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注释:匪人:同“非”。“匪人”也就是指所交非人,想亲附而不得其人,或者所亲附的人并非应当亲附的人。
本爻的爻义是:亲附了不该亲附的人。
比卦六三

译文:六三,亲密比辅于行为不正当的人。

注释: ①比之匪人:匪,通“非”;《集解》引虞翻日匪,非也,失位无应’三又多凶,体《剥》,伤象,弑父弑君,故曰‘匪人’。”六三失位盲动,上无所应,所比者为二、四之阴,未得阳刚之主,故有“比之匪人”之象。《本义》阴柔不中正,承乘皆阴,所比皆非其人之象。其占大凶,不言可知。”案,《折中》引赵彦肃曰初比于五,先也;二,应也;四,承也。六三无是三者之义,将不能比五矣。”此说可取。

比卦第三爻,爻辞:比卦第三爻人生启示

在比卦之中,六三是很容易交到不正当朋友。从卦象上看,它处于坤卦终结处,又没有进入到上面的坎卦之中。六三在互艮中,艮为止,无路可走。其与上六又敌而不应,结果变成无依无靠,找不到可以依附的人。在这种情况,他很可能会结交到不当的人。

这一爻的爻义,与《三国演义》之中的关羽投奔曹操相近。当年曹操率军攻打刘备,关羽守刘备的大本营徐州,刘备张飞守前沿小镇小沛,刘备战败逃到袁绍处投奔,张飞逃到南方和一帮土匪混在一起,小沛丢失后关羽孤守徐州被包围,走投无路,被迫投降曹操。不过关羽知道自己是“比之匪人”,所以一直探听刘备的消息,知道刘备的下落之后,就离开了曹操。占得此卦者,一定要注意在交友方面要慎重。

《象》曰: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伤乎?

意思是说:亲近不适当的人,会让人感伤的。

占得此爻的人,要观察一下你所依附的上级或领导,是否找对了人。在平常注意不要跟行为不正的人亲近,不要与不正派的人交往,不要辅佐心术不正的人,不要与人在衣食住行上攀比。

六三则与六二不一样了,他无法与九五相应,因为有六四阻隔,又无法与上六相 应,因为同性相斥,而他面前的是一个坎卦,坎卦为险为盗匪,所以六三有“比之匪 人”的爻辞,而其结果便可想而知了——不亦伤乎!

六三:比之匪人。占得此爻,切记:

蹇难先谋避,行舟风雨多。

片帆撑逆浪,去计苦蹉跎。

无端风雨欺春去,落尽枝头桃李花。

枕畔有人歌且笑,教君心绪乱如麻。

比贵相亲附,皆非可信人。

提防为鬼贼,侵害反伤身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四自外比,二为五贞,近不相得,远则无应,所与比者,皆非已亲,故曰“比之匪人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匪,非也,失位无应,三又多凶,体剥伤象,弑父弑君,故曰“匪人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三不中正,而所比皆不中正。四,阴柔而不中;二,存应而比初;皆不中正,匪人也。比于匪人,其失可知,悔吝不假言也,故可伤。二之中正,而谓之匪人,随时取义,各不同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阴柔不中正,承、乘、应皆阴,所比皆非其人之象。其占大凶,不言可知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虞氏逸象乾为人。六三不当位无应。承乘皆阴。行失类。故曰比之匪人。言不得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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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比卦 六三 比之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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