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下经

象曰: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象曰: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象曰: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象曰: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安享饮食和乐欢畅”,说明六二尽心臣道而不是白白吃饭饱腹。

注释: ①不素饱:素,谓白、空,“素饱”犹《诗经.魏风•伐檀》“素餐”之义。这句说明六二“饮食衍衍”,是近承九三,远应九五,犹如租事君上而获禄养,非“素餐”者。《集解》引虞翻曰:“素,空也。承三应五,故‘不素饱’。”《纂疏》《诗•魏风》‘不素餐兮’《毛传》:‘素,空也’。‘素饱’犹‘素餐’也。二阴在中,能尽臣道,近承三,远应五,以阴辅阳,措国家于磐石之安,以功诏禄,故曰‘不素饱’也。”

说明: 孔颖达曰:“鸿是水鸟,非是集于山石陵陆之禽。而爻辞以此言‘鸿渐’者,‘渐’之为义,渐渐之于高,故取山石陵陆以应渐高之义,不复系水鸟也。”(《正义》)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磐非鸿之所处,二非叁之所得,今托之矣,非安也。得位相止,饮食且乐,可饱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不素饱”者,素,故也,故无禄养,今日得之,故“愿莫先焉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素,空也。承三应五,故“不素饱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交辞以其进之安平,故取饮食和乐为言。夫子恐后人之未喻,又释之云:中正君子,遇中正之主,渐进于上,将行其道以及天下。所谓饮食衎衎,谓其得志和乐,不谓空饱饮食而已。素空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自二至五有巽,离坎,鸿之象。二之五坎变巽为艮,艮坎为石,巽为高,坤为平,石高且平,磐也。磐,大石也。五之二,坎变兑,坎为水,饮也,兑为口,食也,兑为和说,衎衎而乐也。二五以中正相应,进而安裕,饮食衍衍而乐,诗鹿鸣是也。巽为白,离为大腹,二之五,巽离毁,不素饱也。素饱者,无功食禄,徒饱也。君子之进,岂饮食而已哉?上则道行于君,下则泽加于民,不徒饱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素饱,如《诗》言“素餐”。得之以道,则不为徒饱,而处之安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坎中实为饱。应在五。巽为白。故曰素饱。素饱犹素餐。不素饱。言得之以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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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渐卦 象曰 饮食衎衎 不素饱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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