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甘临,位不当也。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象曰:甘临,位不当也。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象曰:甘临,位不当也。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象曰:甘临,位不当也。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靠巧言佞语监临于众”,说明六三居位不正当;“已经忧惧自己的过失而改正”,说明咎害不会久长。

说明: 众不可欺,“临”不可“甘”。六三以“甘”临人,正是哗众取宠之象。爻辞又设“忧之”之诫,则体现《周易》作者的劝勉意味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隂以居上,柔接以临之,甘辞以说之,失其正也。下有其人,而悟其非道,而能忧之,则咎不长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既忧之,咎不长”者,能尽忧其事,改过自脩,其咎则止,不复长久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言三失位无应,故“忧之”。动而成泰,故“咎不可长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阴柔之人,处不中正,而居下之上,复乘二阳,是处不当位也。既能知惧而忧之,则必强勉自改,故其过咎不长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三有临下之位,而无临下之德,柔不当位,以口说人,甘临也。若当位则不言而信,何俟于说人乎?子朝之文辞,新室之姦言,内不足也,处则不当之,上则不应,无攸利也。虽甘临,能无咎乎?阳浸长,自下进,宜忧也。六三知处不当位,能下九二之贤,降尊接卑,二三相易成坎,坎为加忧。阴阳失位既忧之,又加忧则正,正则无咎。夫咎岂长哉?在我而已,二至四有伏巽,巽为长,二三相易,巽变坎,故曰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不长谓不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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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临卦 象曰 位不当也 甘临 既忧之 咎不长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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