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师,使不当也。

象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师,使不当也。

象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师,使不当也。

象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师,使不当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委任刚正长者可以统率兵众”,说明六五的行为居中不偏;“委任无德小子必将载运尸体大败而归”,这是使用人不得当的结果。

说明: 作为君主,于用兵行师之际,择将选帅是决定胜败存亡的大事。故爻辞以“长子”、“弟子”为噙,从正反两方面设诫,强调六五必须任人以正,才能吉而免凶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居尊虽柔,待而有获也。何以利乎,柔不能临衆也。执命而授德人,则无咎矣。二刚中而继体于五,其长子乎。命授一人,帅师可也。叁柔弟子也。命不可二也。其舆尸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长子谓九二也。五处中应二,二受任帅师,当上升五。故曰“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”。宋衷曰:弟子谓六三也。失位乘阳,处非所据。众不听从,师人分北,或败绩死亡,舆尸而还,故曰“弟子舆尸”。谓使不当其职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长子,谓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,而受任以行。若复使其余者众尸其事,是任使之不当也,其凶宜矣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五应二,二为田,震为稼,坎为豕。田豕害稼,四时之田皆为去害。二往之五,成艮手,为执,伏兑为言,执言者,奉辞罚罪也。六五柔中以任将帅,二执言而行,去民之害,不得已而用师。譬如田猎,田既有禽,然后取之,田有禽,则非无名兴师。执言则我有辞,于义无咎矣。故曰“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”然六五柔于用人,不可不戒。九二震为长子,帅衆而衆从之者,以刚居柔,威克厥爱,以中道行师也。若五动成艮,于震为弟,于乾为子,之三则坎毁,既使二主师,又使三主之,舆尸也。所任不一,虽正亦凶。九五正也,艮手有上使之意,上使不当也。舆尸之凶,圣人再言之者,任将不可不重也。易传曰:自古任将不专而致覆败者,如晋荀林父邲之战,唐郭子仪相州之败是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当,去声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二居中为震主。故为群阴之帅。二坎陷于阴中。不可使。使则有舆尸之祸也。宋衷虞翻谓弟子指六三。非是。皆因三爻有舆尸字而误。

热门预测(预测加微信:guoyitangapp)
易经师卦 象曰 长子帅师 以中行也 弟子舆师 使不当也

推荐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