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苞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象曰:苞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象曰:苞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象曰:苞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有笼括大川似的胸怀”、“能够佑助行为持中的君主”,说明九二的道德光明正大。

注释: ①以光大也:《折中》《传》只举‘包荒’,非省文以包下,盖4包荒’是治道之本。然‘包荒’而得乎中道者,以其光明正大,明断无私。”

说明: 九二爻辞认为,世道通泰,往往体现于“治世”之臣胸襟广阔,秉公无私,即朱熹所谓“不遗遐远,而不泥朋比”(《本义》)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乾降为泰,而得其中,能通天下之情,知天下之用,而不过其当也。朋党何由兴乎,志在其中,不失其治,应之而行,可谓光大已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得尚中行”之义。所以包荒、得配此六五之中者,以无私无偏,存乎光大之道,故此包荒。皆假外物以明义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在中称包。荒,大川也。冯河,涉河。遐,远;遗,亡也。失位变得正,体坎。坎为大川,为河。震为足。故“用冯河”。乾为远,故“不遐遗”。兑为朋,坤虚无君,欲使二上,故“朋亡”。二与五易位,故得上于中行。震为行,故“光大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象举包荒一句,而通解四者之义。言如此,则能配合中行之德,而其道光明显大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兑为泽,震为萑,陂泽荒秽之象。二之五以阳包阴,包荒也。坎为大川,出乾流坤,行于地中,河之象也。震足,蹈川徒涉也。徒涉曰冯,冯河也,勇于蹈难而不顾者也。二近五,远不遐遗也。阳与阳为朋,二绝其类而去,朋亡也。人狃于泰,政缓法弛之时,当有包含荒秽之量,以安人情。用冯河越险之勇以去弊事,民隐忽于荒,远人材,失于废滞,故戒以不遐遗。近己者爱之,远己者恶之,大公至正,或夺于私昵,故戒以朋亡。四者具,乃得配六五而行中道,所以然者,光明广大,不狭且陋也。六五柔中以下九二,二刚中而配五,坎离日月充满六合而无私照,其道光大如是,则无一物不泰矣。易言道大无所不容者,曰光大,思虑褊狭者,未光,大陋之谓也。时已泰矣,苟浅中不能容之,则轻人才、忽远事、植朋党。好恶不中,不足以厌服人心,天下复入于否。六五曰中以行愿也。九二曰中行中道者,所以存泰也。横渠曰:舜文之治不过是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以光大也。五位尊。故曰光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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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泰卦 象曰 苞荒得尚于中行 以光大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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