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儿辈能治家”,说明九二阳刚和六五阴柔互为应接。

注释: ①刚柔接:九二阳刚,有“子”能治家,下者为尊者师之象;六五阴柔,有尊者下求贤师、虚心受教之象;二、五应合,故称“刚柔接”。

说明: 本爻分别取“包蒙”、“纳妇”、“子克家”为象,爻义统归于阳刚居中、启迪蒙稚这一象征本旨。杨万里曰乃谓‘子克家’,何也?臣之事君,如子之事父。责难纳诲,陈善闭邪,正使致君以尧,格君于天;如伊尹、周公,亦臣子分内事耳,亦如子之干蛊克家耳。”(《诚斋易传》)此将“子克家”的象外之意申说得甚为透彻。韩愈在他的名作《师说》中写道生乎吾前,其闻道也固先乎吾,吾从而师之;生乎吾后,其闻道也亦先乎吾,吾从而师之。吾师道也,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?是故无贵无贱,无长无少,道之所存,师之所存也。”尽管他并非在解《易》,但其意指却与“子克家”的喻义颇有默契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阳刚也,明也。初奉之而求其辨,叁附之而委其质,比初之蒙而无情係于叁,故吉也。居中而正配于五,婚姻之吉也。家道大者莫先于正夫妇也。居中贵而委身于卑,能接之以礼者也。子能克家,莫过是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以阳居于卦内,接待群阴,是刚柔相接,故克干家事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子而克治其家者,父之信任专也。二能主蒙之功者,五之信任专也。二与五,刚柔之情相接,故得行其刚中之道,成发蒙之功。苟非上下之情相接,则二虽刚中,安能尸其事乎?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五:柔也,九二,刚也。五以柔接刚,为二所包,含章有美而效之君,臣道之正也,二之吉也,故曰包蒙,吉。二以刚接柔,为五所纳,艮男为夫,巽女为妇,妇有相成之道,虚其中以纳之,君道之正,五之吉也,故曰纳妇吉。二在内为家,坎为乾之子,父有子而至于纳妇,子克荷其家者也。九二而致其君,虚中纳之,非其道广,其施博,积诚以包蒙,能若是乎?譬之子克家者也。二不能包,则五不肯纳,上柔不接,家道废矣。故曰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二为家,何也?曰:二,内也,大夫之位,大夫有家。杂卦曰:家人,内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指二五之应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接与龙战于野战字义同。言交接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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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蒙卦 象曰 子克家 刚柔接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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