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下经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。凶,是谓灾眚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。凶,是谓灾眚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。凶,是谓灾眚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。凶,是谓灾眚。

注释:灾眚:天降殃祸谓之灾,人为之祸谓之眚。
本爻辞的意思是:没有相遇,越过去了,飞鸟陷入罗网,有凶祸。这就是天灾人祸。
小过卦上六

译文:上六,不能遇合阳刚却更超过阳刚•,正像飞鸟(不停地飞动)遭受射杀,有凶险,这就叫作灾殃祸患。

注释: ①弗遇过之:此句说明上六居《小过》之终,阴处穷高,过越至极,不仅不能应合在下之阳,且己身之亢已超过阳刚,故谓“弗遇过之”。《重定费氏学》阴阳之气,同类则相拒,异类则相感。上变阳则与三相失,弗能亲遇,但有过之而已。先曰‘弗遇’,见上本有可遇之道,其弗遇也,其自为之也。”

②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:离,通“罹”,谓遭受,此指飞鸟遭射;灾眚,即灾殃祸患(见《复》上六译注)。此以飞鸟穷飞遭射之象,喻上六过极自取灾凶。《王注》小人之过,遂至上极,过而不知限,至于亢也。过至于亢,将何所遇?飞而不已,将何所托?灾自己致,复何言哉!”《正义》以小人之身,过而弗遇,必遭罗网;其犹飞鸟,飞而无托,必离繒缴。”

小过卦第六爻,爻辞:上六:弗遇过之;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人生启示

上六以阴爻居于柔位,得位。其处于小过卦的顶端,个性固执,听不进去逆耳忠言。其与六五之君逆比。小过卦辞里指出“不宜上,宜下”,可是上六却不懂得谦退自抑,结果是有如鸟儿自投罗网一样,会遇到凶险。

《象》中这样分析本爻:“弗遇过之”,已亢也。这里指出:“没有相遇,越过去了”,是指其过分已达到极点,再危险不过了。

占得此爻者,一定要懂得谦退自抑的道理,你可能很有能力,可能是公司或单位的元老级人物,但是因为与现任领导关系不好,你若是在没有得到支持的情况下,还要自行其事,必会遇到麻烦。如果你不听劝阻,执意要去做不合常理的事,那就如飞鸟投身罗网一样,你是咎由自取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

经文意思是:没有相遇而是超过了,飞鸟被网住,凶险,这真是灾祸。

象舌羊意思是:没有相遇而是超过了,这是说上六已居亢极之高位。

小过卦描述的是乱世时期,所以一切都应当“宜下不宜上”。君王应当向下恩泽民众,重新取信于民;臣民亦应当向下归隐于山林避难。可是上六处于极亢之位,所以高飞而不下,结果导致凶险。这是不识时务造成的。

小过卦第六爻,爻辞:上六:弗遇过之;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占得此爻,切记:

方寸乱如麻,行人未到家。

尊友哀人切,空夜雨飞花。

以阴居过极,飞鸟致凶灾。

若能自谦抑,家门福庆来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。凶,是谓灾眚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小人之过,遂至上极,过而不知限,至于亢也。过至于亢,将何所遇?飞而不已,将何所讬?灾自己致,复何言哉!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上六处小过之极,是小人之过,遂至上极,过而不知限,至于亢者也。过至于亢,无所复遇,故曰“弗遇过之”也。以小人之身,过而弗遇,必遭罗网,其犹飞鸟,飞而无讬,必离矰缴,故曰“飞鸟离之,凶”也。过亢离凶,是谓自灾而致眚,复何言哉!故曰“是谓灾眚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谓四已变之坤,上得之三,故“弗遇过之”。离为飞鸟,公弋得之,鸟下入艮手而死,故“飞鸟离之凶”。晋坎为灾眚,故“是谓灾眚”矣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六阴而动体,处过之极,不与理遇,动皆过之,其违理过常,如飞鸟之迅速,所以凶也。离,过之远也。是谓灾眚,是当有灾眚也。灾者天殃,眚者人为。既过之极,岂唯人眚?天灾亦至,其凶可知,天理人事皆然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眚,生领反。六以阴居动体之上,处阴过之极,过之已高而甚远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或曰:遇过,恐亦只当作“过遇”,义同九四。未知是否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弗遇言为五所格。应三难也。乃竟过之。是无心相值。不虞之祸。盖艮为鸟。上卦艮覆。鸟首向下有坠象。而艮为刀兵。正坠兵刃之上。离罹通。道也。遭此意外之祸。故凶也。三巽体。巽为疾病。故为灾眚。是谓灾眚者。言祸非由己。致无妄之灾。不可如何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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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小过卦 上六 弗遇过之 飞鸟离之 是谓灾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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