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初六:鸣豫,凶。

初六:鸣豫,凶。

初六:鸣豫,凶。

初六:鸣豫,凶。

注释:鸣:是指表达,宣扬。鸣豫,有自鸣得意之意。
本爻的意思是:自鸣得意,高兴过了头,结果乐极生悲,必遭凶险。
豫卦初六

译文:初六,沉溺于欢乐自鸣得意,有凶险。

注释: ①鸣豫,凶:指初六阴居阳位,以失正之体上应九四,有沉溺于欢乐、自鸣得意之象,故“凶”。《王注》处豫之初,而特得志于上,乐过则淫,志穷则凶。豫何可鸣!”

豫卦第一爻,爻辞:初六:鸣豫,凶。人生启示

从卦像上看,初六位于豫卦的最底端,没有什么地位,但是因为其能与九四相应,有这个卦中唯一的领导的“关照”,所以心生得意。

象曰:“初六鸣豫”,志穷凶也。

这就是说,初六在最低位又德行修养不够,却自鸣得意,会导致凶险。

初六这种情况,用一句话来说就是“小人得志”。历史上不乏其人。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,士族制度盛行,士族地主世代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,享有特殊地位。王僧达是南朝宋政治家、文学家,他出身士族,为此而瞧不起庶族等人。宋文帝在位时,对王僧达很是欣赏。到了宋孝武帝时,王僧达瞧不起皇太后路氏家族,因为其是庶族出身。有一次,路太后的侄儿路琼去拜访他,王僧达因路琼是庶族出身,故意羞辱路琼说:“昔日我家养马的仆人路庆之是你家什么人?”

王僧达自负高门华胄,又在先前讨平刘劭之乱中有功,希图获得更高的官职,但未能如愿,因此颇多怨爻,加上轻视皇太后路氏家族,被孝武帝借故赐死,时年三十六岁。

王僧达因为出身门第较高,再加上有些文采,自鸣得意,结果招致了凶险。

占得此爻者,不要沉迷于豫乐之中,不要有一点成绩或优势就自鸣得意,到处炫耀,忘却了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准则,这样必然会招致凶灾。

初六爻阴爻居于阳位,并且与九四阳爻相应,由于豫卦的背景是和平年代的娱乐,所以初六与九四有贪图享乐的含义。谦卦的初六爻辞为“鸣谦”,前面已经讲过了,是宣扬谦虚之德。而这里是“鸣豫”,即宣扬享乐之意。其“鸣”的含意与谦卦所述的意思相同。所以此处的“鸣豫”中初六与九四互相应和、共鸣一种享乐的思想。和平年代人们追求享乐本无可厚非,但是如果一味贪求,享乐过分,则会有凶险。所以初六的爻辞为凶险。这就好比李隆基和杨玉环纵情享乐的时候,而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盛世的结束,叛乱的开始。所以说和平年代,应当提高精神文明建设,以杜绝人们的奢欲。

豫卦第一爻,爻辞:初六:鸣豫,凶。占得此爻者,请记住:

多言成口过,凶祸必相邻。

得宠还思辱,尤防暴客侵。

轰雷震地远,鸣豫震初凶。

穷至生凄惨,怀幽井路中。

梦中人,潭里月。

有影无形,圆中防缺。

初六:鸣豫,凶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豫之初,而特得志於上,乐过则淫,志穷则凶,豫何可鸣?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鸣豫”者,处豫之初,而独得应於四,逸豫之甚,是声鸣于豫。但逸乐之极,过则淫荒。独得於乐,所以“凶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应震善鸣,失位,故“鸣豫,凶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初六以阴柔居下,四豫之主也,而应之,是不中正之小人处豫,而为上所宠,其志意满极,不胜其豫,至发于声音,轻浅如是,必至于凶也。鸣,发于声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阴柔小人,上有强援,得时主事,故不胜其豫而以自鸣,凶之道也。故其占如此。卦之得名,本为和乐,然卦辞为众乐之义,爻辞除九四与卦同外,皆为自乐,所以有吉凶之异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初应四。四震为鸣。故曰鸣豫。爻在此而象在应。如蒙三之金夫。泰二之包巟凭河。及此为易之通例。自此例不明。于是明夷初九之飞及翼。皆以离为象矣。初六得敌。不能应四。故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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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豫卦 初六 鸣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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