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下经

象曰:涣其群元吉,光大也。

象曰:涣其群元吉,光大也。

象曰:涣其群元吉,光大也。

象曰:涣其群元吉,光大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涣散朋党至为吉祥”,说明六四的品德光明正大。

注释: ①光大:《来氏易注》凡树私党者,皆心之暗昧狭小者也。惟无一毫之私,则光明正大,自能涣其群矣,故曰‘光大也’。”

说明: 六四“元吉”,足见“散”中有“聚”之理。朱熹引苏洵曰《涣》之六四曰‘涣其群,元吉。’夫‘群’者,圣人之所欲涣以混一天下者也。”并称盖当人心涣散之时,各相朋党,不能混一,惟六四能涣小人之私群,成天下之公道,此所以‘元吉’也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)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以柔顺而上乗至尊,行大人之令者也。羣者,衆之务公之事也。涣衆之公,大吉而光也。若以私也,则丘墟不移,咎归于巳,巳亦思之不夷矣。可不慎乎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光大也”者,能散群险而获元吉,是其道光大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谓三已变成离,故四“光大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称元吉者,谓其功德光大也。元吉光大不在五而在四者,二爻之义通言也。于四言其施用,于五言其成功,君臣之分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坤为众,涣三阴,群也。四巽顺而正,居近君之位,上以巽乎五,下以巽乎二。二刚中有济涣之才,而二阴比之,四屈已济难与众,同患得九二之助,阴服矣,则散者合,异者同,共图天下之涣,是以元吉。元吉则济涣之志光且大矣。坎为光,阳为大也。涣之时,用刚则不足以怀之,用柔则不足以制之,四、二协力,刚柔共济,涣而至于群,天下始可以聚矣。五艮为山,半山为丘,丘聚也。六四得九二以合其群,其心思之所存者在五。五得位,群阴之所聚,如物之聚于丘。五中正善群,然非四合之,亦不得而群矣。四视二,阴等夷也,四正,初与三不正,坤土思也。所居匪若二阴之所思不正,故九二为用,二阴服之,否则涣散矣,其能效美于君,有丘之实乎?故曰涣有丘,匪夷所思。宣王承厉王之后,天下离散,召伯之徒,佐王建国、亲诸侯,遣使劳来安集,涣其群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遇阳故光大。按象曰光大。亦释涣为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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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涣卦 象曰 涣其群元吉 光大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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