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象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象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象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路人顺手牵走获得耕牛,说明邑中人家自然将遭受到被诘捕的飞灾。

说明: 《杂卦传》曰:“《无妄》灾也”,正是因六三而发。开朗释此爻义曰:“运数适然,非己妄致,乃‘无妄之灾’。”(《关氏易传》)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牛者,阴之类也。非所履而履之,繫之者也。四近而得之,非其本合,行人之得也,本应于上。邑人之谓也。上道穷而争合,故受之灾,以其行人得牛,而致其忿也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释“行人之得”义也。以行人所得,谓得牛也。此则得牛,彼则为灾,故云“邑人灾”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乾为行人,坤为邑人,乾四据三,故“行人之得”。三系于四,故“邑人之灾”。或说:以四变刚牛应初,震坤为死丧,故曰“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”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行人得牛,乃邑人之灾也。有得则有失,何足以为得乎?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二中正,无妄也,三四不正,有妄也。故以两爻明六二无妄之灾。坤为牛,四巽绳,艮手,或繫之牛,或,疑辞。四见疑以不正,故疑之。三震为大途、为足,行人也。四不繫之牛,人以其不正,或疑之妄也。三不正而躁,亦妄也。往乘四,妄而又妄,不得位,行人得牛,牛非行人之所当得,妄动而干之,非顺乎理者也。四来乘三,三在险中,三自取之,有妄而灾,则其宜也,非灾之者也。坤土在下为邑,邑人谓六二。六二中正顺理,静而不往,无妄何灾矣?然三动则二亦近于险,非自取也。庄周谓鲁酒薄而邯郸围者乎?关子明曰:无妄而灾者,灾也。君子于无妄之灾如之何?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之,所以立命也。故三四复位,六二卒与五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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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无妄卦 象曰 行人得牛 邑人灾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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