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,贞凶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,贞凶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,贞凶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,贞凶。

注释:蔑:同“灭”,为消除。蔑贞:是指阴爻逐渐驱逐阳爻,以邪胜正。
本爻辞的意思是:剥落床体先由床的最下方床腿部位开始,整个床腿都损坏了,结果必然凶险。
剥卦初六

译文:初六,剥落大床先剥及床足,床足必致蚀灭;守持正固以防凶险。

注释: ①剥床以足,蔑:以,介词,《经传释词》“犹‘及’也”;蔑,通“灭”,谓“蚀灭”,《释文》“削也,楚俗有‘削灭’之言”,又引荀爽本作“灭”。这两句说明初六以阴处《剥》下,居坤之始,犹如大床剥落灭坏,先始于足。《周易集说》阴之消阳,自下而进;初在下,故为剥床而先以床足灭于下之象。”案,“蔑”字,旧说多属下句读,作“蔑贞凶”;俞琰《集说》属上读,似较妥。但据文势,“蔑”独作一句当更切,故《尚氏学》特指出“蔑”自为“句”,今从之(六二爻仿此)。

②贞凶:犹言“守正防凶”(参见《屯》九五译注)。此谓初六处位最卑,无应失正,故特诫以趋“正”自守,以防剥落之“凶”。案,《王注》合“蔑”字释“贞凶”,解为“正削而凶”,于义亦通。

剥卦第一爻,爻辞: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,凶。人生启示

这一爻给人的启示是,不要忽视小错误、小问题,蚁穴可以毁堤。当剥蚀从床脚开始时,你就要注意了。

《象》曰:“剥床以足”,以灭下也。

这是告诉人们:“剥落床体先由床的最下方床腿部位开始”,是说先损毁床的基础。基础损坏毁灭了,自然就会有凶险的情况发生,而且还会逐渐扩展波及到上面。

占得此卦者,在做事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,注意基础,在基础上下足功夫。如果基础出现剥损,计划会毁于一旦。此刻,应该放缓做事的进度,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去加固自己的基础,这样才能避免损失。

在这里,是告诫人们,剥蚀是逐渐产生的,虽然它刚出现时势力还很小,但是它的损害却是相当大的。这股邪恶的势力

不及早灭掉,它最终就会将正义恶灭掉。正如坤卦的《文言》中所说:“臣弑其君,子試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”,不防微杜渐,只能导致最终的凶险。

比如战国时期的齐桓公(姓田名午,公元前374〜前357年在位)就是一个不懂得防微杜渐的人。扁鹊发现他有病,劝他及早治疗,可是他觉得自己很健康啊,便没有听医生的劝告。过了些日子,扁鹊发现他的病情更严重了,便说病已进入肌肉中了,再不治就不好治了。结果齐桓还是没有听。后来真病了,请扁鹊来治,扁鹤说,您的病已经病入膏肓,没法治了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,凶。占得此爻,切记:

床足顿云剥,于人先所安。

既无真正道,于祸可胜言。

凶象灭床足,其中篾贞凶。

断桥人莫过,其中犬吠同。

上接下不稳,上安下不获。

绞绕更相缠,平地风波妒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,贞凶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床者,人之所以安也。“剥床以足”,犹云剥床之足也。“蔑”犹削也。剥床之足,灭下之道也。下道始灭,刚陨柔长,则正削而凶来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剥床以足”者,床者人之所以安处也。在剥之初,剥道从下而起,剥床之足,言床足已“剥”也。下道始灭也。“蔑贞凶”者,蔑,削也。贞,正也。下道既蔑,则以侵削其贞正,所以“凶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此卦坤变乾也。动初成巽,巽木为床;复震在下,为足,故“剥床以足”。蔑,无。贞,正也。失位无应,故“蔑贞凶”。震在阴下,《象》曰:以灭下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阴之剥阳,自下而上。以床为象者,取身之所处也。自下而剥,渐至于身也。剥床以足,剥床之足也。剥始自下,故为剥足。阴自下进渐,消蔑于贞正,凶之道也。蔑,无也。谓消亡于正道也。阴剥阳,柔变刚,是邪侵正,小人消君子,其凶可知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剥自下起,灭正则凶,故其占如此。蔑,灭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初震位。故曰足。以及也。周语。太宰以史祝。管子服制。官吏以命士。盐铁论大论篇。呻吟藁简。诵死人之语。则有司不以文学。以义皆同及。剥床以足。即剥床及足也。艮为床。易林比之贲云。展转空床。内怀忧伤。以贲艮为床也。剥全体民象。故屡言床。虞翻不知此象。以坤消乾初。成巽为床。而惠栋又谓巽为木。坤西南卦。设木于西南奥。乾人藉之。床之象也。故夫一象之失传。可使名家易。迂曲至于如此。真可叹也。蔑释文云。荀作灭。象曰灭下。盖荀之所本。王陶庐云。蔑灭古通。周语而蔑其人民。文选邻里相送方山诗。音尘慰寂蔑。注皆作灭。故王注云犹消也。惟灭属下读。似难为句。灭说文尽也。剥床以足蔑者。言床足被剥尽也。故卜问凶。虞翻下属为句。训为无。谓初失位。故曰蔑贞。谓失正也。然二爻当位。亦曰蔑贞。则不合矣。而清易家多从之。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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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剥卦 初六 贞凶 剥床以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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