诸侯夏季,西方诸侯秋季,北方诸侯冬季,如此一年结束时也就相当于见过四方诸侯。

由此可见,会同在于会见与拉拢顺从的诸侯以征讨不服于周王的诸侯,这也是《象传》说的“君子以类族辨物”。由于“会同”往往都是因为征伐的军事理由,因此在《周礼》中“会同”经常是与“军旅”、“师役”并称,这也是为何同人卦爻辞中多次出现征伐情节的原因。

【卦义】

与人相见、合会、会见。

“同人”卦传统解释为与人和同、与人相同的意思,并以“大同”、大公无私等观念来会通卦义。但同人卦典故与原义当指周天子会见诸侯,以表和同、亲近之意。

“同人”的卦象传统上有两种看法,一是就天与火之卦象来看。火性炎上,离火自下炎上而与天同。如郑玄:“乾为天,离为火。卦体有巽,巽为风。天在上,火炎上而从之,是其性同于天也。火得风,然后炎上益炽,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,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。”程颐:「天在上者也,火之性炎上,与天同也,故为同人。」来知德:「同人者,与人同也。天在上,火性炎上,上与天同,同人之象也。」或者以离为日,与天同光,如《九家易》:“天日同明,以照于下。君子则之,上下则之,故曰同人。”

二则是以九五和六二两爻的中正相应而言,如崔憬:“以离文明,而合乾健。九五中正,同人于二,为能通天下之志,故能利涉大川,利君子之贞。” 来知德:“二五皆居正位,以中正相同,同人之义也。”朱震则讲得相当迂迴:“乾,天也,曰同人,何也?三画以初为地,以二为人,三为天,重卦四即初也,五即二也,上即三也,六二应乎九五,同人也。”

实则同人卦取象是以离为公为诸侯,乾为天子,同人为诸侯觐见天子之象,亦即《周礼》所说的“春见曰朝,夏见曰宗、秋见曰觐,冬见曰遇。时见曰会,殷见曰同”的朝觐会同之礼。

历代易学家皆以震为公为诸侯,但观《左传.僖公二十五年》晋文公筮救周襄王得“大有之睽”,卜偃解释说:“是卦也,天为泽以当日,天子降心以逆公。”显然这是以乾为天子,互体泽悦为降心,上卦离为公(诸侯)。“天子降心”讲的是乾天在下爻变为悦。而“逆公”,则是指较为尊贵的天子反居于诸侯之下迎接晋文公,也就是离上乾下的卦象。大有的离上乾下为天子以逆公(诸侯),那么反过来的同人卦则为诸侯觐见天子。

再以《周易》经文证之可发现,取公、侯的卦象有两个:一是震,一是离。离之卦例如大有九三“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”,鼎九四“覆公餗”。再比较两者差异,离为戈兵,因此离之为公侯往往是具有兵戎者。再看同人卦,上乾天子之见下离公侯,乃是以戈兵之事而相见者,而爻辞中从九三、九四,到九五,甚至直接讲的就是兵戎之事。

卦序上,《易经》走到泰否已成一个兴衰循环,泰是一个太平盛世,至否卦则是由盛转衰,世局混乱,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,天下闭塞。从否转至同人卦则是上下会同,天子见诸侯以解决动乱。会同则事可通,《序卦》传说:“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”

与同人旁通的师卦为兴师动众,讨伐不义,和同人有相通之处。一是聚众兴师(师卦),一是会见诸侯。

得同人卦者,凡事必需认清敌友亲疏,并以外求他人相助为宜。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
【白话】

与人会见于野外,亨通。利于涉水过大河,可以涉险。利于君子的贞定。

此指周王设坛于城外与诸侯行会同之礼,即见面商讨如何征伐不顺服的诸侯。

同人卦是乾与坤旁通而来,乾九二至坤五,乾体变成同人,坤体变成比卦。同人于野、利涉大川讲的都是乾卦九二至坤五成比卦九五。九二至九五多功之位,为众所亲比,为比卦上体坎中,坎为大川。五为郊野之位。

野象徵心胸宽大,有如旷野。

【字义】

同人于野:原意为在野外与人会见。《周礼》朝觐会同之礼郑注:“诸侯有不顺服者,王将有征讨之事,则既朝觐,王为坛于国外,合诸侯而命事焉。”“同人”讲的是会同之礼,即周王会见顺服的诸侯共同商讨如何讨伐不顺服者。诸侯来朝觐之后,周王设坛于国外以合会诸侯,分配任务。野即是国外。城外叫做郊,郊外叫做野。所以野是比郊外离城更远的地方,这也是国外的地方。传统解释为与人和同于旷野,比喻心胸宽阔,大公无私。孔颖达:“野是广远之处,借其野名,喻其广远,言和同于人,必须宽广,无所不同。”程颐:“野,谓旷野,取远与外之义。夫同人者,以天下大同之道,则圣贤大公之心也…于郊野旷远之地,既不繫所私,乃至公大同之道,无远不同也,其亨可知。”虞翻以乾为野:“旁通师卦。巽为同,乾为野。师震为人。二得中应乾,故曰同人于野亨。”侯果以升降理论解释:“九二升上,上为郊野,是同人于野而得通者,由乾爻上行耳。故特曰乾行也。 ”

利涉大川:宜于涉水过大川,比喻得以行险,讨伐不顺服的诸侯即行险。涉,涉水,徒步走过水。水深过膝徒步走过就是“涉”。《说文》:“徒行厉水也。”段注:“濿各本作厉,误。濿或砅字也,砅本履石渡水之偁,引伸为凡渡水之偁。《释水》曰:繇膝以上为涉。《毛传》同。许云徒行者,以别于以车及方之、舟之也。许意诗所言揭厉皆徒行也,皆涉也,故字从步。”同人卦没有坎象为何说利涉大川?此大川之象在比卦。同人卦之六二怎么来的?乾卦九二跑到坤卦裡面,坤卦变成了比卦,因此同人乃乾坤旁通而来,九二乾行成比卦九五坎中又居多功之位,群众亲比,因此利涉大川,同人于野。

君子以类族辨物:君子以善待族人,分辨明察事物。类兼具二义,一是类别、同类。二是善。《尔雅·释诂》:“类,善也。”《诗·大雅》:“克明克类。”虞翻:“谓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孔子曰:君子和而不同,故于同人象见,以类族辩物也。”

初九,同人于门,无咎。

象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。

【白话】

与人会面于门内,没有罪咎。

经文说“同人于门”,《象传》则说“出门同人”,显然与经文并不一致。传统注解皆遵循象传,解释为出门与人和同。经文虽未说门内、门下,或门外,但初九为门内之位,因此理应是在门内会面,而不是出门会面。此句意思是宜于在门内会面,则可得无咎。不宜在门外与人会面。

另解,此门或者指旌门,指天子与诸侯会同于旌门。

初九动,下卦成艮,艮为门阙,初处门之下位,故曰“同人于门”。

同人于门:字面意思为与人会面于门,此当指周王与诸侯会见于旌门之事。《司常》云:“会同宾客,置旌门。”古时周王会同诸侯有如军礼,天子设坛于国外,驻点休息时“张帷为宫,则树旌以表门”。传统皆依 《象传》解释为出门与人和同,如王弼:“居同人之始,为同人之首者也。无应于上,心无係吝,通夫大同,出门皆同。”程颐:“出门同人。出门,谓在外。在外则无私昵之偏,其同博而公,如此则无过咎也。”
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【白话】

夏宗之礼上行会同之礼,有悔恨。

六二为离卦之主,离为夏,六二应九五为见,夏见之象。夏见曰宗,故曰“同人于宗”。

传统解释为与自己同宗族的人和同,这是吝啬之道。帛书易传《二三子》引孔子,亦作此解:“其所同唯其室人。”此指六二只与九五相应,意味用心偏狭而只与自己同宗之人(九五)和同,为吝啬之道。六二原本为同人卦的主爻,但只与九五和同,因此而与中间的九三、九四兵戎相见(见九三九四爻辞)。反之,若能放大视野,而能与众人皆和同,则可亨通。

《五经异义》引《易》曰“同人于宗吝”:“言同姓相娶吝道也。”

【字义】

同人于宗:《周礼》“夏见曰宗”,宗为夏见之礼。诸侯若有不顺服者,周王会与其他顺服的诸侯行会同之礼,以商讨征伐之事。诸侯与周王会同之前,会先行“朝觐”之礼,朝觐之后设坛于国外行会同之礼。具体而言,“春见曰朝,夏见曰宗,秋见曰觐,冬见曰遇”。“朝觐”是取“春秋”而言一年四季,实则包括了夏之宗与冬之遇。同人于宗,或指于宗礼上即进行会同之事。宗本义为宗庙,《说文》:“尊祖庙也。从宀从示。”宗由宗庙引申为宗族、宗室,宗主。传统上“同人于宗”则有三种解释。一是合会于宗庙。二,以宗为宗主,三是以宗为宗族。侯果以宗为众:“宗,谓五也。二为同人之主,和同者之所仰也。有应在五,唯同于五,过五则否,不能大同于人,则为主之德吝狭矣。所同虽吝,亦妻臣之道也。 ”
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
象曰:伏戎于莽,敌刚也;三岁不兴,安行也。

【白话】

埋伏于草木丛裡,登高到高地上。三年都无法兴兵动武。

此段言敌人强大,因此伏兵于草丛间观其虚实,等待时机。后又爬到高地上,希望对全局有更好的掌控,仍然一无所获。最后三年时间都无法兴兵攻敌。

象曰:“伏戎于莽,敌刚也。”此解释埋伏于草丛间是因敌人太强。刚为强。

“会同”本是周天子找来顺服的诸侯以征伐不顺服者。九三居离之上,离为戈兵,因此为动武之象。巽为草木为莽,离在巽下为伏戎于莽之象。三多凶,爻动下体成震为起,但互体艮山挡之,为不兴。艮为高陵,震为起,故曰升其高陵。

【字义】

伏戎于莽:埋伏于草木丛裡,准备偷袭他人。戎为兵器,引申为兵。莽为草木丛。

升其高陵:登上高地,以取得居高临下的地利之便。古升同登。帛书作登。

三岁不兴:等待攻击对方的机会,但一直等待不著。三岁喻多年,很久,并不一定指三年。《周易》中关于三年或称“三年”,或称“三岁”。若言“三年”者,则事可成,如既济九三“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”,未济九四“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”。称“三岁”者则事不可成,或为凶,如坎上六“三岁不得,凶”,困初六“臀困于株木,入于幽谷,三岁不觌”,渐九五“鸿渐于陵,妇三岁不孕”,丰上六“三岁不觌,凶”。至于十年者则无此别,皆曰“十年”,多数偏凶,如屯卦六二“女子贞不字,十年乃字”,复上六“至于十年不克征”,颐六三“十年勿用,无攸利”。为何“三年”与“三岁”会有吉凶上的差别?《尔雅》:“载,岁也。夏曰岁,商曰祀,周曰年,唐虞曰载。”夏习惯称岁,周习惯称年,此说不能解释《周易》为何以三年为吉,三岁为凶。《说文》:“穀孰也,从禾千声。《春秋传》曰:大有年。”“岁,木星也,越历二十八宿,宣徧阴阳,十二月一次。从步戌声。《律曆书名》:五星为五步。”年原本是指每年的五穀成熟,而岁则是木星,木星大致上每十二年绕太阳一周,因此用以纪年,并可与十二地支系统相接。“三岁”在《诗经》出现六次,〈氓〉“自我徂尔,三岁食贫”、“三岁为妇,靡室劳矣”,〈采葛〉“彼采艾兮,一日不见,如三岁兮”,〈硕鼠〉“三岁贯女,莫我肯顾”、“三岁贯女,莫我肯德”,“三岁贯女,莫我肯劳”。“三年”则只有〈东山〉“自我不见,于今三年”一次。但是“年”字经常用作代表吉祥的“万年”。似乎年与岁在《诗经》中也有吉凶的不同象徵。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。吉。

象曰:乘其墉,义弗克也。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。

【白话】

筑高城牆,使得敌人攻打不下。吉。

传统注解为,登上其城牆,但未能攻下,因为义理上不能攻下。以兵法来说,登牆而未攻下,或许可解释为“围点打援”战术的运用。

项安世以九居阴位为不克之象:“凡爻言不克者,皆阳居阴位。惟其阳,故有讼有攻。惟其阴,故不克讼、弗克攻。讼之九二、九四,同人之九四,皆是物也。”此说不正确,蒙九二子克家,大有九三小人弗克,复上六不克征,损六五益六二弗克违,都是反例。

【字义】

乘其墉,弗克攻:筑高城牆,使得敌军攻打不下。乘,增、倍,加高。墉,牆,城牆。乘其墉,加高城牆,加强防护之义。加强防护而让敌人攻打不下,因此为吉。承上爻,九三明言敌强我弱,因此伏戎于莽,三岁不兴。此言加强防护则可得而吉。传统将“乘其墉”解释为登上城牆,于文义不甚通顺,因敌人既已登上城牆,理论上应该已几乎被攻下,又说“弗克攻”,也就是攻打不下,相当奇怪。因此解释者多以《象传》“乘其墉,义弗克也”、“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”解释为道义上让他未攻下,或意指攻城者最后一刻良心发现。如王弼:“故乘上高墉,欲攻三也。弗克攻吉者,三欲求二,其事已非。四又效之,以求其二,违义伤理,众所不与,虽复乘墉,不能攻三也。吉者,既不能攻三,能反自思愆,以从法则,故得吉也。”虞翻:“巽为墉,四在巽上,故乘其墉。”程颐:“以邪攻正,义不胜也。其所以得吉者,由其义不胜,困穷而反于法则也。”闻一多以乘为增。《周易义证类纂》:“乘犹增也。《淮南子.氾论篇》注曰:‘乘,加也。’《广雅.释诂二》曰:‘增,加也。’乘增声类同。《诗.七月》‘亟其乘屋’,乘亦训增,谓增加其屋之苫盖…‘乘其墉,弗克攻’谓增其城墉,使敌来不能攻,故为吉占。”

九五,同人,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,相遇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;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《繫辞》:同人“先号咷而后笑”,子曰:“君子之道,或出或处,或默或语。二人同心,其利断金,同心之言,其臭如兰。”

【白话】

会同之前惊恐而痛哭,后因有转机而大笑。大军将敌人打败,终于双方相遇。

会同的原因原本就是为了要征伐不顺服的诸侯,因此会同之先“先号咷”,因遇诸侯反叛。而后笑者,会同是拉拢所亲密的诸侯,诸侯来会同,大师得以会合。

六二虽为同人卦主爻,但在会同当中九五才是真正的会同之主,也就是周天子。九三九四两爻讲的是不顺服之诸侯来犯,九五因阳刚中正,所以有能力以强势的手段来弭平。

“二人同心,其利断金”,“同心之言,其臭如兰”,典故即出自《繫辞》中引述孔子对同人卦九五爻的说明。

【字义】

号咷:形容痛哭之状。号,音豪,大声叫喊。咷,音逃,哭声。

大师克相遇:大军获胜,终于相遇。应读为“大师克,相遇”,大师为大军,详见师卦说明。克为获胜,大师克为大军获胜。九五与六二会同,是因为有九三及九四的叛乱,“大师克,相遇”指大军攻打而获胜,两边盟军得以相遇。
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【白话】

在郊外与人会合,无所后悔。

郊与野原本有离城远近之别,但都意指城外。依《周礼》,会同是在朝觐之后于国外设坛为之,因此郊与野都是“国外”的不同说法。上六最处卦外,爻位为“郊”。

传统解释以“郊”喻人之置身事外。同人卦中,其他四阳争一阴(六二),唯独上九是完全置身事外者。上九虽想置身事外,又得与人和同,所以像是群体中与人格格不入者,因此象曰:“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”言独善其身之志向未能实现。王弼:“郊者,外之极也。处同人之时,最在于外,不获同志,而远于内争,故虽无悔吝,亦未得其志。”侯果曰:“独处于外,同人于郊也。不与内争,无悔吝也。同人之时,唯同于郊,志未得也。”朱熹:“郊,在野之内,未至于旷远,但荒僻无与同耳。”

【彖传注】

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,曰同人:以主爻六二解释同人卦。六二当位,故曰得位。六二亦是下卦离之主爻,与上面乾卦的九五爻相应,故曰应乎乾。

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:此以旁通解释经文。同人卦是乾坤旁通而来,乾卦九二至坤五,成同人与比。乾卦九二至坤五即“乾行”,乾行成比卦上坎,坎为大川,坎在外为刚健而不陷,因此曰利涉大川。乾九二至坤五,五为野,坤为众人,五又多功。君子与众人会见于野,故曰同人于野。朱熹认为“同人曰”三字衍文。蜀才认为同人是夬卦卦变而来:“此本夬卦。九二升上,上六降二,则柔得位得中,而应乎乾。”

文明以健:以上下二体的卦德解释同人。内离为文明,外乾为刚健。何妥:“离为文明,乾为刚健。健非尚武,乃以文明。应不以邪,乃以中正。故曰利君子贞也。”

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:六二为同人卦成卦之主爻,九五为治卦之主爻,两爻相应且都有中正之德。九五及六二皆居中而当位,故曰中正。乾为君子,九五中正,君子正之象。

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:九五与六二相应。或者指乾坤旁通,乾九二至坤五,为通天下志。

上乾下离:同人卦、天火同人卦详解:原文及白话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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