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“突然升起火红的暾霞”,说明九四的虚势必将无处附丽容纳。

说明: 朝霞的出现,是突来即消,只能暂显于东方低空,无法上附高天。爻辞取此譬喻九四急欲附五,终难遂愿的情状,似甚切当。《折中》认为九四“不能以顺德养其明”,“非人不容之,自若无所容”,正合爻旨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四者,行上之道,首进之地,进逼于五,不当其位,无徳之至,突如而来如也。五尊严之盛,不可陵也,故为焚如而死弃矣。搏残之而不容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在五见夺,在四见弃,故“无所容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上陵其君,不顺所承,人恶众弃,天下所不容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九四重刚而不中正,又处不当位,不善乎继而求继者也。四之五成乾巽,乾为父,巽为子,子凌父,突也。突字古文作倒子,不顺之子也。凌突而往,其能来乎?言逆德也。巽木得火,焚如也。火王木死,死如也。退复三,兑毁之,其下反目而视,弃如也。言不容于内外者如此,故曰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先儒谓古有焚刑,刑人之丧不居兆域,不序昭穆,焚而弃之。易传曰:祸极矣,凶不足言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无所容,言焚死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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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离卦 象曰 突如其来如 无所容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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