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注释:肤:指连着皮的肥肉。
本爻的意思是:咬食肥肉,鼻子没入,没有灾难。经文意思是:咬肉吃,鼻子陷入肉中,六二身为大夫之位,吃肉时太贪婪了,竟然把鼻子陷到了肉里面。这么吃东-西肯定是显得很不文明。不过只是形象问题,没有什么大的过失,所以没有灾难。由于六二凌驾于初九之上,所以有乘刚的形象。一般来讲,阴乘刚指女夺夫权。这个六二身居偶位为得位,又能够居中,可见还是有道德的。可是其乘驾于初九之上,所以爻辞中描写的吃肉的“贪”,实际上是暗示六二对初九之“贪”。也就是说六二太想控制住初九了。
噬嗑卦六二

译文:六二,像晈啮柔脆的皮肤一样施刑顺利,即使伤灭犯人的鼻梁,也不致咎害。

注释: ①噬肤:噬,喻施用刑法;肤,《王注》柔脆之物也”,喻用刑顺利无碍。此言六二柔顺中正,当“噬嗑”之时,有施刑于人、顺当无阻之象。《王注》噬,啮也;啮者,刑克之谓也。处中得位,所刑者当,故曰‘噬肤’也。”

②灭鼻,无咎:此谓六二以柔乘刚,用刑稍过,犹如对服罪者施用“灭鼻”的严刑;但所刑中其要害,故“无咎”。《王注》广乘刚而刑,未尽顺道,噬过其分,故‘灭鼻’也;刑得所疾,故虽‘灭鼻’而‘无咎’也。”

噬嗑卦第二爻,爻辞:六二:噬嗑,灭鼻,无咎。人生启示

从卦象上看,六二处于互艮之中,艮是指六二与九四互为艮卦。艮卦是一阳爻在外,二阴爻在内,阳爻是外面的皮,阴爻是皮下的肥肉。艮又为鼻,为黑嘴头动物。肤为带皮的肉、软肉、鲜肉。所以一咬,鼻子就陷下去。人如果这样吃饭,这种吃相很不讲究,很不雅,由此指人在做事时不择手段,不注意方式。

六二这一爻属于阴爻居柔位,虽然得位居中,但是与全卦之中的君爻六五敌应。与一卦之中的最高领导失和,会导致其自身发展不顺,心中怀有怨气,所以在做事时不太注意方式方法。但是由于他凌驾于初九之上,有如是一个施刑之人一样,所以没有灾难。

占得此爻者,你可能对自己的职务或者地位不满,觉得自己不顺,有时就乱发脾气。要注意一下自己说话做事的方式,不要身边有人犯了错误,就大加惩罚,或横加训斥,破口大骂,吹胡子瞪眼,这样有损自己的形象,还起不到教育的作用。要知道,批评是一种艺术,有时你如果想责备某个人时,从效果的角度考虑,不如改为规劝,关切的话题更能深入人心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爻辞释义占得此爻,切记:

内外相牵引,门中暗昧生。

切须宜谨戒,方可保安宁。

雨过佳人正折桃,花残冷落大劬劳。

曰前别有一春景,望断佳音渐渐高。

进亦难兮退亦难,登车上马亦盘桓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噬,啮也。啮者,刑克之谓也。处中得位,所刑者当,故曰“噬肤”也。乘刚而刑,未尽顺道,噬过其分,故“灭鼻”也。刑得所疾,故虽“灭鼻”而“无咎”也。“肤”者,柔脆之物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六二处中得位,是用刑者。所刑中当,故曰“噬肤”。肤是柔脆之物,以喻服罪受刑之人也。“乘刚而刑,未尽顺道,噬过其分”,故至“灭鼻”,言用刑大深也。“无咎”者,用刑得其所疾,谓刑中其理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噬,食也。艮为肤,为鼻;鼻没坎水中,隐藏不见,故“噬肤灭鼻”。乘刚,又得正多誉,故“无咎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二,应五之位,用刑者也。四爻皆取噬为义,二居中得正,是用刑得其中正也。用刑得其中正,则罪恶者易服,故取噬肤为象,噬啮人之肌肤,为易人也。灭,没也,深人至没其鼻也。二以中正之道,其刑易服,然乘初刚,是用刑于刚强之人。刑刚强之人,必须深痛,故至灭鼻而无咎也。中正之道,易以服人,与严刑以待刚强,义不相妨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祭有肤鼎,盖肉之柔脆,噬而易嗑者。六二中正,故其所治如噬肤之易。然以柔乘刚,故虽甚易,亦不免于伤灭其鼻。占者虽伤而终无咎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震为噬。二艮体。故曰肤。曰鼻。言艮肤艮鼻。为震口所噬。隐伏于坎水之下。故曰减。二乘刚。故有是象。按减趾有类于刖刑。减鼻有类于劓刑。皆初犯罪。刑之轻者。皆冀其有所惩于后也。二得中。故可免于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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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咎 周易噬嗑卦 六二 噬肤灭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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