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象曰: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象曰: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象曰: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六五“(必须)守持正固防备疾病”,说明阴柔乘凌阳刚难免危患;“必将长久康健不致灭亡”,说明居中不偏就未必败亡。

说明: 六五虑“疾”而“不死”,犹如惧危则安。王宗传曰:“《孟子》曰:‘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。然后知生于忧患,而死于安乐也。’则六五之得九四,所得‘法家拂士’也。故虽当豫之时,不得以纵其所乐;夫惟不得以纵其所乐,则‘恒不死’,宜也。”又日:“夫当豫之时,而不为豫者,以正自守也,六二是也;当豫之时,而不得豫者,见正于人也,六五是也。此《豫》之六爻,惟六二、六五所以不言‘豫’焉。”(《童溪易传》)此说颇为可取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四刚动也。衆之归柔,无德乘之,正乃疾也。守恒于中,其义不死已,存其尊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六五贞疾乘刚”者,解“贞疾”之义。以乘九四之刚,故正得其疾,恒不死也。“中未亡”者,以其居中处尊,未可亡灭之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侯果曰:六五居尊,而乘于四,四以刚动,非已所乘。乘刚为政,终亦病。若“恒不死”者,以其中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贞而疾,由乘刚为刚所逼也。恒不死,中之尊位未亡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四以刚动为豫之主,众之所归,权之所主也。五以柔溺沉冥于逸豫,而乘其上,岂能制四哉?六五受制于四而不可动,亦不复安豫矣,故此爻独不言豫。不可动则于正为有害,故曰贞疾。恒,震巽也,天地可久之道也,六五动则有震巽恒久之象,人君中正然后六二为之用,九四同德也,何乘刚之有?五不可动以失正也。故九四为腹心之疾,然主祭祀,守位号而犹存者,正虽亡而中未亡也。中者,人心也,中尽亡则灭矣,故曰贞疾,恒不死,言贞虽有疾,其中固在,能动以正则可久矣,恒未尝死也。坤为死,震为反生,未亡之象。周室东迁,齐晋二伯託公义以令诸侯,中未亡也。失天下者多矣,必曰豫者威权之失,必自逸豫也。谀臣进女谒行,大臣专主威,则社稷移矣。易传曰:若五不失君道,而四主于豫,乃任得其人,安享其功,如太甲成王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中未亡之故。以得中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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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豫卦 象曰 乘刚也 恒不死 六五贞疾 中未亡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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