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飞龙在天,大人造也。

象曰:飞龙在天,大人造也。

象曰:飞龙在天,大人造也。

象曰:飞龙在天,大人造也。

注释:“巨龙高飞上天”,说明大人奋起大展雄才;造:《释文》引郑注为也”,《本义》犹作也”;即兴起而有所作为之意。

九五曰“飞龙在天,利见大人”,何谓也?子曰:“同声 相应,同气相求;水流湿,火就燥;云从龙,风从虎;圣人作而万物睹;本乎天者亲上,本乎地者亲下,则各从其类也。”

译文:九五爻辞说“巨龙高飞上天,利于出现大人”,讲什么意思呢?孔子指出:“这是譬喻同类的声音互相感应,同样的气息互相求合;水向湿处流,火向干处烧;景云随着龙吟而出,谷风随着虎啸而生;圣人奋起治世而万物显明可见;依存于天的亲近于上,依存于地的亲近于下,各以类相从而发挥作用。”

注释: ①同声相应,同气相求:气,与“声”相对;求,与“应”之意相近。以下诸句均举各种现象说明事物的互相感应作用。《正义》因大人与众物感应,故广陈众物相感应,以明圣人之作而万物瞻睹以结之也。”

②圣人作而万物睹:作,犹“起”;睹,见也。指“圣人”兴起,天下光明,万物呈现本色,各尽其用。《正义》是有识感有识也,此亦同类相感,圣人有生养之德,万物有生养之情,故相感应也。”

③本乎天者亲上,本乎地者亲下,则各从其类也:天、地,即“阳刚”、“阴柔”之谓。此三句上承前文之义,说明“圣人”兴起、治世清明,故阴阳判然区分,万物各从其类。《尚氏学》:“天地者,阴阳。本乎天者亲上,谓阳性上升顺行”,“本乎地者亲下,谓阴性下降逆行”。案,《正义》引庄氏曰:“天地纲绲,和合二气,共生万物。然万物之体,有感于天气偏多者,有感于地气偏多者,故《周礼•大宗伯》有天产、地产,《大司徒》云动物、植物。本受气于天者,是动物含灵之属;天体运动,含灵之物亦运动,是亲附于上也。本受气于地者,是植物无识之属;地体凝滞,植物亦不移动,是亲附于下也。则各从其类者,言天地之间,共相感应,各从其气类。”《本义》谓“本乎天者谓动物,本乎地者谓植物”,即取庄氐之义。此说可备参考。

说明: 本节释《乾》九五爻辞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飞者,喻无所拘。天者,首事造制。大人造法,见居天位,圣人作为万物睹,是其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大人之为,圣人之事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造,徂早反。造,犹作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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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卦 飞龙在天 象曰 大人造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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