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和同于人,起先痛哭号眺,说明九五中正诚直;大军出战才与志同者相遇会合,说明九五与敌对者交战获胜。

注释: ①同人之先:先,是“先号眺”的省略。《正义》《象》略‘号眺’之字,故直云‘同人之先’。”

说明: 胡炳文曰《同人》九五,刚中正而有应于六二,故‘先号眺,而后笑’;《旅》上九,刚不中正而无应于九三,故‘先笑,后号眺。’”(《周易本义通释》)此以两卦“先笑”、“后笑”之异辨析象旨,义有可取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刚健中正,求其同而为治也。夫求其同,固有不同者矣,故下刚。有役其公而私其同焉,以力正之。未获其志,故先号咷而后笑也。非私也,求其治而中直以正也。刚而难遇也。之而后合,同人之道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同人之先以中直”者,解“先号咷”之意,以其用中正刚直之道,物所未从,故“先号咷”也。但《象》略“号咷”之字,故直云“同人之先以中直”也。“大师相遇言相克”者,释“相遇”之义,所以必用大师,乃能相遇也。以其用大师与三四相伐而得克胜,乃与二相遇,故言“相克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侯果曰:乾德中直,不私于物,欲天下大同,方始同二矣。三四失义,而近据之,未获同心,故“先号咷”也。时须同好,寇阻其途,以言相克,然后始相遇,故笑也。《九家易》曰:乾为言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先所以号咷者,以中诚理直,故不胜其忿切而然也。虽其敌刚强,至用大师,然义直理胜,终能克之,故言能相克也。相克谓能胜,见二阳之强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三伏戎于莽,四乘其墉,动而争二,五成巽、震、坤,坤为丧,巽为号,震为声,号咷也。二非三四之所能有,三四不动,二自往同于五,离目动为笑,理之所同,非争之所能得,非不争之所能亡,故曰九五同人,先号咷而后笑。当三四动时,九五若动而争之,非用大师不能克,三四之强而与二相遇,坤为众,自上入险而克三,三亦自下而克五,有师之象。言用力如是,其难始克相遇,遇非会之正也。故曰用大师克,相遇言相克也。三五相克而与二遇,岂会之正哉?王弼谓执刚用直,不能使物自归,是也。然同人之先号咷,何邪?曰:以中直也。直者乾之动也,理之所在也。理直矣,三四抑之,望人者深,故号咷也。观乎所同,物情见矣,是故不得其所同则怨,怨而无告,则号咷随之。岂惟人哉,鸟雀亡其类,则啁啾而鸣,犬兽亡其群,则踯躅而悲。未有失其所同,不如同人之先者也。易传曰:九五君位而爻不取人君同人之义者,盖人君当与天下大同。而五专以私暱应于二,失其中正之德,非君道也。又先隔则号咷,后遇则笑,乃私暱之情,非大同之体也。二之在下,尚以同于宗而为吝,况人君乎?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直,谓理直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端木国瑚曰。同人先天乾二中直。五无应。故号咷。后天离中虚。五得应。故后笑。以先后天解同人之先后。及中直之义。虽未确切。较胜于旧解。

热门预测(预测加微信:guoyitangapp)
易经同人卦 象曰 同人之先 以中直也 大师相遇 言相克也

推荐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