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

象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

象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

象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克服初创艰难,即将广施膏泽”,说明九五所施德泽尚未及光大。

说明: 《彖传》说“天造草昧,宜建侯而不宁”。可知“草创”之时,事有缓急;以“治天下”为喻,此时当先“建侯”安定大局,然后逐步疏通,全面施治。《白虎通_卦公侯篇》曰王者即位,先卦贤者,忧民之急也”,“《易》曰‘利建侯’,此言因所利故立之。”以此推之,《象传》“施未光”,正是说明先施其急,尚未光大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屯动于险中,非常之时也。有非常之才而后可以济之矣。五守中,而独应,无膏泽以及天下也。小以自守可也,将以大正,凶之道也。施岂光乎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阳陷阴中,故“未光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膏泽不下及,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。人君之屯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坤为民,兑为泽,五之二成兑,有膏泽下于民之象。膏泽下,则五之所施光矣。坎为月,有光之象故也。屯之时,九五得尊位,六三不正,处内卦之极,震体而有坤,权臣挟震主之威,有其民者也。六三壅之,九五之膏泽不下,故曰屯其膏,言人君之屯也。九五中正守位,六二、六四、上六自正,阴为小,故小贞吉。五动而正,三以君讨臣,则三复乘五,盖膏泽不下,五之施未光,民不知主祸将不测矣,故大贞凶。易传曰膏泽不下,威权已去而欲骤正之,求凶之道也。鲁昭公高贵乡公之事是也。若盘庚周宣,修德用贤,复先王之政,诸侯复朝以道驯,致为之不暴,又非恬然不为。若唐之僖昭也,不为则常屯以至于亡矣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施,始豉反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坎为隐伏。故曰未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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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屯卦 象曰 屯其膏 施未光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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