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
象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
象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
象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以此获得福泽、至为吉祥”,说明六五居中不偏以施行应下的心愿。

注释: ①行愿:《尚氏学》谓五愿归二也。”

说明: 居尊下交,尤见可贵。此爻称“元吉”,正含“通泰”大成的象征。程颐曰:“元吉,大吉而尽善者也。谓成治泰之功也。”(《程传》)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隂居贵盛而委质于二,静而无为,居贵有祉,理得于中。愿心而行,非权之逼也。忘巳而与能,圣人之道也。故元吉矣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中以行愿”者,释“以祉元吉”之义,正由中顺,行其志愿,故得福而元吉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《九家易》曰:五下于二,而得中正,故言“中以行愿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所以能获祉福且元吉者,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愿也。有中德,所以能任刚中之贤,所听从者皆其志愿也。非其所欲,能从之乎?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史谓汤为天乙,又有帝祖乙,有帝乙,阳虎谓帝乙,为微子之父,而子夏谓帝乙归妹,汤之归妹也。汤一曰天乙,京房载汤归妹之辞曰:无以天子之尊,而乘诸侯,无以天子之富,而骄诸侯。阴之从阳,女之顺夫,本天地之义也。往事而夫必以礼义,则帝乙汤也。五君位,乾九二居之,帝也。帝,天德也。女以嫁为归,震为长男,兑为少女,由长男言之妹也。六五降其尊位,下交九二,帝乙归妹之象也。五以柔中下交九二,刚明之贤而顺从之。九二复以刚中上交于五,而其道上行,五以是成治泰之功,则以中道致福,而获元吉也。故曰以祉元吉,祉,福也,元吉者,吉之至善也。夫上交于五者,岂唯九二之愿,亦六五之愿。二五道行,君臣并吉,非其愿乎?故曰中以行愿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五位尊。故曰元吉。中以行愿。即谓五愿归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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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泰卦 象曰 以祉元吉 中以行愿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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