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象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象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象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争讼失利,便逃窜速归”,是说九二居下与尊上争讼,灾患临头(但及时躲避)而又中止。

注释: ①自下讼上:指九二与九五不相应而争讼。《程传》:“二、五相应之地,而两刚不相与,相讼者也。”

②患至掇也:掇,音dud,中止。此谓九二“患至”而又中止,正释及时躲避之义。吴汝纶《易说》掇,借为‘辍’(引者注:音chu6)。辍,止也。患至而止,仍释4不克’而‘逋’之义。”案,《集解》引荀爽注,训“掇”为“拾”,日下与上争,即取患害,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。”《纂疏》取患害如拾掇小物,言至易也。”可备一说。

说明: “争讼”义在适可而止,因此卦辞强调“中吉”、“终凶'九二之所以获“无眚”,正在于阳刚能守“中”道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为下讼上,讼可得乎,自贻其患也。不可而煺,还窜其邑,自守其寡,不敢上敌,犹无眚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归逋窜”者,释归而逋邑,以讼之不胜,故退归逋窜也。“患至掇”者,掇犹拾掇也。自下讼上,悖逆之道,故祸患来至,若手自拾掇其物,言患必来也。故王肃云:“若手拾掇物然。”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荀爽曰:三不克讼,故逋而归。坤称邑。二者,邑中之阳人。逋,逃也,谓逃失邑中之阳人。荀爽曰:下与上争,即取患害,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。坤有三爻,故云“三百户,无眚”。二者,下体之君。君不争,则百姓无害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义既不敌,故不能讼而逋窜,避去其所也。自下而讼其上,义乖势屈,祸患之至,犹拾掇而取之,言易得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二五本相应,以两刚不相下,此二所以讼五也。然五,君也,其德中正,以不正而讼中正,不可也。况以臣讼君乎?不克讼者,义不克也,故退归而逋,则其邑人三百户得以无眚。不然,五来讨二,祸及邑人矣。归者,二自五而反,逋者,失位而窜。坎为隐伏,坤为衆,坎动入于衆中,窜也。故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于势为逆,于义为非,祸患至于逋窜,自取之,犹掇拾也。二去成艮手,掇拾之象。乾策三十有六,坤策二十有四,九二变则二三坤策,四五乾策,合而言之,三百也。坤为户,二在大夫位,为邑,自三至五,历三爻,坎在内为眚,二动去位则无眚,故曰“其邑人三百户无眚”。太玄曰:两虎相牙掣者,全也,归而逋之谓乎。古者诸侯建国,大夫受邑。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食九人,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,大夫倍上士,卿四大夫君十卿禄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大国之卿,当小国之君,然则诸侯之卿,当天子之大夫也。食二百八十有八人,三百户举全数也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窜,七乱反。掇,都活反。掇,自取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上谓五。五刚。二与为敌。故曰自下讼上。吴先生曰。掇。借为辍。止也。愚按集韵掇音辍读若朵。逸周书曰。绵绵不绝。蔓蔓若何。毫末不掇。将成斧柯。不掇即不辍。言毫末虽微。长而不止。即成斧柯。然则掇辍古通用。又河北方言谓人避事曰掇避。正与此同。掇或作躲。玉篇身也。无避匿之义。非也。归而逋。即辍讼矣。辍之故因不克讼而有患也。释文郑作惙。忧也。近师俞樾又作缀。言祸患之来。联缀不已也。但小象原以释经文。作惙作缀于逋义皆无涉。若作辍。则正释逋义也。逋而辍讼。讼止故无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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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讼卦 象曰 不克讼 归逋窜也 自下讼上 患至掇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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