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注释:涉:干涉,劝止。灭顶:面临致命的危险。
本爻辞的意思是:涉过深之水以至于淹没了头顶,有凶险,但是没有过错。
大过卦上六

译文:上六,涉水过深以至淹没头顶;有凶险,但无所咎害。

注释: ①过涉灭顶,凶,无咎:这是以涉水淹溺、遭灭顶之灾,喻上六极阴处《大过》之终,虽下比九五阳刚,竭力取阳济阴,但因才力过弱,终究难免“亡身”;然视其“独立不惧”的救时毅力,结局虽“因”,而“杀身成仁”之义则“无咎”。《本义》处过极之地,才弱不足以济,然于义为‘无咎’矣:盖杀身成仁之事。”

大过卦第六爻,爻辞: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人生启示

从卦象上看,上六这一爻居全卦的顶端。大过卦的象征意义就是水淹木舟,上六这一爻象征着河水淹至头顶。上六这种境遇是大势所趋,其对此无可奈何。但是上六以阴爻居阴位,得位,虽然有凶险,但是其没有过错,不应该受到责

《象》曰:“过涉之凶”,不可咎也。这里指出,“涉过深之水会发生凶险”,是不应该责怪的。

占得此爻,你可能来到了一个新岗位。以前堆积的问题很多,你在工作中遇

到了困难,没有把工作做好,或者是做砸了。但这是你的前任留下的问题,你没有办法挽回,所以即使你做得不好,也没有人责怪你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象曰:过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经文意思是:徒步过河被水淹没了头顶,凶险。没什么可遠责的。

象辞意思是:徒步过河遇到了凶险,没有什么可指责的。

上六处于大过卦的极宄之位,并且处于上卦兑卦的最上爻,兑为泽,所以有过河之象。而全卦卦象正是泽水没过树木顶端的形象,上六急于过河,又身临没过树顶的大泽中,所以说“过涉灭顶”。而其结果肯定是凶险了。可这是无可指责的,因为必须得渡过河去才能生存,身临泽中不能不渡,所以尽管结果凶险,也没有可指责的地方。

古代易学家认为,这一爻辞所描述的,就相当于比干谏纣王的典故,但又怎么能指责比干做得不对呢?

大过卦第六爻,爻辞: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占得此爻,切记:

羊背披衣裳,文书匣内藏。

不须多望想,云雨溅斜阳。

水边忧,山下愁。

要平安,寸往游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《周易注》(三国·魏·王弼)

处太过之极,过之甚也。涉难过甚,故至于“灭顶凶”。志在救时,故不可咎也。 虽凶无咎,不害义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处大过之极,是过越之甚也。以此涉危难,乃至于灭顶,言涉难深也。既灭其顶,所以“凶”也。“无咎”者,所以涉难灭顶,至于凶亡,本欲济时拯难,意善功恶,无可咎责。此犹龙逄、比干,忧时危乱,不惧诛杀,直言深谏,以忤无道之主,遂至灭亡。其意则善,而功不成,复有何咎责?此亦“过涉灭顶凶无咎”之象,故《象》云“不可咎”,言不可害于义理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大壮震为足,兑为水泽。震足没水,故“过涉”也。顶,首也。乾为顶,顶没兑水中,故“灭顶凶”。乘刚,咎也。得位,故“无咎”。与灭耳同义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上六以阴柔处过极,是小人过常之极者也。小人之所谓大过,非能为大过人之事也,直过常越理,不恤危亡,履险蹈祸而已。如过涉于水,至灭没其顶,其凶可知。小人狂躁以自祸,盖其宜也,复将何尤,故曰无咎,言自为之,无所怨咎也。因泽之象而取涉义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处过极之地,才弱不足以济,然于义为无咎矣。盖杀身成仁之事,故其象占如此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乾为首。故为顶。泽水在上。故灭顶。与比之无首义同也。灭顶则死故凶。大过之为死卦在此。然上六当位有应。凶则有之。咎则无也。故象曰不可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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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咎 周易大过卦 上六 过涉灭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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