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全文上经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
注释:
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亲密比辅于人却不领先居首”,说明上六终将无所归附。

说明: 阳极当济以阴,故“无首”谦退则吉;阴极当济以阳,故“终”能刚“大”亦吉。上六为阴极之象,却“无首”居后,自然有凶。《集解》引荀爽曰阳欲无首,阴以大终。阴而无首,不以大终,故凶也。”此说可与《乾》、《坤》的“用九”、“用六”之义相对照。

《子夏易传》(春秋·子夏)

无诚于附,道穷,而比,戮,斯及矣,何终哉。

《周易正义》(唐·孔颖达 疏)

[疏]正义曰:“无所终”者,释“比之无首”,既不能为比之初首,被人所弃,故无能与之共终也。

《周易集解》(唐·李鼎祚)

虞翻曰:迷失道,故无所终也。崔觐曰:下顺从而上下应之,则有所畜矣。 韩康伯曰:由比而畜,故曰“小畜”也。

《周易程氏传》(宋·程颐)

比既无首,何所终乎?相比有首,犹或终违。始不以道,终复何保?故曰无所终也。

《汉上易传》(宋·朱震)

六三动而比上,上比乎三成乾,乾为首。三者上之始,上者比三之终,三不知比上,则比之无首,上不知比三,则比之无终。比之无首,无所终矣。正者宜吉,然上六不免于凶者,正而不用也,道与人同者也。不相亲比与比之而无首,虽正亦凶。

《周易本义》(宋·朱熹)

以上下之象言之,则为无首,以终始之象言之,则为无终,无首则无终矣。

《周易尚氏学》(近代·尚秉和)

道穷故无所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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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比卦 象曰 比之无首 无所终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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