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下经

象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
象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抑止上身不使妄动”,说明六四能自我抑止安守本位。

注释: ①止诸躬:此句犹言自我抑止。《王注》自止其躬,不分全体。”《正义》广躬,犹身也。明能静止其身,不为躁动也。”

说明: 卦辞称“不获其身”,此爻言“艮其身”,两者涵义有别:前句指当“止”之时,不让其身面向所“抑止”的邪欲,即“不见可欲”,心不知则不乱;后句则指“抑止”“自身”,不令妄动,与《大象传》所谓“思不出其位”,安止本分之义同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上体兼下,兼两而止,则时止能止,其身当位,而静止得于分,故无咎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《象》曰”至“止诸躬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止诸躬也”者,躬犹身也,明能静止其身,不为躁动也。○注“自止其躬不分全体”。○正义曰:艮卦总其两体以为二身,两体不分,乃谓之全,全乃谓之身。以九三居两体之际,在于身中,未入上体,则是止于下体,不与上交,所以体分夤列。六四巳入上体,则非上下不接,故能总止其身不分全体。然则身是总名,而言“中上称身”者何也?盖至中则体分而身丧,入上体则不分而身全。九三施止于分体,故谓之“限”,六四施止于全体,故谓之“身”。非中上独是其身,而中下非身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艮为止,五动乘四则妊身,故“止诸躬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不能为天下之止,能止于其身而已,岂足称大臣之位也?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坤为身,三坎折之为躬,四在大臣之位,而六五柔中不足于刚健,故不能止天下之当止,惟止其身。自止于正,故无咎。若责以天下,则安得无咎?夫身有大身,万物与我同体者是也。六四下不能止天下之当止,上不能正其君,局局然自止其身,不亦小哉?故夫子易身为躬。王弼谓自止其躬,不分全体。辅嗣其知之欤?易传曰:仅能善其身,岂足称大臣之任乎?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艮为躬。躬即身也。三四居卦之中。故曰要。曰身。并无他义。虞氏谓五动乘四则妊身。以止诸躬为妊身。卦天离象。强命王爻。变成离。惑乱学。莫此为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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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艮卦 象曰 艮其身 止诸躬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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