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注释:显比:“显”是指显现,“比”是指比卦。“显比”是指充分地发挥比卦的精神,正大光明地去亲附。
王用三驱:是指古代君王狩猎的方法。“三驱”就是从左、右和后面包抄,但是却把正前方留出来。如果四面包抄,动物会一网打尽。“三驱”就是杜绝一网打尽,而是给往前跑的禽兽,留下一条生路,跑得快能逃脱的话就会幸存下来。对于君王来讲,这就可能失去了跑到最前面的禽兽。
不诫:“诫”同“戒”,戒备。“不诫”就是不警惕,不惧怕。
本爻的爻义就是:光明正大地亲比。跟随君王去田野围猎,从三面驱赶,网开一面,看着禽兽从放开的一面逃走,毫不在乎,君王的部下也不戒备,吉祥。
比卦九五

译文:九五,光明无私而广获亲比;君王田猎时三方驱围、网张一面,听任前方的禽兽走失,属下邑人也不相警备,吉祥。

注释: ①显比:显,明也,此处含“光明无私”之义,《说文》“头明饰也,从页黑声”,《段注》“引申为凡明之称”。这句说明九五处《比》尊位,阳刚中正,群阴皆来比辅,有光明无私地与众亲比之象。《本义》:“一阳居尊,刚健中正,卦之群阴,皆来比己,显其比而无私。”《周易学说》引刘沅日显,光明之意;上下相比,至公无私,故曰‘显比’。”

②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:三驱,三方驱围,指田猎;禽,泛称禽兽;邑人,此处犹言九五的“属下”。前两句是用古代天子田猎,三方驱围、仅张一面之网,让愿者入网、不愿者走离,比喻九五与人亲比能顺其自然而无私,再申上文“显比”之义;邑人不诫,则说明九五的“属下”也喻知“失前禽”之义,不相警备,进一步映衬九五“比”道至美,故为吉祥。《本义》如天子不合围,开一面之网,来者不拒,去者不追,故为‘用三驱,失前禽’;而‘邑人不诫’之象,盖虽私属亦喻上意,不相警备以求必得也。”

说明: 《史记•殷本纪》曰汤出,见野张网四面,祝曰:‘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。’汤曰:‘嘻,尽之矣!’乃去其三面,祝曰:‘欲左,左;欲右,右。不用命,乃入吾网。’诸侯闻之,曰:‘汤德至矣,及禽兽。’”此典似与“三驱失前禽”之义有合,可备参考。

比卦第五爻,爻辞:比卦第五爻人生启示

从卦象上看,九五属于阳爻居于刚位,且属于君主之位,表明君主能持中守正,下面的初一、二、三、四爻已经自愿归附,属于九五的“邑人”,而对于不愿归附的上六爻,也不去强迫,顺其自然。

《象》曰:“显比”之吉,位正中也,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;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。

《象》中这段话强调了舍逆取顺,体现了顺其自然的心态和做法。在古代官方组织狩猎,猎物多是用来祭祀、招待宾客或献给君王享用,所以不能损伤猎物的颜面与外观。而在射杀猎物时,如果猎物是迎面而来,担心会射伤头部,就会不射杀。而猎物是背朝猎杀人,则会毫不留情地射杀。这就是“舍逆取顺”的道理,逆向我的,就舍掉,只取顺向我的。这句话的引申意思就是:要舍弃叛离我的人,而容纳顺从我的人。

所以此爻强调的是:抛弃逆天行事的举动而顺其自然,就好像围猎时网开一面,让该被擒的禽兽落网,不该被获的从前面逃掉。

占得此卦者,在与朋友交往或是在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,要遵循顺其自然的原则,想离开你的,不可强留,让其高高兴兴地离去。想追随你或是结交你的,

自然会前来。采取这样的办法,你所结交的人脉关系才更稳定可靠。

君王亲比普天下的民众,以仁义之 心治理天下。他打猎时用三驱之礼,三驱 之字L是说打猎时得到了一等猎物送到宗庙 进行祭祀,二等的猎物招待宾客,三等的 猎物君王自己享用。君王这样善待群臣, 连老百姓见到他也不感到害怕,这么贤明 的君王,怎么会不吉祥呢?

九五:显比;王用三驱,失前禽占得此爻,切记:

一得其中一失期,当时何用苦伤悲。

地中雷震随时起,询问白羊归未迟。

舍一人,就一人。

明月上层楼,光辉万里秋。
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为比之主而有应在二,“显比”者也。比而显之,则所亲者狭矣。夫无私于物,唯贤是与,则去之与来,皆无失也。夫三驱之礼,禽逆来趣已则舍之,背已而走则射之,爱于来而恶于去也,故其所施,常“失前禽”也。以“显比”而居王位,用三驱之道者也,故曰“王用三驱,失前禽也”。用其中正,征讨有常,伐不加邑,动必讨叛,邑人无虞,故“不诫”也,虽不得乎大人之吉,是“显比”之吉也。此可以为上之使,非为上道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“九五显比”至“邑人不诫吉”。○正义曰:五应于二,显明比道,不能普遍相亲,是比道狭也。“王用三驱失前禽”者,此假田猎之道,以喻“显比”之事。凡三驱之礼,禽向已者则舍之,背已者则射之,是失于“前禽”也。“显比”之道,与己相应者则亲之,与己不相应者则疏之,与三驱田猎,爱来恶去相似,故云“王用三驱,失前禽”也。言“显比”之道,似于此也。“邑人不诫吉”者,虽不能广普亲比于自己相亲之处,不妄加讨罚,所以己邑之人,不须防诫而有吉也。至于“邑人不诫”而“为吉”,非是大人弘阔之道,不可为大人之道,但可为大人之使。○注“为比之主”至“非为上之道”。○正义曰:“去之与来皆无失”者,若“比”道弘阔,不偏私于物,唯贤是亲,则背己去者与来向己者,皆悉亲附无所失也;言去亦不失,来亦不失。夫三驱之礼者,先儒皆云“三度驱禽而射之也”。三度则已,今亦从之,去则射之。褚氏诸儒皆以“为三面著人驱禽”,必知“三面”者,禽唯有背己、向己、趣己,故左右及于后皆有驱之。“爱于来而恶于去”者,来则舍之,是爱于来也;去则射之,是恶于去也。“故其所施常失前禽”者,言独“比”所应,则所比为失。如三驱所施,爱来憎去,则失在前禽也。“用其中正,征讨有常,伐不加邑,动必讨叛”者,此九五居中得正,故云“用其中正”也。心既中正,不妄喜怒,故征伐有常也。所伐之事,不加亲己之邑;兴师动众,必欲讨其叛逆。五以其“显比”,亲者伐所不加也,叛者,必欲征伐也。云“虽不得乎大人之吉,是显比之吉”者,以《象》云“显比之吉”,其比狭也。若“大人之吉”,则“比”道弘通也。“可以为上之使,非为上之道”者,九五居上之位,若为行如此,身虽为王,止可为上使之人,非是为王之道,故云“非为上之道”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五贵多功,得位正中,初三以变体重明,故“显比”。谓显诸仁也。虞翻曰:坎五称王。三驱,谓驱下三阴,不及于初,故“失前禽”。谓初已变成震,震为鹿,为惊走,鹿之斯奔,则“失前禽”也。虞翻曰:坤为邑师,震为人师。时坤虚无君,使师二上居五中,故不诫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五居君位,处中得正,尽比道之善者也。人君比天下之道,当显明其比道而已。如诚意以待物,恕己以及人,发政施仁,使天下蒙其惠泽,是人君亲比天下之道也。如是,天下孰不亲比于上?若乃暴其小仁,违道干誉,欲以求下之比,其道亦狭矣,其能得天下之比乎?故圣人以九五尽比道之正,取三驱为喻,曰:“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”先王以四时之畋,不可废也。故推其仁心,为三驱之礼,乃礼所谓天子不合围也。成汤祝网,是其义也。天子之畋,围合其三面,前开一路,使之可去,不忍尽物,好生之仁也。只取其不用命者,不出而反入者也。禽兽前去者皆免矣,故曰失前禽也。王者显明其比道,天下自然来比。来者抚之,固不煦煦然求比于物,若田之三驱,禽之去者从而不追,来者则取之也。此王道之大,所以其民,而莫知为之者也。邑人不诫吉,言其至公不私,无远迩亲疏之别也。邑者居邑,易中所言邑皆同。王者所都,诸侯国中也。诫,期约也。待物之一,不期诫于居邑,如是则吉也。圣人以大公无私治天下,于显比见之矣。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,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。以臣于君言之:竭其忠诚,致其才力,乃显其比君之道也,用之与否,在君而已,不可阿庾逢迎,求其比己也。在朋友亦然,修身诚意以待之,亲己与否,在人而已,不可巧言令色,曲从苟合,以求人之比己也。于乡党亲戚,于众人,莫不皆然,三驱失前禽之义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一阳居尊,刚健中正,卦之群阴皆来比己,显其比而无私,如天子不合围,开一面之网,来者不拒,去者不追。故为用三驱失前禽,而邑人不诫之象。盖虽私属,亦喻上意,不相警备以求必得也。凡此皆吉之道,占者如是,则吉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九五伏离。当阳得位。向明而治。故曰显比。王谓五。三驱猎礼也。汉书五行志。田狩有三驱之制。注。三驱之礼。一为乾豆。二为宾客。三为君庖。又晋书五行志。登车有三驱之制。又刘聪传。校猎上林。将军负戟前导。行三驱之礼。艮数三。故曰三驱。前禽谓下四阴。上为后。故知前为下。失逸古通。逸前禽者。喻人皆来比。无所诛杀。任其逸也。坤为邑。不诫谓王师宽大。所至之邑。百姓仍安居乐业。人人亲附。不惊诫也。说文诫敕也。广韵言警也。左传桓十一年。郧人军其郊。必不诫。言无备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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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比卦 九五 显比 王用三驱 失前禽 邑人不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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